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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案件追踪(11.11)


    导读:
    张裕注册"解百纳"引发葡萄酒爆最大商标恶斗
    柯达收购乐凯半数现金神秘“蒸发”
    阜新公安局原局长涉案120万潜逃四年归案
    日本人珠海买春案将开审 多人被控介绍卖淫等罪
    内地首例同性恋纠纷案调解成功
    山西河津破获特大跨省贩毒案 缴获毒品500多公斤
    厦门破获组织女青年私渡去台案 抓获涉案人员19人
    法院如何裁定非新闻网站的侵权案

    
    
    
张裕注册"解百纳"引发葡萄酒爆最大商标恶斗

    
    国内最大的葡萄酒商标纠纷愈演愈烈。11月3日,长城、王朝等葡萄酒业巨头联合向国家工商总局反对张裕注册“解百纳”商标。有业内人士分析,这场中国葡萄酒业有史以来牵涉企业最多、影响最大的商业纠纷,将可能使葡萄酒业的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解百纳:品牌还是品种?
    
    其实,业内关于解百纳的说法有几种。
      
    一种被广为流传的说法来自张裕。据称,1931年,当时兼任张裕经理的中国银行行长徐望之组织一批公司和银行人员,在当时的烟台国际俱乐部研究定名,他们决定秉承张裕创始人张弼士倡导的“中西融合”理念,取“携海纳百川”之意,将这种高档葡萄酒命名为“解百纳干红”。从那以后,解百纳干红就一直是张裕的核心子品牌。
      
    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洪江向《粤港信息日报》记者表示,解百纳商标是几代张裕人心血的结晶,其品牌价值是张裕等本土企业与洋品牌在高端市场抗衡的重要武器。如果听任这样一个高端品牌被滥用成为品种的泛称,损失的不仅是张裕一家。
      
    另一种说法来自其它葡萄酒厂家,如长城、王朝、新天、威龙等,这些厂家认为,解百纳一词是由法文“Cabernet”翻译而来,解百纳干红的一些主要原料(赤霞珠、品丽珠、蛇龙珠)的英文字母都有一个共同的字头——“Cabernet”,所以它是红葡萄品种的中文名称。
      
    长城和王朝还认为,“解百纳”是一种工艺,就如米酒中的“双蒸酒”、“三花酒”一样,工艺是不可能注册为商标的。如果张裕注册解百纳成功,对葡萄酒行业将是沉重打击。
      
    葡萄分会称无此品种
    
    记者随后采访了葡萄种植的权威机构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据称,我国葡萄品种近千余种,在已正式公布的葡萄品种名录中,没有“解百纳”这个品种。“解百纳”首先出现是在上世纪30年代,当时山东张裕葡萄酒公司所生产的一个红葡萄酒品牌称之为“解百纳”,但在全国葡萄学术界和生产上一直没有应用过“解百纳”这个葡萄品种名称。葡萄品种中也没有“解百纳”这个品系。
      
    三个字含金量极高
    
    而中国园艺学会葡萄与葡萄酒分会、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专业机构则在不同程度上支持张裕的说法。
      
    一位葡萄酒业资深专家认为,解百纳干红实际已成为中国中高端葡萄酒的代名词,在葡萄酒业中占据举足轻重地位,且利润颇为丰厚,如此肥肉,众葡萄酒巨头自然不甘其旁落他人。
    
    来源:《粤港信息日报》
    
    
信息披露藏玄机 拥有7%股权不花一分钱
    柯达收购乐凯半数现金神秘“蒸发”

      
    柯达收购乐凯胶片(600135)20%股权一事突起波澜。昨天,西南证券分析师田磊撰文指出,通过比较乐凯胶片10月23日和10月30日的两次信息披露,发现柯达原来承诺付出的约1亿美元现金,能够兑现的可能不足一半!
    
