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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案件追踪(9.4)


导读:
银行冷对霸王条款 中消协鼓励客户起诉银行
偿付能力受质疑 保险公司遭遇理财“黑洞”
逃避支付两亿元 南京骗购国企大案总经理被拘
消费者告上法庭 苏泊尔惹上特富龙官司


银行冷对霸王条款 中消协鼓励客户起诉银行

中消协上月底评点银行业六大霸王条款后,银行方面没有任何反应。昨天,中消协投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消协方面目前正在研究进一步的措施,跟霸王条款斗争到底。鼓励消费者对相关银行进行起诉。如果银行方面没有改进措施,中消协将会点“银行”的名。

  中消协上月公布了金融领域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意见。这是自去年点评电信邮政、商品房、汽车等方面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后,中消协2004年度公开点评的第一个项目。自今年4月中消协公开征集不平等格式条款以来,共收到来自全国16个省的消费者所提供的点评线索353个。

  其中涉及金融方面的条款62个。

  据了解,银行方面表现漠然。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接到任何针对中消协点评而作出的修改通知或文件。某银行人员甚至称,“让他们(中消协)说去吧!”
  银行六大霸王条款

  1.电话挂失不担责任

  2.滥用"不可抗力"概念

  3.章程规定单方更改

  4.柜员机记录不算数

  5.强定保险公司和律师

来源:《北京青年报》



偿付能力受质疑 保险公司遭遇理财“黑洞”

  记者从消息灵通人士处获悉,中国保监会的一支检查工作组昨天悄悄到达上海。据称,此行目的是检查在沪保险机构是否存在法人违规经营的情况。日前曾传出3家保险公司被保监会亮“黄牌”的消息,虽然检查组的上海之行未必直接针对此事,但一些保险公司遭遇理财麻烦却渐渐浮出水面。

  偿付能力遭质疑

  日前在北京举行的一次研讨会上,保监会有关人士透露,有3家保险公司因连续三年偿付能力不足而遭到保监会开出的“黄牌”警告。之后,有一家南方媒体在报道中点了这3家公司的名,都是业内的“大腕”人寿保险公司,其中一家更是被保监会处以停止年内开设分支机构的处罚。

  不过就在昨天,事情又发生了变化。保监会前天夜里进行了紧急会议并指出,南方某媒体发布的有关消息失实。

  而据当事人之一的某人寿公司有关人士对记者透露,该公司总部昨天发布了一个紧急文件,否认了有关对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指责。其理由是,根据普华永道对该公司所做审计的数据显示,公司并没有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至于该审计是何时所做的,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具体数据,这位人士并没有直接回答,只是强调总公司的文件大意就是这样写的。其它两家公司也都表示并不知道保监会对公司有处罚一事。

  保险理财亏损多

  尽管几家公司纷纷对偿付能力的问题做出澄清,但是,业内人士分析,近年来,保险公司在理财上不断遭遇“黑洞”却是不争事实。

  就在上周,有媒体报道,新华人寿曾经被南方证券意外拖下了水,造成了6亿元的损失。而最新资料还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债券基金亏损5.14亿元,平安保险和中国人寿投资亏损分别为12.98亿元和7.86亿元,总计20多亿元。

  对于保险资金投资亏损的原因,保险监管部门的权威人士有两点看法:一是市场有波动,亏损和赢利都是正常的;二是目前许多亏损是浮亏。客观地说,目前保险公司的投资范围过窄,保险资金迟迟不能直接入市,无法投资海外,确实制约了保险业的发展。当然,保险公司在投资上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也让监管部门比较担心。

来源:《文汇报》



逃避支付两亿元 南京骗购国企大案总经理被拘

  昨天,记者再度来到杭州天安集团南京分公司的办公地点,和前次一样,公司上上下下都对公司李总的去向遮遮掩掩,也不愿对于收购中山集团的情况作出说明,公司内外弥漫着神秘紧张的气氛。记者提出,如果李总实在忙,能不能另外约个时间见面。对方不置可否。而事实上,这位总也不露面的李腊生总经理,此时,已经坐在“高墙之内”了。

  南京市公安局白下分局向记者证实,杭州天安集团南京分公司总经理李腊生已被正式刑拘。原因是他在收购国有企业南京中山集团的操作过程中,涉嫌雇用不法分子,刻制了人民银行的公章,并用它制造了一份假的“银行行长联席会议文件”,形成国有资产增值的假象,从而骗取工商部门将国企所有权变更到天安名下。

