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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案件快递(5.25)


导读:
福冈中国劳工诉讼二审败诉 原告方抗议判决不公
人造美女参加选美大赛被拒 当事人称将诉诸法律
太原首例乘公交车受伤案赔偿有果
经济纠纷引雇凶杀人 亿万富豪周祖豹被害案开庭



福冈中国劳工诉讼二审败诉 原告方抗议判决不公


  人民网5月24日讯。今天上午,日本福冈高级法院针对张宝恒等15名中国劳工及家属诉日本国与三井矿业公司损害赔偿案上诉审作出了二审判决,法院虽然认定日本政府和三井矿业公司当年对劳工们的所作所为属非法行为,但是仍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驳回劳工们的上诉请求,作为原告方的中国劳工们在二审中败诉。针对这次判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于同日上午共同在卢沟桥畔的抗战馆内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到场的还有福冈劳工诉讼案二审辩护团团长小野山裕治、福冈劳工诉讼案一审辩护团副团长岩城邦治和中国劳工辩护团团长高桥融,以及多名原告劳工和家属等。

  在新闻发布会上,福冈劳工诉讼案二审辩护团团长小野山裕治首先简单介绍了本案从一审到二审的发展情况,之后依据来自日本福冈的传真宣布,福冈高等法院采纳了被告三井矿业的要求,驳回了原告方要求三井进行损害赔偿和日本政府就此进行谢罪的上诉请求。小野山裕治表示,对得出这样的结果深感遗憾,

  接着,福冈劳工诉讼案一审辩护团副团长岩城邦治介绍了这次判决的主要内容:福冈高等法院在判决中承认了日本政府强虏劳工的非法行为,以及日本政府针对三井等企业强迫中国劳工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劳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法院仅仅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就驳回了原告方的合理要求。法院认为,中国于1980年2月1日公布了公民出国管理法,中国公民本应有权提出诉讼,但是没有及时实施,所以判定时效已过。

  针对原告辩护团的下一步行动,岩城邦治表示当然要向最高法院上诉,只要原告中国劳工提出委托要求,上诉是毋庸置疑的。小野山裕治也表示,这次败诉的理由只是因为实效已过,要求被告作出赔偿的请求权消失了才败诉的。联想到之前的刘连仁案判决和本案的一审结果,如果只是因为时效已过而败诉,这样的结果是不公正的。“我想辩护团其他成员会和我一样,对这一判决结果深感愤怒,并一定会上诉到底的。”

  针对“为何一审胜诉、而二审却败诉了”的提问,小野山裕治表示,“虽然我只了解了一个大致情况,但是仍然感到这一判决有违人道、有违日本国内法。法院以时效已过而判定原告失去赔偿请求权,让政府和三井矿业免除责任,这是不公正的,也意味着起到了掩盖事实的作用。我们日本律师之所以介入这些案子,不仅想让日本政府和三井矿业公司作出赔偿,还想让法院承认这些事实。”

  中国劳工辩护团团长高桥融发言指出,“到今天为止,有7起劳工诉讼案,其中4胜3败。在昨天还是3胜3败,胜负各占一半呢。当然,对我们来说胜诉是很重要的,但另一方面,为得到公正的判决而让法院去调查并承认强虏劳工等事实的存在也是重要的。”

  针对日本TBS电视台记者关于“在判决中日本法院承认了一些事实的存在,但依据法律作出了时效已过的判定结果。中国的法律人士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的提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于宁表示,“虽然日本法院依据国内法作出时效已过的判决看上去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就本案以及慰安妇诉讼案等相关案件而言,还应该依据中国的法律和国际法,作出公正的判决。针对本案,只依据中国1980年公布的公民处境法就判定原告提出诉讼的时效已过、从而败诉是非常不公的。我对本案的判决深感失望。今天的这个判决是一个历史倒退。”之后,于宁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宣读了“关于五月二十四日福冈高级法院民事部判决的联合声明”,对该法院无视事实、罔顾正义、极不负责任的判决表示强烈抗议。

  发布会一结束,昔日劳工张五奎就在家人的搀扶下站了起来,高声抗议福冈高等法院作出的不公正判决。张五奎说,“我们很多劳工被强虏到日本,为日本企业创造出巨大贡献,而今他们却拒绝赔偿和谢罪,他们的理由不合理,我们强烈抗议。”

  今天到场的各位劳工及家属在新闻发布会上都一直静静的倾听着大家的发言,大多数劳工已经是七、八十岁的高龄老人。据说,已经有部分当年的劳工因病去世,目前仍然健在的这些老人能否等到上诉胜利的那一天呢?




