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退学不退万元支校费 舞蹈学校遭投诉
偷三条黄鱼要坐8个月牢
山西去年查处税务违法案逾350件
安徽亳州特大拐卖儿童案宣判 退学不退万元支校费 舞蹈学校遭投诉 “事先没跟我们说,到学校报到时才告诉我们要收(每人)10000元支校费,要不就不让正常上课或者区别对待。”段女士气愤地说,“现在孩子转学了,但学校不肯退这笔钱。”
昨日,学生家长段女士告诉记者,2002年9月5日,北京市爱莲舞蹈学校国际标准舞专业的学生家长到校办理报到手续时,得知还需再缴纳10000元的支校费,并要签署一份自愿“捐资助学协议”。
段女士说,她女儿考入的国标班原本学制五年,但在原定的第二学年2003年8月30日开学这天,她和几位家长去报到时,学校里无人负责接待。“后来我们才知道,国标任课老师阎岭已经离开了爱莲舞蹈学校,有一部分学生跟着他继续学习,还有少数学生考到别的学校去了,我女儿现在北京国际标准舞学院。”段女士表示,原来学校说10000元支校费是五年的,而他们只上了一年,“这笔支校费不是我们自愿交的,学校没有预先通知我们。现在孩子不在学校上学了,学校也不给退钱。”
记者致电北京市爱莲舞蹈学校的魏老师,他解释说,由于学校原本没有国标舞和踢踏舞的专业教室,收取的支校费主要用于盖专业教室和购买踢踏舞的专业器材。“盖专业教室用了40万元,购买专业用具约花费了七八万元。国标班只有十余名学生缴纳了支校费,并不是人人都必须交。”魏老师说,“阎岭老师与学校协商让学生缴纳支校费,事先肯定已跟家长沟通过。”但魏老师很快表示,他的回答不代表学校,也不代表他个人意见。
阎岭先生对记者说,在他与爱莲舞蹈学校签署的合作协议里,校方就明确了要收取支校费,但没说明具体数额,后经协商是每名学生收取1万到3万元。在他进行全国招生时,有家长主动询问学校是否收赞助费,他都作了回答,对没主动询问的,就没说。阎岭先生表示,赞助费收取的通知应由校方发出,因为这笔费用是学校用于校园建设的,他本人只是学校签约的一名专业课老师,并不负责收费等问题。
来源:新京报
偷三条黄鱼要坐8个月牢 1月27日下午,浙江省温岭市边防大防石塘边防派出所办案民警在温岭市看守所里提审湖北籍青年民工朱小波时,现已刑拘的朱小波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1月22日是大年初一,当晚8时许,湖北籍民工朱小波正在温岭市石塘码头搬运渔货时。朱小波想大年初二在温岭打工的妹妹要来他这里,于是,顺手牵羊偷走了浙岭渔运322船上的3条野生大黄鱼。接警后,石塘边防派出所民警即赴码头当场将朱小波抓获。
据温岭市价格认证中心的结论书上写着:3条野生大黄鱼总价值达2420元(其中1条2.1斤乘600元/斤=1260元;1.6斤乘400元/斤=640元;1.3斤乘400元/斤=520元)。当朱小波得知,因偷黄鱼3条,自己有可能被判刑8个月至1年时,才想到对不起远在湖北农村年迈的父母和爱妻及10岁儿子。
来源:人民网
山西去年查处税务违法案逾350件 2003年山西省地税局地税系统税务违法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共受理税务违法案件举报逾350起。
去年山西省地税系统共受理税务违法案件举报353起,查结342起,结案率达96.7%;查补额2123.1万元,其中查补税款1300.25万元、加收滞纳金314.07万元、处以罚款508.78万元,罚款率达39%;入库合计1901.47万元,其中入库税款1186.33万元、滞纳金300.26万元、罚款450.04万元,入库率达89%。
来源:人民网
安徽亳州特大拐卖儿童案宣判 日前,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心愿、邓远淑、汪洋特大拐卖儿童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心愿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邓远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汪洋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经审理查明,张心愿系亳州市谯城区张店乡张各行政村农民,邓远淑系贵州省瓮安县永和镇萍水村农民,汪洋是亳州市谯城区客运工商户。2002年9月,张心愿、邓远淑伙同他人拐骗6名女婴,从广西玉林乘坐汪洋的卧铺客车来到亳州,以1.1万元的价格卖给韩青松(另案处理)。同年秋天,张心愿、邓远淑又分别拐骗4名女婴来到亳州,卖给韩青松。2002年10月20日,韩青松等人携带20名婴儿乘坐汪洋的客车,从广西玉林到亳州市途中,被玉林警方查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心愿、邓远淑共同作案3次,拐卖儿童9人,共获赃款1.61万元。张心愿单独作案1次,贩卖婴儿1名,获赃款0.21万元。汪洋明知他人以出卖为目的,携带儿童,而多次予以运送,其行为亦构成拐卖儿童罪。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