    两次披露玄机
    
    记者在就此事展开的调查中也发现,乐凯胶片10月23日披露信息中提到的“向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提供2950万美元资金和技术支持”以及“向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无偿提供2500万美元资金支持”所涉及的5450万美元现金,在30日的信息披露中并没有提及。
      
    而且,根据10月30日的信息披露,柯达收购的乐凯胶片20%股份中,13%由柯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收购,7%由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但后者涉及到的7%股权,柯达其实并不需要花一分钱!作为交换条件,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只需乐凯集团转让其持有的保定乐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98.84%的股权。
      
    神秘的“包装材料厂”
    
    这个关键的“保定乐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又是怎么回事儿呢?记者在乐凯集团的网站上没有找到该公司的任何记录,只看到关于保定乐凯包装材料厂的介绍。后者是乐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组建于1991年,总资产1100万元,主要为乐凯集团提供包装材料及制品。
      
    接近乐凯的人士告诉记者,保定乐凯包装材料厂成立的目的,主要是消化乐凯集团内部的人员分流。而保定乐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成立虽然不久,但其使命应该也差不多,而且肯定与保定乐凯包装材料厂有关系。
      
    5450万美元“蒸发”成谜
    
    由于乐凯承诺支付柯达持有的乐凯股票的股息,因此必然想方设法提高上市公司的效率。作为国营大厂,乐凯集团自然不可能选择裁员。不过,正如柯达“98协议”重组中国感光材料业时妥善安置了所有中方员工一样,这次与乐凯合作,柯达通过不断注资保定乐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同样是在解决乐凯的员工分流问题,给乐凯卸“包袱”。
      
    而柯达这样“大公无私”的回报,就是换取乐凯那7%的股权!但目前还不知道,柯达的回报是否还包括10月30日信息披露中“蒸发”掉的5450万美元。至记者发稿时为止,乐凯方面没有提供任何关于该事件的“说法”。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
    
    
阜新公安局原局长涉案120万潜逃四年归案

    
    ■11月9日毛景祥案庭审现场
    
    11月9日上午8时,辽宁省头号悬赏通缉要犯、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毛景祥被带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二庭,接受公开审判。公诉机关指控毛景祥犯有“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而毛景祥当庭翻供,对公诉机关历经5年时间,调查取证上百人,从而认定其涉嫌的大部分罪行予以否认。
      
    公诉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毛景祥当庭翻供不会影响检察院对其犯罪事实的认定。
    
    ■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毛景祥涉案金额总计120余万元
    
    公诉机关以毛景祥于1993年至1997年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三项罪名提起诉讼,涉案金额总计120余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3年9月,阜新市编委办公室机关编制科赵某求毛景祥将其妻侯某调入阜新市公安机关工作,同年12月,侯某调入阜新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工作。之后不久,为表示感谢,赵某送给毛景祥人民币1万元及金戒指一枚,共计人民币价值1.134万元。
      
    除此之外,公诉机关列举出的毛景祥涉嫌受贿罪共分三类:借调入人员之机收受贿赂5笔,共计价值人民币6.134万元;借提拔使用干部之机,索取和收受贿赂12笔,共计35.52万元;收受和索取下级公安机关其他单位贿赂6笔,共计33.7万元。
      
    公诉机关以涉嫌贪污罪指控:1994年八九月份,毛景祥以“装修住宅”为由,给阜新市公安局清河公安分局局长徐某打电话索要人民币7万元。毛景祥指派刑警支队支队长陈某到清河分局取来了7万元公款的转账支票,兑换成现金后交给毛景祥。
      
    公诉机关还以涉嫌挪用公款事实指控:1996年10月,毛景祥挪用阜新市公安局直属保安支队下设保安公司管理费人民币10万元,给亲属毛某从事摩托车经营活动。1997年2月,毛景祥将此款还给保安支队。
      
    公诉机关认为,毛景祥受贿犯罪23笔,共计价值人民币75.354万元;贪污犯罪5笔,共计24万元;挪用公款犯罪两笔,共计人民币20万元。为支持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出示了毛景祥供诉、证人证言、书证、情况说明等其他材料。
    