  值得一提的是,正是这位平素在客户面前气宇不凡的李总,早在2000年,曾被南京市栖霞区法院以伪造公文罪判处2年徒刑,缓刑3年执行。

  天安一直面临资金不足

  中山集团是在1986年12月,以在宁的七家老军工企业和三家科研院所联合组成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成立时资产总额是30亿元人民币。后来,虽然几经成员的更替、资产的变化,但到去年改制时进行的资产评估,仍然有3亿多元总资产,净资产为2300万元。旗下还拥有房地产公司、财务公司、国际贸易公司等,其中的房地产公司已经开发了紫霞公寓、红山公寓等楼盘,财务公司每年融资业务量达3亿多,净利润2000多万元。

  快报记者:石成

  耐人寻味的事后“诸葛亮”

  对于天安涉嫌以欺诈手段骗购国企一案,有关各主管部门表现出了迥异而耐人寻味的态度。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负责人:对于这件事我们只能说一点,就是天安的李腊生在提供给国资和工商部门的“金融债权保全确认手续”上,其内容不是我们所写,而其所盖公章也不是我们的那一个。另外,一位朱处长还表示:我们觉得有关方面擅自向新闻界公布消息的做法有失妥当,会影响安定的局面。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不管天安将来如何,不管中山集团的改制如何,国有资产不能流失,中山集团在国企时代所欠各大银行的债务,不能允许有一分损失。

  南京市工商局某科负责人:具体的犯罪行为我们不了解,但我们不可能一上来就识别出假银行证明,因为我们不是公安部门,但通过调查,我们认为事实已经很清楚了,李腊月是盖了假公章,写了假公文。我们将在局长办公会上,最终给出处理方案。

  南京市国资委办公室负责人:中山集团的改制已经在去年7月完成,当时我们对天安收购中山集团进行了监督,其程序是完整的。但没有想到会出现收购方假造公文骗购的情况。一些文件和证明的核定是由工商局等其他相关部门完成的。现在应该完全按法律的规定来办。不过,对于李腊月被抓,我们也是第一次听说,有关情况还要进一步核实。李腊月的这种行为,真是扯淡。

  而李腊生所服务的民企———杭州天安南京分公司,自本世纪初以来,相继收购了南京化建集团、南京轻工集团等国企,并且获得了20万亩以上的土地,为其开发房地产项目提供了舞台。但土地多了、楼盘大了的同时,天安公司也一直面临着资金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国家宏观调控、紧缩银根之后,通过银行借贷解决房地产开发所需要的巨额资金变得困难。天安变成了体量很大的“贫血病人”。而中山集团手中运作良好的财务公司,以其每年3个亿以上的资金流量成为天安的梦中情人。中山集团2003年挂牌出让招商后,天安志在必得。

  爽快答应条件神速收购

  中山集团挂牌出让,吸引了包括港资在内的多家有实力的民企。南京市有关方面为了公平起见,决定在南京市产权交易中心把中山集团挂牌。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山集团作为大型国企,从1986年起向南京市8家银行借贷2亿元左右,包括直接贷款和为其他国企担保。那么,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和江苏省、南京市的相关法规、文件规定,国企在转让时,向银行借贷属于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受让方必须负担起这些贷款,要么以现金还清,要么以土地等抵押置换。

  天安方面为了截住肥水,对包括银行贷款、职工安置等一揽子的南京市为中山集团改制设立的条件,都答应得非常爽快,所以在2003年初,中山集团的职代会上职工们以为找到了一个负责任的好婆家,通过了出让给天安的改制方案,而南京市振兴工业指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国资委也认为天安的条件不错,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意将中山集团卖给天安。改制后的中山集团总股本达到1亿人民币,天安占90%的绝对控股地位。2003年7月1日,天安完成了改制的全部手续。这个速度受到有关官员的高度赞赏。

  逃避支付两亿全靠造假

  一桩完美的“联姻”就这样敲定,然而中山集团和其员工的悲惨境遇,也从这个爽快的“婚礼”后开始了。根据国企改制转让的有关规定和流程,天安对中山集团的银行贷款,应该先行向各有关银行进行偿付,并在付清之后,由南京地区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对这种清偿给出书面确认,加盖公章后,再经国资委等部门审议通过,并最终由工商部门完成从国企向私企的变更。

  可怕而惊人的是,正是在这个关键的银行对债务清偿的证明上,天安集团搞了“天大”的鬼。天安本身因为大量的收购和房地产开发,导致资金不足,那么现在既然爽快答应付钱,可怎么找来这笔巨款呢?

