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山西反腐有突破 结案10353件处分10410人
修车行黑心老板撞车骗保 涉案犯罪金额高达12万
塘沽乐购超市防损员打死顾客 12涉案人受审
镇人大设立常委会 怀化新晃县错误作法被纠正 山西反腐有突破 结案10353件处分10410人 2003年山西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0189件次,立案10424件,结案10353件,处分10410人,其中地厅级8人,县处级39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4亿元。
为解决领导干部在吃、住、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山西省开展了清车、清房、制止奢侈浪费“三项治理”工作,全省共清理纠正各类违规小汽车7432辆,其中拍卖164辆,置换79辆,查处涉车案件137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清房、制止奢侈浪费工作进展顺利,开局良好,省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制,带头做出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为各级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出了表率。
去年,山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案件中,典型案件有:香港恒山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敦义挪用公款、官僚主义失职案;晋城市人大副主任、泽州县原县委书记王玉秀受贿案;繁峙县领导干部隐瞒金矿爆炸真相案等。
修车行黑心老板撞车骗保 涉案犯罪金额高达12万 从北京海淀检察院获悉:3个修车行老板利用自己已投保的私车和客户送到厂里的待修车,教唆、怂恿伙计、朋友与自己一起,故意制造撞车事故,然后到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涉案人员已被该院批准逮捕。该案涉及犯罪事实10起,犯罪金额高达12万余元。
据犯罪嫌疑人之一章某供述:“2002年9月初的一天下午,我对王某说,一会儿你帮我撞个车吧,走保险挣点钱,他就答应了。当天晚上7时许,我开了一辆白色拉达车,王某开了一辆白色吉普车,一起开到了海淀区四季青乡农科院路口红绿灯处,我开拉达车撞了王某开的车的车尾。之后我们打电话报警,警察定我全责。后来我找到了中国人保公司西城支公司办理了理赔手续,得了3000元保险金。这些钱我分出100元请王某吃了顿饭,剩下的我都自己花了。这两辆车都是我自己买的。”
2002年11月26日上午,章某又和修车厂里的王某密谋作案,他交代说,“有个客户想在我这里修一辆菲亚特,车主想少花点钱,我想让他帮我开车撞一下,制造一起交通事故骗保险,于是王某就答应了。当天晚上7时许,我开着自己的红色富康车,王某开着一辆在厂里送修的菲亚特克罗玛车,一起开到海淀区西四环火器营桥西侧,王某由南向西开,我由西向东逆行,和他的车撞在了一起。后来我们打电话报警,警察定我全责。后来我去丰台区人保办理赔偿手续,得了7000余元的保险金。菲亚特的车主根本不知道撞车的事。”此后他们又以同样手段制造了8起撞车骗保案。
经审查发现,涉案的九名犯罪嫌疑人,有三人是个体汽车修理厂的老板,其中两人系主犯。
来源:《北京青年报》
塘沽乐购超市防损员打死顾客 12涉案人受审 “塘沽乐购超市防损员打死顾客”一事在本市引起较大反响,12名涉案防损员均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今天上午,市二中院将公开开庭,依法审理此案。另据了解,被殴打致死顾客任某的亲属也将当庭提出20余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索赔。
据了解,此次被提起公诉的12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大的25岁,最小的李某,在案发时还不满18周岁,学历从初中到大专不等,他们的户籍地都是本市塘沽区或蓟县。其中,第一被告人谭某,今年20岁,塘沽区人;第二被告人李国营,22岁,蓟县人。
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经审查查明:2003年7月19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谭某、李国营、董某等12人,以被害人任某(外地来津打工人员、来超市购买生活用品)有偷李国营手机嫌疑为由,在塘沽乐购超市防损员办公室内,分别对任某拳打脚踢,并用皮带、PVC管、凳子等物进行殴打,直至被害人倒地。后被害人被送往塘沽医院医治。2003年7月21日8时许,被害人任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任某被较钝的物体打击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这12名被告人目无国法,无故殴打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来源:《天津日报》
镇人大设立常委会 怀化新晃县错误作法被纠正 本报讯 自2001年起,怀化新晃侗族自治县自行决定在乡镇人大设立常委会,但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相关意见,这一作法违背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昨日,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建议,依法纠正乡镇人大设立常委会的错误作法。
2001年4日24日,新晃侗族自治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作出了《新晃侗族自治县加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暂行规定》,明确在乡镇人大设立常委会,并规定了常委会的人员组成、选举方式以及相当于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在乡镇人大设立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是否合法,在乡镇人大常委会设立之初就成为争论焦点。去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就此专门请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答复意见指出新晃此举违背了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建议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并尽快请示省委,决定依法予以纠正。
来源:2004年2月11日《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