人造美女参加选美大赛被拒 当事人称将诉诸法律


  5月21日下午,杨媛在第33届环球洲际小姐北京大赛的训练场地收到了一份来自大赛组委会的书面通知,通知称因其做过整容手术,是“人造美女”,而“取消参加总决赛的资格”。

  “这是对我的一种歧视,是不公平的。”杨媛说。

  据了解,18岁的杨媛是一名职业模特,此前多次参加选美、模特比赛等赛事,“但因为相貌的原因,在这些比赛中我都没有取得很好的成绩。”为了能在第33届环球洲际小姐大赛中取得好成绩,她于今年2月进行了一次性的面部整形手术,对下颌、牙齿等11处进行了整形,之后报名参加了比赛。5月13日至今,她通过了此项赛事北京赛区的初试、复试,成为进入决赛的30名选手之一。

  杨媛的代理律师陈化刚向笔者出示了第33届环球洲际小姐大赛对参赛选手报名条件的6项规定,“这里没有哪一项写明整形者不能参加比赛,所以因此取消杨媛的参赛资格是不公平的,是违背法律规定的。”

  杨媛则说:“现在社会上做整容的人很多,像割双眼皮、纹眼线等都十分普遍,是追求美的一种形式。我付出了这么多努力,我也要像其他女孩一样,在舞台上公平地展示自己,这是我的权利。”她还说,国际的选美赛事也没有关于不准整形美女参加比赛的相关规定,而且一些国际比赛中的获奖美女就是整过形的。

  陈律师透露,他们自接到取消资格的通知起,就一直在和大赛组委会交涉,希望能让杨媛继续参赛,但目前组委会没有对此作任何表态。“如果事情还没有进展的话,我们会将此事诉诸法院。”

  对于此事,组委会方面的解释是:“取消杨媛的比赛资格是组委会主要成员投票决定的。”组委会核心成员、新闻部部长赵朝峰说:“大赛的选手公约、报名条件的规定条款都是对参赛选手最底限的要求。我们不可能列出所有限制条件,没有列出的条款不能代表我们赞成或者反对,对于个案我们只能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他说:“我们如果同意整形前后判若两人的杨媛继续参加比赛,那么这势必给那些想参加选美的女孩一种信息,她们很可能也花费大量的钱去整容。这显然是一种错误的导向,它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远远大于正面影响。而且,这对于其他进入决赛的选手也是不公平的。”

  赵朝峰介绍说,目前他们已经将杨媛的基本材料、大赛组委会的意见上交给了此次大赛的组委会总部,等待他们的决定,“但作为区域的承办授权机构,我们在一些重大的有争议的问题上有决策权。”他说。对于杨媛可能采取法律手段的做法,他表示,这件事情在法律上究竟谁对谁错现在还很难判断,但他们会积极回应杨媛的行为。

  赵朝峰还透露说,他们也意识到整形问题可能已经成为一个普遍问题,“所以,我们目前正在咨询专家,并综合国际惯例,同时参考国际组委会的意见,对此项赛事中的整形问题进行进一步磋商。”他说:“如果最后的结论是可以接受整形美女参赛,我们会修改相关规定。”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刘祖云教授则认为,大赛的组委会理应在赛前对此种情况有明文规定,使之有章可循。既然没有事先规定,现在杨媛提出异议是有一定道理的。

来源:《中国青年报》



太原首例乘公交车受伤案赔偿有果


  去年11月,68岁的家住太原市的王老太外出也坐了一回公交车,没想到却因为路况不好而被颠伤。为了讨个“说法”,王老太将太原市公交总公司及司机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承担责任予以经济赔偿。近日,王老太收到了自己获赔3000元的一审判决。

  太原公交车线路遍布大街小巷,坐公交车上下班、出门办事就成了许多太原人的首选。2003年11月13日,家住太原火车站的王老太乘坐816路中巴车前往新源里朋友家做客。68岁的她上车后就坐在了最后一排座位上。由于五龙口——白龙庙路段的路况很差,车行至新源里终点站时,王老太被颠得腰背部疼痛难忍,大汗淋漓地趴在座位上。司机刘师傅见王老太如此状况,便陪同她前往杏花岭区创伤骨科医院检查。经拍摄X光片后,该医院将王老太的病情诊断为腰部软组织损伤,骨质未见明显异常。之后,王老太便回家休养,可过了几天她仍感到腰部不适,几经检查,她被确诊为腰部压缩性骨折,遂住院治疗,为之花去万余元。治疗期间,王老太就医药费的支付问题,多次与太原市公交总公司下属的二公司协商,却一直未达成协议。因此,王老太在今年1月初向迎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太原市公交总公司和司机承担其医疗费用。

