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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案件追踪(11.18)


    导读:
    珠海买春案开庭时间未定 珠海公安局长受处分
    河南平舆连环杀人案续:18人何以2年内接连失踪
    为妙龄女慷国家之慨 江西一厅级干部的蜕变轨迹
    慈善助老胸卡引发官司 红十字会被诉剽窃
    长兄执意锁塔灵 六旬妇索要亡母悼念权
    北京打掉抢劫学生犯罪团伙 17岁少年校门口砍人

    
    
    
珠海买春案开庭时间未定 珠海公安局长受处分

    
    轰动一时的日本人在珠海两酒店公然大规模买春事件,将进入庭审阶段。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昨天开庭,当多名记者赶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时却吃到了闭门羹,法庭冷冷清清。门卫称,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珠海市中院负责宣传的研究室负责人任女士表示,法院从没有发布过信息确定开庭时间。她随后向刑庭的负责人通电话求证,证实确实没有定下开庭时间。但她表示,法院应该在近期会随时开庭。
      
    对此,珠海市市委宣传部的负责人也表示,关于开庭的事宜在“从速办理中”。
      
    珠海市中院政治部的一名工作人员则称,此案原本定在10月底开庭。记者从珠海市检察院证实了这一说法,据了解,该案件已转到法院,并曾经定在10月26日左右开庭,检察机关也做好了准备,但因故临时取消。
      
    由于法院没有对开庭时间做具体地确认,一些记者等候在法庭门前不愿离开。同时,包括《读卖新闻》在内的日本多家媒体也致电法院,要求确认开庭时间。对于媒体的关注,珠海市中院表示,他们将会依法进行法定的程序和审理,不会受外界干预。
    
    涉案酒店仍在整顿
    
    从9月底被勒令停业整顿到如今,涉嫌向日本人提供方便的珠海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和粤海大酒店重新开业遥遥无期,它们何时开业将由广东省公安厅决定。
      
    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曾经是11月初举办的世界经济发展宣言大会的指定酒店,但停业整顿使它错过了珠海最盛大的一次会议。昨天记者见到,一楼大厅内挂着一硕大的条幅:“全体员工停业整顿大会”。该中心保安说,他们没得到近期开庭的通知,记者向总台表示要在一周内订房也被婉拒。
      
    珠海市旅游局负责酒店管理的李先生说,公安部门才是决定者。而珠海市公安局特种行业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这个问题要“市局或省厅决定”。目前则没有任何开业的消息。
    
    13名嫌疑人将受审
    
    记者前天获悉,最先向媒体举报“买春案”的第一人——郑州药商赵广泉不会出庭作证。
      
    9月16日,赵广泉到珠海参加一个医药改制及投资高峰会。事发那几天他就住在珠海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目睹了这起让人义愤填膺的“买春”场面。随后,赵先生向广州媒体进行了投诉。记者了解到,赵先生认为目前警方已经掌握了确凿证据,所以已无须他出庭作证。据悉,为了防止意外,赵已经更换了手机号码。
      
    据了解,这次“买春案”将有13个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审。除了之前公布的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一副局长、辖区派出所所长、治安科科长被停职检查外,珠海市公安局长和另一名主管副局长也受到党纪处分。
    
    新闻回放
    
    ■9月16日
    
    一日本旅行团300余人在珠海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集体买春。
    
    ■9月26日
    
    广东省、珠海市公安机关抓获部分涉案嫌疑人,责令涉案酒店停业整顿。
    
    ■9月28日
    
    在珠海为日本人买春提供服务的当事人“鸡头”在湖南怀化会同县落网。
    
    ■9月29日
    
    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有关负责人紧急约见日本驻华使馆官员,就9月16日一个日本旅行团在珠海集体买春事件向日方提出交涉。
    
    ■9月30日
    
    日本外相川口顺子就日本旅行团在中国广东省集体买春事件表示:“如果事件属实,此行为至少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而作为比法律问题更为根本的问题,到国外去做伤害女性尊严的行为令人非常遗憾。”
    
    ■10月3日
    
    李肇星外长召见日本驻华大使阿南惟茂表示,这一事件引起中国民众的强烈愤慨,希望日方对本国公民加强教育,在海外增强守法意识,维护日本的形象。
    
    ■10月9日
    
    日本外务省副大臣逢泽一郎透露,在日本公司团体旅行时是否在珠海一宾馆中集体嫖娼的问题上,已经从企业负责人那里听取了情况,并得到了调查报告。该报告称:“虽然并未有过有组织的嫖娼行为,但由于考虑不周,结果给日中关系各方造成了麻烦,为此正在进行深刻的反省。”对此,外务省指出:“即使没有有组织的违法行为,但如果有损害女性尊严的行为,那也是极其令人遗憾的。”
    
