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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案件追踪(11.15)

导读:
    "釜山空难"第一案达成和解 国航赔一死者家属94万
    比高利贷还高 北京一小区业主告赢霸王供暖协议
    延期交房开发商首尝败果 拖房20天被罚80万
    用麻醉剂使妻子"慢性"死亡 苏州一医生被起诉
    贵州两厅级干部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刑
    重庆巫山粮食局爆腐败窝案 腐败分子竟牵头查贪官

    
    
    
    
"釜山空难"第一案达成和解 国航赔一死者家属94万

    
    昨天,记者获悉,国航"釜山空难"后,首个经起诉要求赔偿的案件经过法院调解达成和解。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一次性赔偿廉先生夫妇94万多元。
    原告廉先生、韩女士的女儿廉小姐经人介绍,与韩国人朴先生相识,双方在国内办理了结婚登记。2002年4月15日,廉小姐乘坐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129航班飞往釜山时,因飞机失事遇难。事故发生后,韩女士精神失常,家庭生活困难,虽多次与国航交涉,但均未能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国航赔偿138万元。
    由于空难事故原因至今没有查明,因此给法院民事责任的认定造成很大困难。据悉,死者的丈夫已在韩国法院起诉,因此案件审判在坚持我国司法主权独立的原则下,还应参考和适用我国参加或承认的国际公约,在充分保障原告合法权的同时,还尽量避免被告因两个主权国家作出不同判决而进行双重赔偿。鉴于该案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且该案的处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到空难引起的其他类似案件,朝阳法院受理后予以高度重视,通过细致工作,在法院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庭前和解协议:国航一次性赔偿廉先生、韩女士94万多元,而他们则自愿放弃今后在韩国通过诉讼可能取得的任何经济利益的请求权。
    目前,廉先生、韩女士已提出撤诉,国航已于近日将部分赔偿款交付给他们。
    2002年4月15日,执行北京到韩国釜山飞行任务的国航CA129航班在韩国釜山金海机场附近坠毁。当时,该航班上载有旅客155人,其中包括19名中国旅客。(郭志霞)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比高利贷还高 北京一小区业主告赢霸王供暖协议

    
    11月3日,水清木华园的25位业主终于将原小区物业公司的霸王供暖协议告倒。原来"约定"的1%滞纳金被二审法院调低为0.021%,每户数万元的巨额滞纳金已不到千元。水清木华园小区位于海淀区中关村,建筑面积9万多平方米,业主680户。2000年1月开始入住。
    2001年,认为其小区物业公司北京汇泽公司提供的供暖质量不合格,水清木华园的部分业主选择了拒缴供暖费的方式进行抗议。2002年8月,汇泽公司在被业主大会解除物业委托合同后,以业主拖欠供暖费为由向海淀法院起诉,要求首批25户业主支付供暖费及在此期间的巨额滞纳金。
    2003年2月,此案在海淀法院一审开庭。维权人士王海、舒可心等人代表部分业主参加了诉讼。历经多次开庭后,海淀法院认为双方供暖协议中1%滞纳金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稍高,可酌情调低。
    4月23日,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将该滞纳金比例调为0.7%。但令业主们尴尬的是,虽然稍有调整,但经过8个多月的一审审理,该笔滞纳金的数额已猛涨。其中的一位业主原本只有15000余元的供暖费,但此时仅滞纳金就达到81000余元。
    25位业主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要求认定该滞纳金条款为不公平条款。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汇泽物业公司在签订供暖协议时还没有取得供暖资质,且双方约定的滞纳金过高,诉讼中,该物业公司也没有提交其经济损失的证据,所以该滞纳金比例应当调低。
    11月3日,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原判规定的滞纳金比例过高,现调为0.021%。"水清木华园业主的代表邵夏珍女士说,这一判决令25户业主应当缴纳的滞纳金从754000下降到了如今的18900元。
    
    比高利贷还高(霸王协议)
    
    供暖协议规定:"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为缴费期限,超期则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邵夏珍女士认为,这是一个不公平的条款,因为"不签协议就不给房屋钥匙,这比高利贷还高!"
    
    来源:《京华时报》(2003年11月14日第A11版)
    
    
    
    
延期交房开发商首尝败果 拖房20天被罚80万

    
    房屋建好了,却无法人住。43名业主将开发商碧青阁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按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昨天,北京市一中院对北京第一起业主状告开发商延期交房案作出终审判决:碧青阁公司晚交房二十几天赔付43名业主违约金各2万元不等,共计80余万元。
    2001年底至2002年初,王建等43人分别与碧青阁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小区的房屋。他们和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2002年11月30日前交付房屋时要有《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但当王建等人在约定日期12月1日办理入住手续时,发现对方并没有取得这个文件。43人无法按期入住。双方协商未果,今年3月,43名业主将碧青阁房地产公司诉上法庭。
    
    来源:《京华时报》(2003年11月15日第7版)
    
    
    