  天安南京公司的李腊生于是故伎重演,他找来了一份行长联席会议的清偿证明———“金融债权保全确认手续”,根据其格式,编造了天安已经和南京各银行谈判达成就中山集团贷款清付协议的内容,包括对农行的6000多万元,对工行的3000多万元等。

  然后又根据真的证明上的公章,通过福建的职业公章造假人,刻好了假章盖上去。然后,一路拿着一纸假金融公文,先骗国资部门,再骗南京市工商局,最终逃避支付2亿元。

  关键性公文全部是伪造

  2004年5月8日,距离天安的入主已经过了整整10个月之久,改制后留任的中山集团副总裁陈承仁受经营班子委托,到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去落实改制企业偿还银行债务的具体工作时,却被对方告知:“我们没给天安出具过达成偿还的证明啊!”设在人行南京分行内的南京地区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认真对照后发现,天安出具的“金融债权保全确认手续”从公文内容到公章均是伪造。

  5月19日,南京地区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天安的这些造假行为,向南京市公安局白下分局淮海路派出所报案。

  5月21日,南京市公安局5处以“(2004)公刑物鉴文字第073号”认定,天安在证明上的公章系伪造,签字系南京天安总经理李腊生所写。5月25日,白下分局刑警大队对李腊生采取强制措施,同一天,李被单位保出。

  恶人先告状国企很受伤

  如果事情到此,能以造假者的被法律惩处、能以国企的重新改制和国有资产及员工的利益得到新的保障,也就皆大欢喜。但是,在真相大白之后,中山集团却接连受到更大的打击,而员工们甚至连工资都拿不到,国有资产流失的追回更是遥遥无期了。

  在李腊生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6月8日,中山集团向南京市工商局举报了天安以假公文骗取工商变更登记的事实,并要求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1章第59条规定,撤销天安对中山集团的工商变更,把国企改回来。但是,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却以公安部门已经介入,民事让刑事的规定不予立案。后经多次交涉,直到7月20日,才立了案。

  而有意思的是,就在这期间的6月10日前后,天安公司却恶人先告状,在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告中山集团的领导层不按改制后由天安控股的董事会行事,要求撤了现有的以老国企领导班子为主的经营层。而更让人吃惊的是,一边是市工商局迟迟不对天安明显的欺诈行为立案,另一方面,建邺区法院在6月中旬将中山集团的全部公章、财务章都封存。结果是什么呢?中山集团的正常经营活动没办法开展了,而且业务单位付来的款项没法入账,而财务专用章被封存,又让中山集团几百号员工连工资都没法发出来了,到记者昨天发稿时,这个问题还没解决。

  造假行为何以通行无阻

  回顾整个天安巧取豪夺中山集团国有资产的过程,人们感慨良多。首先是,天安的造假行为并不算高明,所刻假公章与真公章有明显区别,而其炮制的假金融公文,居然是写在一张白纸上的。

  警方人员称,这种涉及2亿金额的公文,至少是应该在有银行抬头的正式公文纸上的。在长达三个多月的改制审查中,这份假公文居然在国资委、工商局等机关顺利过关。

  有关部门在事后认为,“我们又不是公安局,没有鉴别能力啊?”但是,如果我们的这些机关,能按盘算自家存折的态度来对待这2个亿的国有资产的下落,那么,他们是不难发现这白纸上的公文的问题的。甚至于,他们只要多打一个电话给人民银行,就能知道事情的真伪。遗憾的是,没有一个部门,真正把国资当自家财产来看待。

  在5月8日天安的问题暴露后,天安巧取豪夺的行为却变成难以撼动的现实。比如,工商部门为什么不及时将被天安以欺骗手段变更过去的国有企业的性质再变回来?比如,有关法律机关在天安的要求下,迅速将中山集团的正常经营行为阻碍,让那么多上有老下有小的员工的收入都颗粒无收,这让人如何理解?

  目前,中山集团的困境还在继续着,2个亿的国有资产的流失还根本没提上追回的日程,员工们还在为何时能拿到工资心焦。

  国资把门人,你该醒醒了!

  捡个“萝卜”刻一枚公章,就可以收购大笔国有资产。这样的“天方夜谭”在南京竟然成为事实,令闻者咋舌。这次国企改制形同儿戏,“国退民进”的盛宴在国资主人的昏睡、投机者的狂欢中,上演了迄今为止最为荒诞的一幕,令观者扼腕。

  记得在今年5月26日召开的南京市改革工作大会上,南京市的一位主要负责人在讲到国企改革出现的一些问题时,颇有激情地接连提出了3个“想不通”:一是有些人不顾党性原则,不把国家的相关规定、产权改革改制法规放在眼里,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二是有些人出高价的不卖,偏偏要选择低价的卖;三是不少经营层是个败家子,本来有一个优秀的企业团队和一批有市场前景和赢利能力的产品,企业却一下子就亏了。如今,偏偏出现了更让人想不通的事情,一纸涉及两个亿国有资产的假公文,在长达3个多月的改制审查中一路通关,成就了一桩国企改制的惊天骗局。想不通的人们在问,究竟错在哪里?究竟错在谁?