    ■10月13日
    
    鄂州、珠海两地警方联手,成功抓获重要涉案嫌疑人廖某。
    
    来源:《京华时报》(2003年11月18日第A17版)
    
    
河南平舆连环杀人案续:18人何以2年内接连失踪

    
    昨天本报报道了河南平舆一杀人狂两年内接连杀害23名青少年、其中18名是当地中学生的惨案(详见本报昨日A11版),在读者中引起极大反响。
      
    遇难孩子的父母们痛不欲生地追问———为什么孩子接连失踪,特别是在2003年2月至4月不足100天的时间里连续发生11起,却一直没有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悲剧接连发生?
      
    最令人扼腕的是,去年9月一位失踪孩子的父亲曾接到一个电话,极有可能是孩子打来求救的,这位家长甚至带着警方找到了凶手的家,可最后仍未能挽救孩子的生命!
    
    王要东失踪后可能打过求救电话 家长曾带警方找到凶手的家
    
    骇人听闻的河南平舆“23名青少年、其中18名中学生连续被害”案告破后,引起舆论哗然。除了对残忍凶手的痛斥和对无辜孩子的惋惜外,记者和家长都在不断追问:两年来这么多孩子失踪,为何当地警方没有一点警觉?两年中凶手杀害了这么多孩子,就真做得天衣无缝无迹可循么?
      
    昨天下午,记者拿到一份电话记录,这是失踪学生之一王要东的父亲王军亭手机在去年9月的电话清单。17岁的王要东失踪时间是去年8月下旬,去年9月5日凌晨1点左右,王军亭的手机忽然打入一个电话,是当地一个陌生号码,但是他还没来得及接听电话就挂断了。王军亭本能地觉得这是儿子打过来的电话,马上将电话拨回去,那边开始没人接听,后来倒是有人接了,但问“王要东在不在”时,那边却说没这个人,就把电话挂了。
      
    老王还是不放心,他到电信局打出了自己的通话清单,并查出那个电话号码的位置,结果正是凶手所在的玉皇庙乡大黄庄村!王军亭将此事通报玉皇庙乡派出所后,派出所曾派人和王军亭一起找到了安电话的那一家,但这家人并不知道王要东的事情,随后老王就注意到村里黄勇所住的独门独院。
      
    记者在采访时获悉,王军亭此后还两次来到村里,特别是到黄勇的院子外探察,都一无所获;老王也求过当地派出所,但对方觉得“无根无据,不好查”,并没有采取更多措施。
      
    凶手黄勇被抓后,王军亭和众多遇难学生家长望着孩子丧失的小院欲哭无泪——因为它与安电话的那家正是比邻而居!
      
    记者曾采访了此案告破的关键、失踪四天但成功逃出凶手魔爪报案的孩子张雷(化名)家属,从凶手四天里的所作所为(殴打、针刺)来看,他并不想马上夺取孩子的性命,而是要长时间施以折磨———从这个角度推测,王要东在失踪15天后仍有存活、逃出打电话求救的可能;而老王始终觉得这个电话就是儿子打回来求救的,因为当时他的手机号码是刚刚启用的,知道的人没几个,可孩子肯定知道。
      
    此外,从记者实地采访的情况看,凶手所在村庄非常偏僻,并且与大路之间还有一条5公里的崎岖小路,不熟悉周围环境的孩子很难离开。但是家长们却认为,如果去年9月王军亭接到这个神秘电话的事情,能引起当地警方足够警觉,采取进一步措施,也许就不会发生今年孩子接连失踪被害的惨案了!
      
    那么对这些问题,当地警方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来到平舆后,记者多次与县公安局联系采访,均被拒绝。昨天下午,记者又来到平舆县公安局,结果连大门都没能进去,对方工作人员一听记者来意就说:“领导都不在,都去开会了。”记者又跟玉皇庙派出所联系,提起去年王军亭报案的事,对方一听立即挂断了电话。
      
    最令人想不到的是,记者后来已无法找到包括王要东父亲王军亭、霍红雷父亲霍小山在内的大部分遇难学生父亲,孩子的母亲们说,当地有关部门把各家的男人都送到了宾馆等地,有吃有喝招待着,就是不能随便见人,“因为记者来得太多,怕他们乱说”。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案发地采访,并从被害学生家属处获得了一张凶手黄勇的照片。霍红雷的母亲告诉记者,孩子失踪后她曾去网吧寻找,结果多次见到这个人,当时还曾向他打听过儿子的下落,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很老实的人竟然就是杀害孩子的凶手!
    
