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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案件追踪(11.3)


    导读:
    万元电脑千元卖 网上错标价格案商家胜诉
    贵州交通厅职务犯罪系列案宣判 5人被判刑
    违纪违法 汕头商业银行某支行正副行长双双入狱

    
    
    
万元电脑千元卖 网上错标价格案商家胜诉

      
    价值上万元的电脑网上标价仅千元,但商家却以标错价格为由拒绝交付电脑。海淀法院以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撤销为由,支持了商家解除双方买卖关系的要求。这起北京首例网上错标价格案,以商家胜诉暂告一段落。
      
    今年6月25日,崔恒杰上网浏览时发现,安腾思路公司在硅谷动力公司的IT商城里开设的新惠普金牌店网页上,正开展“全新惠普笔记本网上促销”活动,其中有一款型号为533MHAZ的惠普笔记本电脑新款上市,网页上显示:“市场价:14499.0,eNet价:1100.0”,崔恒杰立刻提交了订单,系统提示订单有效。然而当天下午,安腾思路公司向崔恒杰发来电子邮件,声明因其疏忽,将笔记本电脑的实际价格11000元误写为1100元,并表示原订单无效。
      
    海淀法院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的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案双方当事人诉争的标的为一台全新惠普笔记本电脑,因安腾思路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将其价格误写为1100元,该价格与市场上相同型号的笔记本电脑的交易价格相差十倍以上,将对安腾思路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因此,安腾思路公司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不过海淀法院也以安腾思路科技公司有过错为由,判其赔偿崔恒杰经济损失1000元。
    
    来源:《北京晚报》
    
    
贵州交通厅职务犯罪系列案宣判 5人被判刑

    
    贵州省交通厅贪污贿赂等系列职务犯罪案10月31日由贵阳市中级法院对其中5起案件作出判决。贵州省交通工程公司原总经理杜连仲、省高速公路开发公司原副总经理高光礼、省桥梁公司原副总经理蔡义前、省交通厅贵阳枢纽中心办公室原主任代小忠、省桥梁工程总公司原副总经理杜瑞荣分别受到法律惩罚。其中,杜连仲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杜瑞荣二审维持原判,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今年以来,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原副厅长张有德因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先后被贵州检察机关决定逮捕、起诉,该厅下属企业的数名处级贪官,也被检察机关送上法庭。
    
    经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查明,在1998年至2001年期间,杜连仲利用其担任贵阳东北绕城线指挥长、贵毕高等级公路指挥长、贵州省交通工程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52万元,1998年还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款60万元人民币,个人分得20万元。
    
    受贵州省高级法院委托,贵阳市中级法院对杜瑞荣受贿案作出二审宣判。该案曾经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定,1995年,杜瑞荣在担任贵州省桥梁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兼贵州虹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负责虹祥大厦建设工程。在1996年2月至1997年期间,杜瑞荣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某项目承包人蔡某和彭某送的“好处费”共计29万元。一审宣判后,杜瑞荣提出上诉,贵州省高级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贵阳市中级法院当天还对高光礼受贿案、蔡义前受贿案和代小忠受贿案依法作出了判决。
    
    来源:《检察日报》
    
    
违纪违法 汕头商业银行某支行正副行长双双入狱

    
    原汕头市商业银行特信支行行长李庭安、副行长肖春发因违纪违法,致使该行经营混乱不堪。10月31日,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李庭安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 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及立功表现,法院依法给予从轻处罚:判刑1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肖春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李庭安在担任汕头经济特区城市信用合作社主任、汕头市商业银行特信支行行长、法定代表人期间,先后伙同其副行长肖春发,通过该行属下营业部的10个储蓄网点,采取账内存款外贴息等方法,高息收取个人和单位存款868笔,计人民币1.68多亿元,支付贴息款人民币695多万元,增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同时,李某审批发放高息贷款、审批发放无依法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审批发放无依法严格审查担保人资信条件贷款和担保人无担保资格贷款共168笔,计人民币2.91多亿元,截止2001年3月23日,结欠本金人民币2.58多亿元(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700多万元),司法鉴定造成损失42笔4976多万元。李某还为了逃避金融监督,严重违反财政金融管理规定,与肖某商定设立“小金库”金额达人民币2165多万元、港币5500元、美元3500元,经李批准用于支付存款、贴息、放贷及乱开支。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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