  在这出荒诞剧中,主角有两个:一方是眼睛发绿、胆大妄为的投机者,一方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国有资产的主人。我们不用去渲染涉嫌违法犯罪的投机者如何高明,因为国企改革改制是一个具有相当透明度的开放性工程,心怀各种利益目的的人进进出出并不奇怪,问题是当有人从中拿走了国家的东西时,却没有人查验一下这个人是否持有合法的“出门证”。假如我们可以排除“内外勾结”的因素的话,那么,可以肯定主人们在“睡觉”。

  政府部门是国有资产的把门人。在天安公司收购南京中山集团的过程中,承担金融资产问题协调的“银行联席会议”公文被假冒、公章被私刻;指导改革改制的经济主管部门像一个不负责任的“婚介所”;负有国资经营和审核责任的管理机构在“例行公事”;负责企业注册登记的机关以“马路警察”的口吻撇清自己的责任。主人都在“睡觉”,一道道门禁必然失守,国家的利益、几代百姓攒集起来的财富,又怎么可能有保障呢?

  国有资产的主人们在“睡觉”,并不是我们今天在事后充当“诸葛亮”的评价,而是诸如天安公司这样的投机者早已窥破的事实。中国的经济正处在一个新的转型路口,法律不完善,信用机制尚待建立,这是客观事实。但这并不能作为国资把门人开脱责任的借口,大量的国有资产之所以会快速流失,说白了,把关人没有像对待自己的私有财产那样,关心国有资产的得失,从而在主观上为投机者违法犯罪壮了胆。(现代快报)

  南京的国企改制一路坎坷,一路曲折。从政府官员到黎民百姓都在关注一个问题,就是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了,究竟流失了多少?国企改制究竟还有多少让人“想不通”的地方?究竟是没想到还是不愿想,这不仅仅是个精神状态问题。这个问题谁来回答?



消费者告上法庭 苏泊尔惹上特富龙官司

  近日有报道称,北京一位消费者将苏泊尔公司及出售苏泊尔不粘锅的商场告上法庭。记者昨日就此电话采访了苏泊尔总裁助理王先生、受原告委托的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的于律师等相关人士。

  今年8月7日,北京关先生从某商场购得苏泊尔经杜邦公司特许制造的“苏泊尔炒不怕特富龙铁金刚30CM不粘炒锅”1只,售价196元。获知不粘锅可能含致癌物质后,关先生认为产品的使用说明及包装上均未标示“必须在250℃以下使用,超过此温度限制后不粘锅的内壁涂层分解出的有害物质可能会残留在人体内影响消费者健康”等字样,生产商和销售商涉嫌故意隐瞒实情,遂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北京海淀区法院于8月25日受理了此案。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法院的正式传票。”苏泊尔总裁助理王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表示,此事目前还不会对公司造成什么影响。王先生最后强调说,苏泊尔一向抱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此前国家一些权威鉴定部门也介入了此事,在鉴定结果出来前企业不宜发表评论。

  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的于律师认为,生产厂家明明知道国家有相关规定,但未对消费者解释;从经销商的角度来说,不能简单地认为有各种合格证就予以市场准入资格,经销商和生产商都对消费者有告知的责任,现在两家都不告知,这是一种欺诈。按照《消费者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原告可以要求售价1倍以上的赔偿,现原告要求生产商和销售商支付392元赔偿金,并承担诉讼费用。

  对于其他可能提起诉讼的消费者,于律师建议可以等此案有初步结果后再考虑起诉。记者追问多久会有结果,于律师称预计3个月左右可能就会有结果。

  ■焦点:权威鉴定何时出来

  特富龙风波刚起时,杜邦(中国)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亚芬曾公开表示,“260℃是我们对不粘涂层炊具用户比较建议的温度,在260℃以下使用是非常安全的;在260℃连续高温的状况下,它的使用还是安全的,所以其实260℃是我们比较保守的一个数字。”任亚芬甚至还提到,根据美国塑料工业学会氟聚合物分会的《安全使用手册》,400多℃高温下连续烧1个小时都没有问题。但这不能完全消除消费者的疑虑。

  “特富龙风波未了,关键问题在于至今国内的权威部门没有拿出结论。”一位观察人士指出,国外的烹饪方式与中国有别,完全中式的厨房里特富龙不粘锅是否真正安全,消费者需要一个确定的答案。他表示,虽然早在7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就针对特富龙事件发表过声明,并开始论证特富龙对人体健康有没有危害,但“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才会有结果。”

  来源:《江南时报》 (2004年09月03日 第二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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