    警方未就失踪一事发布警示 案子破了却“立即上报省厅”
    
    学生家长告诉记者,“尽管一知道孩子失踪的消息就立即去刑警队报了案,但是报案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得到警方立案的消息;去问,对方承认一直没有立案,说孩子们可能是跟家里怄气,或者出去打工了,没有立案价值”。这个回答并不能让家长满意,再问,“刑警队就让我们找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又说这事应该由刑警队管”,皮球又踢了回去。
      
    无奈之下,今年9月初,7名学生家长带着相关材料来到北京求助于有关部门。9月7日,已经返回平舆的学生家长接到通知,县上已经就此事“立了案”。但据家长们介绍,“此后平舆县警方也从未就学生失踪一事在县城范围内发布任何形式的警示或者通告”。结果悲剧再次发生:2003年10月24日,平舆一高学生、17岁的秦继飞失踪———也是最后一个失踪并遇害的孩子。
      
    11月10日,16岁的张雷逃过劫难,凶手黄勇终于被捕。由于此案堪称建国以来最恶劣的残害未成年人案,因此备受媒体关注。日前平舆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案子破获后,县公安局立即将案情汇报给了省公安厅……”记者追问:“那在案子没有破以前,尤其是连续有孩子失踪的时候,县里有没有将案情上报省厅?”对方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去年平舆曾连续发生“特大强奸、杀人案”,前后共有41人被害,最后公安部派出专人才将此案破获。记者曾听到一种说法,“平舆警方就是为了全力侦破这起案子,才影响了对学生失踪案的立案侦查”。但是这个解释并不能站住脚,因为那起案件在去年夏天以前就已经侦结,而孩子失踪数目最多、频率最快的时候是今年春天。
      
    无论怎样,一年内两起特大案件足以给平舆的治安敲响警钟!
    
    住读学生失踪学校有无责任 孩子失踪一周校方未与家长联系
    
    除了当地警方之外,学校方面是否对学生接连失踪一事表示了应有的关注?其中张昆仑、翟鹏超、梁政威等人都在平舆一高就读,这所学校仅在今年上半年就至少有4名学生失踪,但是家长们去找学校领导交涉时,对方态度却非常冷淡。
      
    失踪学生王亮在平舆二高就读。今年1月10日,孩子的母亲从北京回家后,兴冲冲地拿着给儿子买的衣服去学校,结果才发现儿子早就不见了。她急着去找老师,老师这才回忆说孩子好几天都没来上课了,具体失踪日期“可能”是1月4日,这让王亮的母亲非常不满和焦急:“都是在学校读书的孩子,哪怕两天没来也应该打个电话问问家里人啊!”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平舆一高门口。这所学校在当地是比较大的一所,校园相当宽敞,从外面看去教学楼和设施都比较新,但是记者一到门口就被挡住了。表明来意后,一名工作人员说:“学校领导都不在。”记者说:“我们就是想看看孩子平常学习生活的环境。”对方态度生硬地说:“学校环境就是这样,封闭式管理,你们不能进去!”
    既然是“封闭式管理”,为什么孩子失踪多日都没有引起老师和学校应有的警觉?记者试图用电话与学校领导联系,但都无人接听。当地其他几所学校也都没有接受记者采访。
    
    被害学生在网吧等场所被骗走 学者初步断定凶手“心理变态”
    
    从目前有限的来自警方的消息看,凶手黄勇选择作案对象时都在录像厅、游戏厅、网吧等青少年出入比较多的场所。尤其是2003年,据目击者提供的消息,失踪孩子最后出现的地点几乎都是在学校附近的网吧里,因此凶手也一度被形容为“网吧连环杀手”。案子告破后,几乎一夜之间平舆县城里大大小小的网吧全部被关闭,平舆一高附近的几家网吧已经成了“待租”的空房。
    
    此外,由于被害者绝大多数是未成年的少年,性别也清一色都是男性,一位长期从事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学者告诉记者,从如此单一的被害人角色及凶手残忍的作案手段分析,可以初步断定凶手黄勇是典型的“心理变态”,可能在生活中遇到过某些挫折,便寻求与这些挫折有关的、具有同一类质的对象加以残害。
    