    ■毛景祥庭上辩解出逃原因因接受调查时签字“掉价”
    
    开庭后,刚入被告席的毛景祥便以“年龄大站不住”为由请求坐下,得到审判长的同意。66岁的毛景祥头顶已生白发,步态也现龙钟。庭审开始前,他几次回头张望,目光中满是期待,终于,他好像发现了“目标”,轻轻地点了点头,记者后来得知旁听席上有特意从阜新赶来的他的儿子和女儿。庭审中,毛显得比较认真,有时还会要求对方重复刚才的话,他自称右耳耳聋很严重。其间,毛一次说自己心脏不好要吃药,一次说有前列腺炎要上厕所,法庭数次休庭满足他的请求。
      
    据了解,毛景祥在任期间于1996年至1997年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数十万元,辽宁省纪委调查组因此对毛进行调查。
      
    1998年5月,辽宁省纪委调查组与刚刚退休的毛景祥在大连东方宾馆面谈5小时。当日调查进展较为顺利,因天色已晚,加之考虑到毛景祥已是61岁高龄,便准许其回到住处,准备第二天继续谈话。毛景祥临行时表示,对于调查组的调查,随叫随到,但到次日下午,毛家亲属告诉调查组,毛景祥突然患病晕倒,去医院治疗。从此,毛景祥神秘失踪。
      
    1998年6月8日,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对毛景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为尽快缉拿毛景祥,2000年1月18日,辽宁省公安厅发布第11号通缉令,将其作为辽宁省追逃的头号人物,承诺对提供重要线索抓获毛景祥的有功人员奖励10万元人民币。为加快破案速度,同年5月,辽宁省公安厅和阜新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专案小组,并决定将悬赏金增加至30万元。如此高额的赏金在中国警方的通缉令中极为少见。
      
    11月9日,毛景祥在庭上辩称,他于1998年出逃的原因 是,感觉接受调查时,在调查文件上签字有些“掉价儿”,不太习惯。
    
    ■违纪调入公安系统128人“毛家警察”创造假之罪
    
    毛景祥失踪后揭开的“毛家警察”黑幕随即震惊全国。据查,1996年9月到1997年上半年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时任阜新市公安局局长的毛景祥在阜新公安局严重超编的情况下,竟违纪陆续从外单位调入公安系统128人,并违纪提干十几人。其中有超过任警年龄的,有以工代干或聘干的,也有学历过低不符合标准的,更包括了毛的长子、女儿、孙女、侄子、外甥女等亲属十几人,正是这样一批不合格警察组成了“毛家警察”。他的本为工人身份的女儿毛志茹顶着假文凭、假转干、假提干、假警察、假警衔、假党员的标签,堂而皇之地调入大连市公安局缉毒处任主任科员。原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曾经称其为“六假”警察,为全国造假之最。
      
    毛景祥在庭上说,他出逃后先去南方旅游,其后在黑龙江长期逗留。其间他每日翻阅报纸、收看电视,看到有关“毛家警察”的报道铺天盖地,让他感觉“事情大了”。
    
    ■外逃四年后投案自首原因之一是因为“我觉得没有多大事儿”
    
    66岁的毛景祥在为自己辩护时滔滔不绝,法官不得不反复提醒他回到正题。他对公诉机关所指控大部分事实予以否认,仅承认了其中少数几项指控。
      
    据了解,毛景祥外逃后,辽宁省公安部门一直没有放松对毛景祥的追捕。但由于毛景祥当过公安局长,反侦查能力非常强,外逃初期先后换过六七部手机。
      
    2002年11月24日,毛景祥从黑龙江绥化给阜新市一位领导打电话,声明自己想回阜新投案自首。
      
    对于偕妻子、外甥女返回阜新市投案自首的理由,毛景祥说:“2002年我老伴儿得了喉癌,我不能把她扔在外边,我捧着骨灰盒回家是无法面对子女的。而且面对回来还是不回来,我还权衡了一下利害关系。我本人从事多年司法工作,并用电话咨询了律师,充分估计了自己贪污、受贿的数额及刑期,我觉得没有多大事儿。”据毛景祥称,他出逃时从家里拿出了20万元,花了4万元后,他带着老伴儿和外甥女携16万元在外租房过着担惊受怕的生活。4年中,这16万元花得只剩3000元。
      
