导读:
司法解释出台后全国首宗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宣判一名牌大学女大学生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被判刑5年
司法解释出台后全国首宗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司法解释规定不到三天,深圳市罗湖法院9日依此司法解释认定卢敬德等4人犯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卢敬德、望东升两主犯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和1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这也是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判决的全国首宗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件。
据检方诉称,卢敬德、望东升、卢志刚、华正四人于去年11月密谋开设网站牟取非法利益,四人达成协议由卢敬德和华正共同出资2万余元,由望东升和卢志刚负责该网站的制作和维护,所得利润各得25%。四人为了牟取更多的非法利益,于今年6月在该网址中设立了VIP会员专区,在该专区中设立了成人影片专区,并提供淫秽影片下载,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和减少成本,四人将该网站的服务器设在东莞市。四人还设立了网上支付、手机付费、银行汇款、邮寄等四种方式成为该网站VIP会员的途径,网民要成为该网站的VIP会员必须每月支付15元,卢敬德将自己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提供给VIP会员付费,望东升、卢志刚则在其住所对该网站进行维护和上传淫秽影片。经鉴定,该网站成人专区内的淫秽视频电影共计21部(26个电影数据文件),且该淫秽视频电影点击下载达17242人次,四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共计人民币710.5元。
检方认为,四人无视国家法律,以牟利为目的,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363条,且同时符合司法解释中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20个以上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1万次以上的两个条件。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在持续两小时的庭审后认为,检方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新华社
一名牌大学女大学生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被判刑5年
为了区区万元酬劳,一位就读于南京某名牌大学的女生熊某企图利用伪造证件带5人偷渡香港。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终审判处熊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听到宣判结果,熊某当庭嚎啕大哭:“我真的好后悔!”
今年24岁的熊某系江苏淮安人,被捕前是南京某名牌大学学生。据介绍,熊某在校就读期间认真刻苦,各科成绩均居全班中上水平。毕业前夕,熊某没把找工作放在心上,而是成天与一些生意人往来,企盼能一夜暴富。
2003年4月,熊某结识了山东籍商人管某,管某希望熊某出面帮忙为朋友庄某、李某等5人办理赴港打工证件,并许诺事成之后支付酬劳1万元。自认为“关系网”广阔的熊某当即答应,并很快将管某提供的5名打工者资料传送到了安徽省交流公司。但该公司以违反国家规定为由,于2003年7月将资料退回。
一心只想拿回1万元酬劳的熊某于2003年8月带着庄某等人的资料来到深圳,以共计人民币5000元的价格委托一名自称在深圳远航旅行社工作的人,很快办齐了庄某等5人的假《往来港澳通行证》,然后组织庄某等人从深圳口岸企图出境,结果被深圳出入境检查站识破并退回。
侥幸逃脱制裁的熊某并未收手,而是再次与管某纠集在一起,带着庄某、李某等5人持伪造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来到佛山市顺德港。为了防止被一网打尽,熊某建议李某、王某先行出境,她与管某则带领另外3人在港口码头的西餐厅等候消息。事先约定只要李、王二人顺利过关,她则立即带领其余3人跟上。
然而,顺德边防检查站官兵一接到李、王二人的证件就发现了问题。不待讯问,做贼心虚的李某、王某便将来龙去脉作了交代。官兵们一边向上级报告,一边迅速派员赶到西餐厅将正欲逃跑的熊某、管某、庄某、朱某、马某抓获,并当场缴获庄某3人携带的伪假《往来港澳通行证》3本。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终审判处熊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