    小道消息在县内迅速流传 回避采访信息不畅是主因
    
    此案被媒体披露后,小城平舆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云集了全国各大媒体同行,但是有关采访特别是涉及当地有关部门,比如公安、学校时进行得并不顺利。此前孩子接连失踪已在小城引起了很多猜疑,而事情最后的结果更让人无法想像和接受。每当记者和家属同有关部门接洽时,听得最多的就是类似“领导不在,开会去了”这样的回答。
      
    截止到昨天,河南平舆中学生连续失踪案告破已近一周,但当地有关部门一直未将案件侦破过程、凶手审讯情况等通报遇难学生家属,并且对记者的采访请求也一律予以拒绝,这使得当地无数关注此事的百姓、特别是众多被害学生家长无法从正常的渠道获得可靠的信息,而一些无法得到证实的小道消息却在县内迅速流传。
      
    昨天上午,包括本报在内的多家媒体记者联合与平舆县委宣传部联系,希望能安排警方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的联合采访,或者召开一个新闻发布会,就案件侦破、凶手口供、孩子后事安排等社会和公众最关心的重要问题披露一些信息。县委宣传部负责人表示,对记者提出的这些问题自己“都不清楚”,但可以去联系。随后他离开“去给有关部门打电话”,结果记者们一等就是两个小时,到了中午12点仍没有再见到这位负责人,记者一行只得离开。
      
    更让人无法解释的是,许多媒体记者来到平舆后发现,这里的电话莫名其妙地无法再拨号上网了,而当地人说几天前还是正常的;此外宾馆里的长途电话也不允许开通,原因是“上面来了通知”。由于县城网吧案发后全部关闭,这使众多采访此案的记者不得不选择在临近的汝南、驻马店等地住下,这些地方离平舆不过几十公里,但一出平舆境内,拨号上网立即恢复了正常。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为妙龄女慷国家之慨 江西一厅级干部的蜕变轨迹

    
    11月12日下午,随着原江西红星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傅建军(副厅级)在监狱里收到了江西省高级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度备受社会关注的傅建军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终于尘埃落定。
      
    现年59岁的傅建军因犯挪用公款、受贿、贪污罪,被一审法院于2003年6月16日判处有期徒刑17年。傅建军不服,提出上诉。江西省高级法院受理后,依法组织合议庭,于2003年10月22日公开审理了此案,并终审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并罚,判处傅建军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万元。
      
    这位昔日风光抖擞的老总,是如何成为狱中囚犯的呢?
    
    1万元挖开贪欲缺口
    
    在赣东乃至江西的其他部分地区,说起傅建军,都知道是远近闻名的“红星”大老板。至东窗事发前,傅建军早已是江西红星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获得者。
      
    当年,年仅32岁的傅建军从广州空军部队转业到了当时的红星垦殖厂。由于颇得领导喜爱和同事敬重。不几年,就从一名普通干部升任企业的宣传科长、副厂长、厂长。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是红星经营最辉煌的时期,曾创造过年产值1.7亿元,利税近1000万元,多次评为全省全国的先进企业。这以后,傅建军也迎来了人生事业的巅峰时期,他担任了红星企业集团的总经理。上任之初,傅建军意气风发,充分把握企业集团的战略,一时28个下属企业应运而生,兴旺欣荣。
      
    谁料,原洪都机械厂的一名普通退休干部曹某(另案处理)却挖开了傅建军贪婪的“防线”。
      
    傅建军是在1993年与曹某认识的。那时曹某自己与他人合作办厂,他认识了财大气粗的傅建军后,便抓住不放,很快在傅建军心目中占有了一席之地。1993年,曹某与合作人想在红星做涂料厂的非标设备,找到傅建军要求帮忙。傅建军欣然应允,并介绍曹某认识了红星的一些下属企业领导,另外还帮其承揽业务。曹某也没有忘记大恩,当年6、7月份,便装上100张百元钞票,悄悄递给了傅建军。这便成了傅建军裂变开始迈出的第一步。第一次收受1万元钱,傅建军起初几天心里还有点忐忑不安,几天过去后,似乎也没什么,反而对曹某更热情了。双方开始了互惠互利的“交易”。
    
