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深圳269家企业拖欠工资4746万 违规者将被罚款
为谋百万保险费雇凶杀夫 毒妻一审被判死刑
脱衣做胸透未侵犯隐私 女患者诉讼请求被驳回 深圳269家企业拖欠工资4746万 违规者将被罚款 12月1日,深圳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大检查第一阶段结束。深圳共查出欠薪企业269家,涉及金额达4746万元。劳动部门透露,按国务院最新传达的精神,深圳下一步将采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作为查处时的紧急措施。根据该办法,对无证无照企业违反劳动法规者,将给予2万或2万元以上罚款。
将出台方案整顿建筑行业
昨天,深圳汇总了第一阶段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大检查情况。据了解,全市共检查企业1068家,涉及员工22万余人,查出欠薪企业269家,涉及金额4746万元。各区同时也汇报了查处时发现的新问题。大工业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汇报,查处时发现一家企业超时加班现象严重,可是员工为了多挣点钱,宁愿多加班,所以一直没有人向劳动部门举报。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愿意加班,但企业违反有关劳动法规,该怎么办?
建筑行业欠薪现象仍十分严重。深圳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曾虹文透露,市劳动局和建设局将会制订出一个临时性方案,紧急通知企业整改。今后还要制定一个基本管理规范,对所有建筑行业进行整顿。
盐田34家企业上“黑名单”
“今年有拖欠工资的企业,明年不能再在盐田区投标。”盐田区副区长龙岳华在该区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暨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上说,今年,辞工不批、加班加点、拖欠工资以及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投诉都大为增加。他表示,今年要对34家企业重点“照顾”。这34家企业都是被投诉的热点,已被列入该区检查的内部“黑名单”。由于建筑行业欠薪一向严重、屡禁不止,今年盐田区开出的药方,是禁止其参加明年区里的工程投标。
由于没有处罚依据,劳动部门一直对无证无照企业欠薪情况无法处理。昨天,劳动部门还透露,对于无证无照的企业,按国务院最新传达的精神,劳动部门可以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来进行处理,这是授权上的新突破,特别是对欠薪逃匿的老板有很好的处罚作用。
■曝光台
汝南大厦基坑项目:该项目早就竣工一年多了,但110名建筑工人的119万余元工资却迟迟拿不到手。市劳动监察大队为此事已经协调多次,施工单位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承诺近期给出一个交待。
中天元实业公司:员工人数有140多人,欠薪金额达27万元,欠薪达一个多月。其老板对劳动监察人员说:“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是很正常的事情。我们以后再补发还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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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大代表建议专项监督欠薪
深圳市人大昨日举行司法监督工作会议,明确市人大明年司法监督将更多关注弱势群体,加强民生、民困方面的执法检查监督。会上,有人大代表建议,市人大可以组织对欠薪案件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在会议上,深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王璞确定了明年司法监督的三大重点:一是超期羁押的监督;二是加强民生、民困方面的执法检查监督;三是对深圳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方面,如房地产、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开展检查评议。
市人大代表孟远提出,春节将至,欠薪问题又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市人大可以对此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弱势群体的权益。
来源:《南方都市报》
为谋百万保险费雇凶杀夫 毒妻一审被判死刑 花都一名男子做梦也没想到,妻子竟“悄悄”地为自己买下了保额100多万的意外险,为“骗保”朝夕相处的妻子竟起了杀机。近日,广州中院对为谋取巨额人寿保险金而杀害亲夫的邓某一审判处死刑。
丈夫失踪妻子理赔
2003年1月6日,一名中年男子来到花都区公安局站前派出所报案,称其弟曾×ד失踪了”,1月2日离家后,就一直没回来。1月13日,花都区公安分局红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在其辖区岐山村一鱼塘内发现一具男尸和一辆摩托车。花都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随即展开调查,发现死者就是已“失踪”多日的曾××。警方经调查发现一个重大线索:死者生前曾购买105万元的人身保险,受益人为其妻邓秀琼。2003年1月29日,被告人邓秀琼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与人合谋溺死丈夫
公安人员调查后认为,邓秀琼有重大作案嫌疑,即将邓带回公安机关进行审查。经审问,邓秀琼供认了伙同他人将亲夫杀死的犯罪事实。其后,花都区刑警大队在佛山市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抓获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毛定稿。至此,案情真相大白。1999年至2001年间,邓秀琼为其丈夫投保人寿保险及意外险,累计死亡给付保额为人民币105万元。2002年12月下旬,邓秀琼通过他人购得安眠药。2003年1月2日下午6时许,邓秀琼、毛定稿让曾××喝下事先放有安眠药的茶水,由毛定稿将曾××连人带车推入鱼塘,致曾死亡。
两凶手一审判死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秀琼、毛定稿共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邓秀琼还构成保险诈骗罪(未遂)。
法院最后判决:被告人邓秀琼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毛定稿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脱衣做胸透未侵犯隐私 女患者诉讼请求被驳回 拍X光片时被医生要求脱光上衣,深感被辱的温小姐将朝阳区第二医院告上法庭。昨天下午,朝阳法院二次开庭审理了这起本市首例患者状告医院侵犯隐私权案。法院当庭宣布驳回温小姐的诉讼请求,同时向医院提出司法建议。
法庭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并未就拍X光片检查时,是否应该除去受检部位全部衣物作出硬性规定,实践中一般由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具体掌握。据此,朝阳法院依法驳回了温小姐的诉讼请求。法院向朝阳区第二医院发出司法建议函,希望医院加强服务意识,提高硬件服务水平,给予患者必要的尊重和理解。温小姐则告诉记者,她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将要考虑继续上诉。“拍X光片并没有强制性要求患者一定要脱光上衣,何况一个未婚女青年在一个陌生男子面前脱光上衣,这让我觉得很尴尬,无法向别人解释。其实,我是顶着很多压力才自己到庭的。”温小姐有些无奈地对记者说。
拍X光片脱光上衣“受辱”(新闻回放)
今年4月20日,温小姐到朝阳第二医院就医,在进行X光检查时,一名男医生把她带到检查室后将门锁上,并对她大声说“把衣服脱了”。
当她脱到只剩内衣时,医生又要求其解掉胸罩。温小姐脱下胸罩。当她得知拍X光片检查不用脱光上衣后,感到被羞辱。于是温小姐起诉请求判决医院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精神损失。(节选自本报2003年9月22日A07版报道)
是服务问题和隐私无关(律师说法)
中诚律师事务所黄晓律师:在患者就医时,生命健康权应该比隐私权更为重要。在这个时候,为了更好地诊断和治疗,患者不应当对医生主张隐私权,除非医生使用不正当的方式或有不道德的想法。当然,医院的服务可以更加周到,也可以通过设屏风、使用一次性的马甲等手段来改善服务的态度和质量,但这与是否侵犯隐私权没有必然的关系。
脱不脱 各医院自行要求
拍X光片是否要脱光上衣,北京没有硬性规定,医院自行要求。
北京医院:不要求脱光上衣,患者最好不要穿带金属的衣物。
同仁医院:看情况定,如有金属制品必须脱光拍片,以保证效果。
协和医院:允许穿衣服拍片,但不能有金属制品。透视室设有屏风供脱换衣物。
朝阳医院:不需全脱光,如脱光,院方提供一次性背心,患者可在屏风内更换。
来源:《京华时报》(2003年12月2日第A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