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巨贪李耀祺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被执行死刑
受贿517万王怀忠一审被判死刑 现还无上诉表示
限定他人购买电表 北京供电公司被判不正当竞争 巨贪李耀祺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被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原香港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海国投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耀祺29日在海口被执行死刑。
1991年至1997年间,李耀祺利用职务便利,借公司发行股票、实行股份制改造之机,以赠送股 票、赚取土地差价款、领取奖金、补贴等形式,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数额巨大。仅“赠送股票”一项,李耀祺个人的北京瑞海公司就占有1244万元;在赚取土地差价款犯罪过程中,李耀祺和两名亲属非法占有4904万元。法院同时查明,李在任职期间,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和私分海南港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且数额巨大。
经海口市中院一审、海南省高院二审和最高法院复核,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李耀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3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新华网
受贿517万王怀忠一审被判死刑 现还无上诉表示 在任时受贿517万元,480万元的财产来源不明。昨天,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怀忠生于1946年8月,安徽省亳州市人。1993年3月任阜阳地委副书记、阜阳地区行政公署专员。1995年10月任阜阳地委书记。1996年2月任阜阳市委书记。1999年10月任安徽省副省长,安徽省九届人大代表。2001年4月7日被“双规”。
2002年9月30日,王怀忠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刑事拘留,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02年10月14日被逮捕。今年5月13日,王怀忠受贿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侦查终结后,依法指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审查。今年12月10日,此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间,王怀忠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多次索取、非法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517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王怀忠还对其拥有的价值人民币480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王怀忠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中索取贿赂数额亦特别巨大,索取贿赂后将绝大部分用于收买有关人员,图谋阻止有关部门对其犯罪的查处,其犯罪情节及危害后果均属特别严重,而且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百般狡辩,拒不认罪,态度极为恶劣,应依法严惩。
在听到法院的死刑宣判后,王怀忠一句话也没有说。由于这是一审宣判,王怀忠在收到判决书后十日内可以提起上诉。王怀忠的律师称,王还没有向他提出上诉的意思表示。
来源:《齐鲁晚报》
限定他人购买电表 北京供电公司被判不正当竞争 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一中院审结了天津赛恩新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供电公司不正当竞争案。法院认定,北京供电公司限定他人购买指定电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其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经审理查明:北京市朝阳区在进行农用电网一期改造工程中,原告天津赛恩公司曾分别与朝 阳区小红门供电所等5个供电所签订了电表购销合同。2002年11月,北京供电公司下属的朝阳供电分公司下发了“京供朝阳[2002]24号文件”,明确限令所属供电所只能购买由其指定的厂家的表具。后北京供电公司朝阳供电分公司下属的小红门供电所等单位向天津赛恩公司出具公函,声明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二期农用电网改造工程中将不再向天津赛恩公司购买电表。朝阳供电分公司隶属于北京供电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天津赛恩公司认为,朝阳供电分公司的行为是典型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客观上导致了5个供电所与其终止合同,故请求法院判令北京供电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2000元。
法院认为,农用电网二期改造所需电表应由农民自行出资购买,北京供电公司及其下属朝阳供电分公司无权为农民代购电表。朝阳供电分公司下发文件的行为限制了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权利,构成不正当竞争,北京供电公司对此应承担责任。由于天津赛恩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其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故对原告索赔2000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