    贪念膨胀 来者不拒
    
    有了第一次的心安理得,傅建军的贪婪便开始膨胀,以致后来在与广州某集团老板赖某(另案处理)的交往中,其贪欲表现得淋漓尽致。
      
    1994年底,赖某开始找傅建军帮忙。首先是红星巧克力厂拖欠赖某所在公司贷款近1000多万元。此时的傅建军发挥了“老总”的权威,下令让下属企业互调资金,至1995年,使赖某贷款全部收回。为感激傅建军的帮忙,赖某专程来到傅家,送上了5万元。
      
    从此,赖某所在的集团公司与红星下属厂业务往来更加频繁,傅建军与赖某的不正当经济关系也更加紧密。1996年,赖某提出与红星一起做棕榈油生意,要通过红星开承兑汇票。傅建军知道这里可“操作”空间大,便一拍即合。因当时只有红星乳胶厂在东乡县工商行开了户头,1996年上半年后,红星乳胶厂便与赖某的公司多次开具承兑汇票,开出的有6000多万元,被赖某长期占用的有1000多万元。
      
    而赖某为讨傅建军的欢心,也不知破费了多少钱财。
    
    为妙龄女郎慷国家之慨
    
    傅建军利用手中的权力,挪用公款数额达1770万元,而无法收回、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170万元。那么,傅建军利用权力挪用的公款主要用到哪里去了呢?
      
    1995年,广东南海的潘某,时年24岁,是一位妙龄女子。她在江西永修县新城开发区创办江西联窖铝业有限公司,准备贷款、借款总投资4.4千万元,潘某是公司法人代表。1996年,潘某又要在红星集团租厂房、购熔铸设备创办“江西汇源铝制品有限公司”,初期投资需800万元,还需大量的流动资金。不久,傅建军便在红星集团的招待所见到了这位潘小姐。据傅建军后来回忆说,潘某当时给他的印象是“被说的很可怜”,他便动了心。于是,傅建军当面给红星机械厂厂长打电话,让他“想想办法”。老总发话,厂长那有不同意之理,傅建军便叫他们去具体办理。第一批公款就这样挪了出来。
      
    潘某也大献殷勤,又是“感谢费”,又是“过节费”,一个劲儿地往傅建军家里送。据统计,潘某先后六次送给傅建军31万余元,而傅建军为了这个女子竟疯狂挪用了1400余万公款。
    
    奢侈挥霍 职工痛斥
    
    当时的红星企业集团也像傅建军本人一样,从辉煌滑到了低谷,2001年企业亏损3700万元,拖欠银行债务5亿元,2002年这个集团的下属企业大部分停产。这一切,与傅建军经营不善、奢侈挥霍有着直接的关系。不少老职工纷纷反映:“我们都给红星集团的傅建军害惨了,到现在还欠我们几百块钱的退休金呢!”
      
    一位老职工回忆说,傅建军当上董事长后,每年都要乘飞机出国,名义上考察,实际上则是游山玩水。他自己所乘坐的小轿车,是从其一下属企业贷款中强行抽走40万元而买的。红星食品厂一个厂房400万元挂帐,而实际建这样的厂房最多不到70多万元。他根本不把职工放在眼里,不顾职工死活,那时每个退休职工每月只给100元生活费。
      
    1993年以前,通往红星集团下属乳品厂的道路是一条新修的、高质量的水泥路。但1993年夏天,傅建军却指示把该路彻底铲除。理由是他在美国参观期间发现了一项修路新技术,用这种技术修的路可以用几百年。很快地,傅建军投入100多万巨资,把这项修路技术引进了红星集团。不久后,红星集团就多了一条“美国特种材料路”。可路刚修好还不到3个月,便烂得一塌糊涂,到处坑坑洼洼,连泥巴路都不如。其实,这特种材料只不过是沿海一家公司推荐的产品而已。
      
    傅建军这样大把大把的用钱,那他又是怎么将这些钱筹来的呢?原来,傅建军一但需要钱,就把筹款的任务分给下属企业,他所下的任务如同军令状,一旦下属企业没有在限期内完成任务,傅建军便撤职换人。
      
    面对源源不断的筹款任务,效益好的企业也给拖垮了。红星建筑公司、食品公司等后来职工工资都发不了,无奈之下,只得强行要求职工入股,不入股的就不许再上班,入股额在6000-8000元之间。很多职工因为舍不得丢掉这份工作,只好四处筹款交钱上班。
    
    昔日老总 狱中悔忏
    
    办理此案的终审法院合议庭的万法官介绍说,对这个案件终审改判,就是根据傅建军的犯罪事实,依据法律条文进行审定判决的。但对傅建军现象,似乎给人留下了值得一提的深思。傅建军像那些已蜕化变质的领导干部一样,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下,经受不住诱惑和考验,终究是从腐败之路走进监狱之门。
      
