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案评说:曲乐恒张玉宁车祸案
一、一审结案 曲家获赔263万元
3月8日上午9点曲乐恒、张玉宁车祸案在沈阳东陵区法院再次开庭。去年10月的第一次庭审法院提议庭外调解,本案被长时间延迟,之后张玉宁先向曲家赔付了十万元的医疗费。今天东陵区法院做出了最终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玉宁赔偿曲乐恒人民币26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列,由于张玉宁驾驶车辆不当致使曲乐恒重伤,节瘫一级伤残,张玉宁要承担百分之百的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判决张玉宁十日内向曲乐恒赔偿人民币共计2635566.64。如果张玉宁不服判决可在15日内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
附:曲乐恒要求赔付金
生活补助金254万、医疗费142万、精神损失费100万、继续治疗费54万、伙食补助费20万、追加赔偿4万,合计574万元的赔偿。
二、曲张案判决的人性化
“曲张车祸案”昨天有了一审判决,被告、现役国脚张玉宁需要向原告曲乐恒支付263万元的赔偿。暂且不谈被告和原告双方是否会就这次判决提出上诉,单从“曲张车祸”案的来龙去脉以及这次的判决结果来看,沈阳市东陵区法院的这次判决所体现出的人性化颇值得探讨。
事件发生在4年前,原本同属辽宁足球队的张玉宁、曲乐恒因一次单独外出而在途中发生严重车祸,结果,坐在副驾驶位置的曲乐恒腰椎骨折,终生残废;而驾驶汽车的张玉宁却幸免于难,得以继续驰骋绿茵场。
出现这样的天灾人祸谁都无法估计,也难以接受,车祸发生后所引发的纠纷也就在所难免。从2000年底到2003年底,曲、张两家曾无数次“交锋”:和解不成再由交警部门出面主持调解;调解不成再由交警部门移交至检察院,最后还是要由交警部门转移至地区法院判决。
沈阳市东陵区法院昨天作出的判决有一点相当关键,那就是判决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这就说明“曲张车祸案”不仅是一次简单的车祸案,而且在被告和原告双方长达四年的争拗中,相关部门已经认识到这次车祸所涉及的人和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一些条款,而应该从一种人性化的角度去考虑和作出判决。因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依据,这次事故的赔偿金额比一般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有大幅度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曲乐恒终生残废而无法继续踢球赚钱的特殊性。
“曲张车祸”案的精神抚慰金达到70万元,在内地的此类案件中,7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已经创造历史新纪录。70万元这一数目距离原告所索偿的100万元尽管有30万元的差距,但被告和原告律师事后直言不讳,单纯从精神抚慰金方面看,这样的判决“出乎意料”,双方均表示没有多大的异议。
人性化,是我们近年一直强调而近来音量渐强的,曲张案的一审判决,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这一点。
来源:《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