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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案件快递(8.14)


导读:
中国末代皇后婉容胞弟为姐讨名誉权被驳回
嘉禾被捕拆迁户状告房管局 要求赔偿损失60万元



中国末代皇后婉容胞弟为姐讨名誉权被驳回

  今年5月18日,《甘肃青年报》刊登了一篇题为《中国末代皇后---婉容》的文章。这让婉容同父异母的胞弟、93岁高龄的郭布罗·润麒老先生坐不住了,他认为报道严重失实,将婉容描写成了“抽大烟成瘾、行为放纵、与溥仪的侍卫私通”的坏女人。老人一纸诉状将报社告到朝阳法院,声称要为姐姐讨回公道。 记者昨天获悉,因被告甘肃青年报主体不适格,朝阳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郭布罗老先生对甘肃青年报以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

  郭布罗老先生起诉表示,《中国末代皇后---婉容》中描写说,婉容嗜毒成瘾,还和溥仪的侍卫私通,使人深感不解和气愤。“其实姐姐根本不是这样的人。这是对她的恶意侮辱和歪曲。另外,两张未经许可发表的配图---正在抽烟和拿着太监帽的姐姐,显然在有意丑化姐姐的形象。”更让老人生气的是,这篇文章的署名竟然还是“郭布罗”。“我认为这篇文章首先侵犯了我的姓名权,我怎么可能写出这样的文章来丑化自己的姐姐。”郭布罗老先生看到文章后很快让律师给报社发去了律师函,指出对方的侵权行为。报社很快回信,说文章是从网上转载的,但署名确实是工作失误,并答应考虑赔偿金的问题,但后来便音讯全无。郭布罗老先生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甘肃青年报在其报刊上赔礼道歉,并给付他精神损害赔偿金30万元。

  朝阳法院经核实查知,郭布罗起诉指认的甘肃青年报不是法人单位名称,甘肃青年报社才是法人,因被告主体不适格,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郭布罗的起诉。裁定送达后,郭布罗随即将被告主体改为甘肃青年报社后重新递交了诉状。郭布罗表示,目前影视或文学作品中多有对婉容的名誉侵权,他将不惜代价,把为婉容维权进行到底。

来源:北京晚报



嘉禾被捕拆迁户状告房管局 要求赔偿损失60万元

    “嘉禾拆迁事件”了犹未了,昨天记者从湖南有关部门获悉,在“嘉禾拆迁事件”中一度被错误批捕的拆迁户李会明,认为嘉禾县房产管理局在该事件中两次做出违法违规的错误裁决,导致自家房屋被强拆带来经济损失,现已将该局告上法庭。8月9日该案已由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在“嘉禾拆迁事件”中,拆迁户李会明始终不接受县里强制拆迁的补偿协议,结果被县房产管理局先后两次做出行政裁决,要求其尽快搬出,后来还将相关裁决规定两次张贴在显要位置;在李会明拒绝配合的情况下,县有关方面不惜出动警力对李会明于2002年6月才建成的楼房进行了强制拆迁,同时将李会明夫妇先拘留后逮捕;5月10日,尚在看守所中的李会明委托代理人向郴州市房管局提出异议,但对方维持了嘉禾房管局的裁决。今年6月,国务院对“嘉禾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李会明被释放后,立即向县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追究县房产管理局做出错误裁决导致自家房屋被强拆的责任。由于“嘉禾拆迁事件”备受全国媒体关注,有关方面对此非常慎重,立案一事一直到前不久才有了确切消息: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该案由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开庭日期尚未确定。

  昨天下午,李会明告诉记者:“我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两个,一是要求法院判决郴州市房管局5月10日做出的‘维持县房管局裁决’无效,同时判定嘉禾县房管局两次裁决属于违法违规的错误决定;另外我家楼房是在2002年6月才建成,一共花了37万元,但是县里只补偿了30万元左右,强制拆迁给家里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比如家具等等,为此我们要求县房管局赔偿强拆经济损失6.5万余元,同时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60万元。”

  昨天郴州市中院答复记者,此案的确已经受理,但是具体开庭日期尚未确定。

  ■背景:湖南嘉禾拆迁事件

  “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这是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开工仪式上打出的大标语。2003年8月7日,嘉禾县推出了“四包”、“两停”政策。所谓“四包”是指,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签订好补偿协议、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包协助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不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不参与集体上访和联名告状。而不能完成这一任务的,将被暂停工作、停发工资,甚至是被开除或下放到边远地区。

  全县公职人员中粗略统计有160多人属于这些拆迁户的家属,他们几乎全部受到牵连,其中至少有6至7名公职人员因为其家属对拆迁提出质疑,或拒绝在拆迁同意书上签字而被调离原工作岗位。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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