    面对公诉人提出的为何自首的问题时,毛景祥回答:“我熟知法律程序,为防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我就提前打电话给阜新市政府,通知他们我要回家自首,这样就不会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
    
    ■代理律师认为控方部分证据不足公诉人称翻供不影响对事实的认定
    
    毛景祥的代理律师接受采访时认为,控方有些证据缺乏合理性,甚至有一些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因此,认定毛景祥犯有受贿罪的一部分证据不足,同时,在庭审中辩护人还希望法庭对毛景祥提出的若干个证人进一步核实。
      
    作为毛景祥一案的公诉人,11月10日,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艳君向记者表示了自己的看法。
      
    张艳君说,作为公诉人她并没有想到毛景祥会当庭翻供,因为绝大部分口供是毛自己向侦查机关供诉的,侦查机关也是根据他的供词才找到的证人,从而复合了他的供词。经过认真调查,毛的供词百分之百都得到了印证,可以说是证据确凿,充分有力。所以,毛当庭翻供丝毫不影响检察机关对他犯罪事实的认定。
    
    
日本人珠海买春案将开审 多人被控介绍卖淫等罪

      
    日本人珠海买春案将于周末或下周初开审。
      
    据消息人士透露,9月中旬在珠海发生的日本旅行团集体买春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本周末或下周初开审。事件中涉嫌向日本嫖客提供方便的珠海两家酒店(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和粤海大酒店)的有关负责人、歌舞厅负责人及多名日本公司的中方雇员,被控以“组织、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发生于9月16日至18日的日本旅行团300人在珠海集体嫖娼事件,由于人数众多,加上适逢“九•一八”国耻日,经媒体揭露后,引起巨大反响。
      
    此后,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姓陈的副总经理、粤海大酒店部门负责人以及提供“小姐”的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的歌舞厅负责人等相继落网。这些人将被控以“组织、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罪名,出庭接受审讯。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将被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齐鲁晚报》
    
    
内地首例同性恋纠纷案调解成功

      
    江西省南昌市的一名同性恋者因不堪昔日“恋人”的连续干扰,求助法律手段希望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南昌市西湖区法院经过多种努力,于日前成功调解了这起中国内地首例因同性恋引发的纠纷。
      
    1969年出生、毕业于名牌大学的江西省某研究所员工吉某,由于自己的同性恋倾向,一直未婚。他于1997年底,在同性恋圈子中认识了比自己小8岁的汪某且彼此成为“密友”。但随着一年多的深入交往,吉某发现汪某在双方保持“亲密”关系的同时还周旋于多名女孩之间。吉某在失望之余,决定了断感情。二人在1999年7月和平分手。
      
    但在1999年底,无正当固定职业的汪某以自己染上性病为由向吉某索要财物,并以公开双方关系胁迫吉某“借款”。从1999年底至2003年5月,汪某敲诈吉某共20多次,累计金额逾万元。吉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以民事侵权为由将汪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汪某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抚慰金共计3.83万元。
      
    后经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在汪某表示悔改的情况下,原告吉某同意调解并不再坚持诉讼请求。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按照协议,汪某向吉某赔礼道歉,表示今后不再以任何理由干扰吉某的正常生活,并返还吉某财产折合人民币1.57万元。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3年11月11日 第四版
    