  今年2月12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仍然卧床的王老太请丈夫高某代为出庭,要求太原市公交总公司和司机刘师傅支付全部医药费及各种费用两万余元。庭审中,公交总公司及司机刘师傅则对王老太的损伤持否定态度。他们认为王老太在事发几天后独自去检查而得到的诊断结果,并不能说明是事发当日乘车所致,该公司只愿意依据王老太事发当天所作的诊断,在合理范围内对其进行赔偿。

  基于事实,法院认为公交公司有确保乘客人身安全的义务,其对运输过程中乘客的人身受损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司机刘师傅作为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事发当时是履行职务的行为,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王老太在事发几天后,私自去检查的诊疗结果与事发当日的诊疗结果存在明显差异,无法确认之后的诊疗结果是否系事发当日造成的。故公交总公司只对事发当日杏花岭区创伤骨科医院为王老太确诊的软组织受伤承担赔偿责任,在该判决生效10日内赔偿王老太经济损失3000元。

  作为该案件的代理人,太原市公交总公司安全科的工作人员说,谁也不愿看到这类事件的发生,但由此也提醒广大老年人,尽量不要单独乘坐公交车,如必须独自乘坐,一定要注意在车头处寻找座位,抓稳扶手。

来源:人民网



经济纠纷引雇凶杀人 亿万富豪周祖豹被害案开庭


    亿万富翁周祖豹被杀案19日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温州籍亿万富豪王伟坚等7人被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杨瑶信被指控涉嫌窝藏罪。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1998年3月,被告人王伟坚、屠金安和乐清老乡周祖豹等人在合伙筹办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辅料综合市场期间,双方发生矛盾。王、屠要求退出合伙并退还筹备资金人民币190万元,但遭到周祖豹拒绝。同年12月份,王伟坚、屠金安与杨金富经预谋,双方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各一份,把王伟坚与屠金安两人的股份“转让”给了杨金富,让杨金富以股东的名义向周祖豹索要投资款。尔后,杨多次纠集他人持股份转让协议书到“祖豹纺织品批发市场”向周催讨投资款均遭拒绝。

  1999年4月份的一天,杨金富纠集柯某、陈某等人,携带灭火器、铁管子等凶器强行住进市场。杨金富等人将市场保安李某打伤后逃离,而柯某因逃离不及眼睛被打瞎,陈某腿被击断。

  1999年11月10日凌晨6时许,杨金富再次纠集被告人杨国富等十多人(另案处理),携带鱼叉、灭火器等凶器闯入祖豹市场,试图强行控制该市场,迫使周退还王伟坚、屠金安投资款。但在驱赶、控制市场管理人员时,遭到该市场副总经理、周祖豹的侄子周建波的反抗。周建波被赵坚用鱼叉刺中胸部、被吴银富用灭火器打中头部后受伤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杨金富等人逃离了现场。案发后,王、屠多次资助杨金富等人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

  2002年11月份,杨金富、王伟坚、屠金安因周祖豹多次上访要求追究他们故意伤害周建波致死而产生杀害周祖豹的恶念。经预谋议定,由杨金富策划、组织杀掉周祖豹,事后由王伟坚、屠金安资助杨金富人民币50万元。王伟坚在北京方庄一面馆向杨金富提供人民币10万元后,杨金富则在陕西纠集被告人朱智金、余存军等人(另案处理),在西安市购买了作案的面包车,并雇人开到乐清。其间,他们又准备了杀猪刀、雷管、导火索等爆炸物品。他们经多次对周祖豹的住所进行踩点,于2003年2月12日上午,在周祖豹的老家乐清市蒲岐镇北门村,经林玉薇在附近查探,发现周在家,即电话告知杨金富等人,杨金富等便携带事先准备的凶器乘坐面包车赶到周家,用杀猪刀等凶器将周祖豹乱捅致死。

  2003年3月,杨瑶信明知杨金富系逃犯,仍应其要求,将1万元人民币存入杨提供的银行户头。

  检察机关认为:杨金富、王伟坚、屠金安等为索回投资款而结伙持械行凶,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又共同预谋杀死一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天的庭审,法庭内来了不少被告人的亲戚朋友。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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