    傅建军入狱后,也曾深为对自己的蜕变悔恨不已。在傅建军的犯罪案卷里,收集着一份傅建军亲笔写的“悔过书”。他认为现在自己悔忏虽然为时已晚,但可给他人以一些警醒和教益。
      
    傅建军称自己“愚不可及”,在悔过书中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反省:
      
    一是放松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傅建军如实说,自己坐在了企业高层领导的位置后,终日忙于事务性的工作,除每天看看新闻联播之外,几乎就没有系统学习过中央的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企业里有学习小组,也是很少参加。对自身世界观的改造更是搁置脑后,总认为自己受党的教育多年,又是党培养的高级干部,犯不了什么大错误。平时总是要求下属要做到公正廉明、廉洁自律,却恰恰忽视自己要把好廉政关。忘记了正人先正已这一最普通的道理。最后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还处在麻木的状态。
      
    二是虚荣心也是导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通过这次的反省思过,彻底认识了自我,特别是回顾为潘某六次筹钱(挪用公款)的全过程,才真正认清自己是一个多么爱虚荣、爱面子的人。当潘某第一次要求帮助时,她和曹某当面的百般吹捧,使自己迷失了党性和原则。当然,这种爱虚荣、爱面子说到底还是私欲的反映,也是造成腐败的根源。
      
    三是封建的江湖义气、哥儿们义气影响在脑海中根深蒂固,是导致自己犯罪的另一个主要因素。这些本该摒弃的封建观念,却在自己脑海中时有浮现,对一个共产党员来说,实在不应该,有了哥儿们义气,办事处世就会丧失立场和原则。在自己与赖某的交往中完全可以找到例证。与赖交往中,如兄弟般相待,彼此的家人也经常来往,对于他送给的钱物,也从来没有任何戒备。这些日子,自己像过电影一样,一幕一幕去追忆,发现他每次送钱,都是为他办事。有了哥儿们义气,就会是非不分,就会放弃原则去干出违法的事情来。
      
    从某种角度来说,傅建军的悔过书反映了那些变质贪官的蜕变过程,但法律和人民是不能原谅他们的。最后,用他在悔过书中的一句话作为结尾,“我要用自己的反面教材教育子孙:不义之财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来源:中国法院网
    
    
慈善助老胸卡引发官司 红十字会被诉剽窃

      
    昨天,因为一枚体现“敬老、助老”的胸卡,平安医院药剂师赵女士和北京市红十字会分别坐到市一中院的原告和被告席上。赵女士认为红十字会在2001年重阳节推出的助老胸卡“剽窃”了她的作品,因此索赔2万元。
      
    庭审中赵女士称,自己是平安医院的药剂师,曾专门给老人设计了一枚助老胸卡,并于2000年获得国家专利。赵女士说,2001年6月她和红十字会张副会长合作,向对方提供了全部的专利资料,但就在双方就使用问题协商时,红十字会将该专利进行了修改,并在2001年重阳节向北京市10万老年人进行了发放。
      
    对赵女士的说法,红十字会方面全部予以反驳。他们认为,赵只是当时想和红十字会合作的愿望者之一,她本人愿意把设计无偿献出来使用,但红十字会认为该专利只有敬老的寓意,就另外设计了一个助老图案。由于双方的意见分歧极大,法庭没有能够调解。
    
    来源:《京华时报》(2003年11月18日第A11版)
    
    
长兄执意锁塔灵 六旬妇索要亡母悼念权

      
    年过六旬的德女士到母亲墓地拜祭时,发现塔灵上了锁,而且塔灵玻璃里侧贴着的子女名单中,她不在其列。在向69岁的长兄索要塔灵钥匙未果后,德女士以侵犯悼念权为由将其长兄告上法庭。昨天,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6月15日,是德女士母亲的葬礼,但7兄妹中只有德女士没有被通知参加。从别处得知母亲的骨灰盒存放地后,德女士前往拜祭亡母时却发现塔灵上了锁,塔灵里的子女名单上也没有她的名字。德女士随后到长兄家询问钥匙一事,却被长兄以“有人骚扰”报了警。
      
    60多岁的德女士称,她其实并不想与兄妹走上法庭,“我自认和他们没有矛盾,而且我一直也对母亲尽着孝心,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但当长兄明确告诉她就是不给塔灵钥匙后,德女士便以“侵犯悼念权”为由将69岁的长兄告到西城区法院。
      