    
用麻醉剂使妻子"慢性"死亡 苏州一医生被起诉

    
    江苏省苏州市某医院医生邱小强,因为有多名情妇,一心想摆脱妻子,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用麻醉剂不断摧残妻子的身体,导致妻子于今年9月11日晚死亡。11月7日,此案被移送至苏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36岁的邱小强系研究生毕业,原本在苏州的一家区属医院任职,地位待遇都一般。与苏州某大医院医生的女儿顾某结婚后,靠着岳父的关系,他从区属医院调入苏州市区的一家大医院,并从岳父那里得到了很好的物质条件。
    2001年,邱小强结识了一名实习护士,很快这名实习护士成了他的情妇。此后,越来越多的女人出现在他身边,他的心理开始扭曲,十分依赖他的妻子便成了他的眼中钉。为了既不失去眼前拥有的事业,又可让妻子永久"消失",还要逃避社会舆论的谴责,所以他没有选择离婚,而是利用自己的医学知识,制定了长达两年多的"麻醉剂杀人计划"。
    邱小强利用妻子对他的信赖,每天都十分"殷勤"地为妻子端茶送水。在妻子喝的咖啡或者茶水中,他每次都加入一种无色无味的麻醉剂氯胺酮――过多地服用这类麻醉剂,会对心脏造成负担,最后导致心脏纤维化。于是,本来身体健康的顾某,开始有了头晕的毛病,而且定时发作。今年8月27日和9月5日,顾某两次发病。邱小强认为,经过这两次发病,妻子有心脏病已成了被大家所接受的事实。于是他急不可耐,在今年中秋节晚上,将家中的5支氯胺酮全部倒入了咖啡中,让顾某全部饮下。不久顾某就出现头昏、心跳减速等症状。邱小强慢慢地看着妻子在死亡线上挣扎,并将现场的咖啡杯洗干净后,直到晚上10多点才将妻子送到医院抢救,但此时,医院已经回天无力,顾某就这样惨死在了丈夫毒手下。
    自以为一切都安排得天衣无缝的邱小强在妻子发病后快一小时才通知了妻妹。女儿的突然死亡以及邱小强的不正常表现令同是医生的顾某父亲心中生疑。9月13日,他向警方报了案。经过尸检,结果发现死者的血液中含有相当剂量的麻醉剂,真正的死因是服用了过量的麻醉剂。警方经过侦查,于9月23日晚将正在家中与情妇约会的邱小强抓获。在大量确凿的证据面前,他不得不交代了自己谋害妻子的全部过程。 10月25日,涉嫌故意杀人的邱小强被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来源:人民网
    
    
    
    
贵州两厅级干部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刑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依法对原贵州省瓮福矿肥基地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贵州宏福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国文(正厅级)受贿案和原贵州省交通厅副厅长、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张有德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国文于1997年2月初收受他人送给的"拜年"费1万元;收受他人送给的纯金工艺鹰一座,价值人民币6万余元;收受他人"康柏"电脑一台及打印机等物,价值人民币2.3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国文身为国有大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与本企业有经济往来的当事人的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据此,依法判处被告人王国文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收受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
    张有德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经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1997年至2002年4月,被告人张有德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171万元、美元2万元;收受价值101万余元住房一套。在其家庭财产中,有人民币167万余元、美元5.6万元、港币4.9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同时查明,案发后,张有德有自首和重大立功情节,并退缴大部分来源不明赃款,应依法减轻处罚。据此,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有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总和刑期十七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十六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
    
    来源:新华网
    
    
    
    
重庆巫山粮食局爆腐败窝案 腐败分子竟牵头查贪官

    
    重庆巫山县有关部门在查处县粮食局一桩腐败窝案时,安排该局"德高望众"的副局长李发祥担任财务清算小组组长。没想到,李发祥也是个受贿27000余元的腐败分子。
    今年3月,巫山县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该县原粮食局副局长兼骡坪粮站站长伍早燕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涉粮案件6件6人。随后,巫山县纪委组织检察、公安、粮食等部门,对骡坪粮站的财务进行清理。在财务清理中,"精通会计业务、德高望众"的粮食局副局长李发祥被安排为财务清算小组组长。在几个月的财务清理中,李多次帮助办案人员在纷繁复杂的财务资料中找出有价值的办案证据。
    谁知,在此案侦破过程中,有群众向检察院举报,李发祥在为巫山县粮食局采购粮食的时候,与该县河梁粮站站长马正骏(另案处理)合伙收受了卖方的巨额贿赂。县检察院立即安排办案人员对此进行秘密调查。7月3日,马正骏向办案人员交待他与李发祥在湖北采购粮食的时候,先后收受了一米厂老板王某的"回扣"共计40000元,两人各分得20000元。
    办案人员向李发祥进行调查时,李坚决不承认犯罪事实,并一再强调自己在财务清理中的功劳。经过多次交锋,李发祥最终败下阵来。经核实,李发祥除了伙同马正骏收受贿赂20000元以外,还收受湖南某个体老板"帮忙费"5000元……其在粮食购销业务中,共计收受他人贿赂27000余元。
    日前,巫山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发祥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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