    
山西河津破获特大跨省贩毒案 缴获毒品500多公斤

      
    近日,山西省河津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跨省贩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0多人,收缴毒品咖啡因500多公斤,缴获赃款50多万元。
      
    今年9月,河津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河南几名毒贩与河津市某村毒贩李某有密切接触,接到举报后,公安民警顺藤摸瓜,一举抓获5名贩毒人,收缴毒品咖啡因300多公斤;10月中旬民警又堵截两名贩毒人员,缴获毒品咖啡因250公斤。经审查,得知毒品来自河南平顶山市后,民警们又赴河南与平顶山市公安机关紧密配合,抓获贩毒人冯某等,并从其家中搜出赃款50多万元和部分作案工具。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人民网
    
    
厦门破获组织女青年私渡去台案 抓获涉案人员19人

      
    11月9日,福建厦门公安边防支队成功破获一起预谋组织私渡案,抓获涉案人员19人,其中组织者、运送者4人;另有参与私渡人员15名。
      
    11月9日,厦门市公安边防支队获悉:11月上旬将有人预谋组织一批女青年人员私渡去台湾。支队领导立即研究部署,专案人员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时刻掌握着不法分子的一举一动。当天晚上,该支队在厦门、漳州、福州等地先后抓获这批涉案人员,一举破获了该起私渡案。
      
    经初步审查,该批私渡人员主要来自福建、四川、湖南、湖北等省市,均为20岁左右的女性青年。这些女青年由组织者从福州、广东等地物色后,以去台当陪侍赚取高额报酬为诱饵,于11月6日至11月9日分6批到厦门会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准备从厦门前往漳州,再乘船私渡去台。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人民网
    
    
法院如何裁定非新闻网站的侵权案

      
    非新闻网站的侵权行为已经屡见不鲜,并肆无忌惮。尤其是几大门户网站,动辄侵犯他人的权益已经成为惯性。应该指出的是,1995以前,网络媒体在出现之初,是处于非常无序的状态,法律一直没有跟得上监管的步伐。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现在。
      
    同时应该指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非新闻网站不是媒体,没有发布新闻的权力,只有转载新闻的资格。
      
    但是,国内的非新闻网站似乎并不明白自己的身份。他们一直把自己当作“正规”的媒体对待,除了屡屡发布新闻违轨外,还发布许多与其私人公司、上市公司之身份不相符的言论,非新闻网站自称叫“打擦边球”。于是,搜狐等非新闻网站之间,经常爆发互相抄袭,互相攻讦。与此同时,这些网站也打着社会“良知”、“代言人”的幌子,肆无忌惮地对“他人”进行所谓的曝光,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非新闻网站这样做,其目的就是恶意炒做。这种恶意炒作主要是打知名度,有了知名度,就可以更多地吸收广告或财源。由于法律的监管软弱,这样的恶意炒作,往往因为造成的后果成本太低,而形成恶性循环。因此,这样的恶意炒作也是把自己的知名度建立在他人的利益,甚至痛苦之上,从而,践踏社会的良知,和法律的准则。故而,影响极其恶劣,并误导整个社会。
      
    2000年11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出台了《关于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中央新闻单位、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新闻单位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属新闻单位依法建立的互联网站(以下简称新闻网站),经批准可以从事登载新闻业务。其他新闻单位不单独建立新闻网站,经批准可以在中央新闻单位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建立的新闻网站建立新闻网页从事登载新闻业务”,与第十四条第二款“综合性非新闻单位网站登载自行采写的新闻或者登载不符合本规定第七条规定来源的新闻的,或者未注明新闻来源的”之规定,人民法院应本着依法的原则,并应本着杜绝今后类似情况的发生,以最大节约民间诉讼成本的考虑,一劳永逸准则,对非新闻网站的BBS 侵权,损害他人权益的;非法登载新闻的,网络直播、嘉宾访谈等栏目,除了可以裁定做出相应赔偿、或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可以做出关闭涉及侵权的栏目,甚至关闭整个网站的裁定。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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