    法庭上,长兄的律师辩称,德女士既然已经几次到墓地悼念其母亲,怎么能说侵害了她的“悼念权”?而且悼念的方式多种多样,并不是只有这一种方式。至于子女名单里没有德女士的名字,是因为当日德女士没有参加葬礼。塔灵的钥匙只有3把,不是每个子女都有,而且德女士没有掏买墓地的钱,所以不享有这种权利。
      
    原告德女士的律师庭后告诉记者:“这其实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被告把钥匙给一下原告,或者在子女名单上添上德女士的名字,就什么事都没有,可被告就是不给钥匙。如果说他们认为德女士没有对母亲尽到孝心,那还情有可原,可是他们又没有否认德女士尽过的孝心。”
      
    据德女士称,塔灵上锁等事发生的最大可能是她怀疑母亲死因不明从而激怒了其兄长。被告律师也曾在陈述中称,由于原告对老人的死因有所怀疑,所以在被告此事没有调查清楚之前,钥匙不会给原告。
    
    来源:《京华时报》(2003年11月18日第A10版)
    
    
北京打掉抢劫学生犯罪团伙 17岁少年校门口砍人

    
    10月20日,北大附中老实忠厚的高三学生小鹏(化名)被一伙儿社会青年错当报复对象砍伤。小鹏母亲了解发现,北大附中附近,有一些青年人经常抢劫、敲诈学生。此事引起北京市政法委书记吉林重视,在政法委书记的批示下,11月13日,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一举打掉这个在北大附中附近对学生进行抢劫、敲诈等犯罪活动的团伙。据警方初步审查,盛某等人从今年年初到现在共抢劫、勒索学生财物4万余元。
    
    老实学生遭人追砍
    
    10月20日中午,北大附中高三某班的小鹏在学校附近的饭馆吃饭。期间,一个青年说有人想见小鹏。
      
    在饭馆外面的小胡同里,小鹏见到了几个不认识的青年。小鹏正诧异间,其中一个青年狠狠扇了小鹏两个耳光。其他人一拥而上,拳头像雨点般砸过来,惊魂中小鹏挣扎着向学校猛跑。小鹏感觉到后背火辣辣的一疼,回头一看,见一个身穿黑皮夹黑运动裤、头戴黑色毛线帽、戴着黑色口罩红边墨镜的男孩正拿着一把片刀向他砍来。
      
    小鹏拼命地跑进学校,这些人追到校门口后四散而去。
      
    儿子在学校附近被人砍伤,小鹏的父母又心疼又愤怒。小鹏父母说,小鹏是一个老实忠厚的孩子,从不和人结怨。经过一番调查了解,小鹏父母发现,在北大附中附近有一些青年人经常勒索、抢劫学生的钱财。
      
    小鹏父母在惊讶中将儿子的切身遭遇和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恶劣情况,以家长来信的形式反映给了有关机关。这封信引起北京市政法委书记吉林的重视,他批示:“迅速查清真相,并抓捕打人者,北大附中内及周边治安状况也要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17岁少年挥刀砍人
    
    刑侦总队调查发现,当时身穿黑衣黑裤,戴黑口罩的男孩为17岁的社会青年盛某,砍人主使是一个名叫小飞的17岁少年。
      
    11月13日上午,侦查员对盛某实施抓捕。
      
    11时50分,学生已经放学。成群穿着校服的孩子中两个染着发的高个子男青年显得特别醒目。“就是他,穿褐色衣服的那个就是!”为了不惊吓到学生,侦查员找到目标后并没有立即下车抓捕,而是以极慢的车速迎向他们。当两人走到一个墙角时,侦查员的车恰好挡住周围的视线,“动手!”两名侦查员推开车门跳下车。
      
    “你叫盛x吗?”“怎么着?”“别动,我们是警察!”侦查员本想直接将盛某带上车,谁知盛某用肩膀撞了一下侦查员,一边喊着“我怎么了,凭什么抓我”,一边想夺路而逃。侦查员一把搂住盛某脖子,将他摔倒在地,迅速戴上手铐推上警车。
      
    “叔叔,我从出来以后真的没打过架。”盛某的嗓音带着变声的痕迹。进刑警队后,侦查员松开盛某的手铐,并从他身上搜出价值数千元的手机、两盒高档香烟和戒指、项链等物。
      
    记者发现,17岁的盛某很老练,他右臂上文着一个模糊的字,还有两个刚刚用烟头烫过的伤疤,左臂上五六个这样的“烟花”已经成了伤痕。
      
    盛某告诉记者,初中他上的也是重点学校。但上高中以后,因为打架被学校劝退。而家附近的高中不肯收他插班,他便转学进了一所职高。没多久,便因打架再度被学校开除。
      
    退学以后,盛某的生活比上学还有规律,每天他要一直睡到中午,睡醒了就去台球厅打台球,晚上和朋友去酒吧喝酒。因为父亲是某大饭店的主厨,所以他并不缺钱花,手头很宽裕。盛某在社会上游荡,经常有人找他“铲”事,盛某说:“他们说要拿刀砍就拿刀砍,要怎么做就怎么做。”
      
    当晚,警方在小西天附近将参与此事的王某、高某抓获。
    
    17岁“富翁”买凶伤人
    
    11月13日深夜,伤人案主使人17岁的小飞两只眼睛正无聊地看着鱼缸里游弋的热带鱼。他一边回答着侦查员的问话,一边打着哈欠。全身的名牌服装和梳理得纹丝不乱的头发,显示着小飞良好的家庭基础。小飞说,做股票生意的父亲从来不担心他回家晚,他通常是在凌晨两三点回家。
      
    至于这次打人,小飞说完全是为朋友出头,由于朋友和北大附中高三学生石某发生矛盾,小飞决定收拾一下石某。10月20日,小飞花了500元请盛某找几个人把石某“办”一下。当看到石某出校门,他就打电话通知盛某,自己则找了几个女孩到旁边的饭店悠闲地吃饭。小飞说,人是怎么打的,他没有看见,只是事后他发现盛某打错了人,挨打的人他根本不认识。
      
    这已经不是小飞第一次伤人了,不久前因为一个学生招惹了他,他出钱叫盛某“办”了一下他。对方家长找到了小飞的父亲,但做股票金融生意的父亲并没有责备他,而是掏钱替儿子了事。记者问他,父亲为此花了多少钱?小飞直着脖子说:“头上只不过缝了几针,能花几个钱!”
      
    难道没有想过把人打残了怎么办?小飞大声说:“死就死了,残就残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小飞身上除了信用卡外,还带着2400多元现金。他说这些钱都是亲戚朋友和父母给的。小飞的钱多花在了请朋友吃饭、去舞厅上。
    
    ■各方声音
    
    教师 孩子有钱不是好事
    
    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实验学校的肖津英老师透露,作为一所寄宿制私立中学的老师,她面对的孩子的父母不是公司领导人,就是做跨国生意的买卖人。她说,尽管班主任、生活老师的看管24小时不敢懈怠,但学生打人、盗窃的事情屡有发生。这些孩子一旦遇到学习上的挫折,就会做出极端的事情,包括伤人、自残。同时有的家长也难逃责任,非常冲动,为了给孩子出气甚至跑到学校来打学生。
    
    民警 学生被抢不愿启齿
    
    经办此案的民警说,在北大附中附近的社会青年一部分是附近中学辍学在家的未成年人,一部分是有过犯罪前科的无业青年。被抢劫的学生很少报案,认为此事很丢人,也很少告诉别人。只要被抢学生没有确实的指认,警方对此类事情也很难追查。
    
    专家 辨别是非能力差
    
    专门从事未成年人心理研究的专家李教授介绍,未成年人犯罪多是出于对物质生活的过分追求。他们情绪不稳定、克制能力差,容易为小事发生争吵,导致激情性犯罪。未成年人体力和智力尚未发育成熟,心理依赖性强,喜欢结伙行事,有时就犯罪意图一拍即合,并在心理上相互支持,实施共同犯罪。加之未成年人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受到外界影响实施犯罪行为。
    
    检察官 法制教育意识弱
    
    海淀检察院的检察官透露,一些家长缺乏法律知识,对孩子进行家庭法制教育的意识较弱。同时,某些学校开设的法制课内容枯燥、形式呆板,收效甚微,甚至有的学校片面强调学习成绩,对学习差的学生采取歧视、放任的态度或者径直将其开除,致使一些未成年人过早进入社会,受到社会的各种不良影响。
    
    ■相关资料
    
    据海淀检察院公布的数字显示,2002年1月至9月,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4件230人,案件类型涉及12种罪名,包括盗窃、抢劫、抢夺、敲诈勒索、绑架、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奸、猥亵儿童等。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北京籍犯罪嫌疑人是在校学生。
    
    来源:《京华时报》(2003年11月18日第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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