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筹毒资击杀“干婆婆” 吸毒女一审被判死刑
安徽查处两千多起乡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毕业两年仍是“黑户” 海南42名师范毕业生告赢市府 筹毒资击杀“干婆婆” 吸毒女一审被判死刑 吸毒女白德珍为买毒品四处借钱,遭到拒绝后杀死街坊78岁的老太太,畏罪潜逃两年后被捕。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白德珍死刑。法院宣判时,白德珍一直双手捂脸,在法庭上呜呜哭泣,险些晕倒,反复说着:都是毒品害了我……
■毒瘾发作打气筒砸死干婆婆
2001年3月12日的上午,42岁的吸毒女白德珍毒瘾发作,但是她家里由于自己吸毒早已一贫如洗。“想办法去借点钱过了这关再说。”她骑着自行车出去转了几家亲戚、朋友,但是大家都躲她远远的。转了半天也没借到钱的白德珍想到了她的干妈王月琴。
白德珍来到了干妈家里。当时干妈没在,只有干妈的婆婆、78岁的倪老太太在家。由于白德珍和王月琴的特殊关系,倪老太太像往常一样热情地招呼白德珍进门。稍坐了一会儿,毒瘾难耐的白德珍就把话题转到了借钱的事上,谁承
想白德珍吸毒的臭名声倪老太太也早有耳闻,老太太一口咬定家里没钱。
情急之下白德珍趁倪老太太不备一把将老太太摔倒,又用塑料袋套住老太太的头部,用随身携带的用于注射毒品的尼龙丝袜勒住倪的脖子,倪老太太大喊:“你想干吗?”白德珍唯恐被人听到,随手拿起门边的打气筒猛打老太太的脑袋。将倪老太太打倒后,白德珍用桌子上的水果刀撬开抽屉的锁,拿走3100余元、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存单两张、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存折两个,急忙离开。她在不远处的储蓄所里取走人民币3000元,赶往魏公村花900元买了3克毒品,又买了一瓶矿泉水,到附近的公厕里将毒品注射进体内。之后,白德珍将存单、存折销毁,赃款挥霍。今年3月3日白德珍在河北被抓获归案。
■她被法院认定犯有抢劫罪
据承办白德珍一案的一中院法官介绍,白德珍在作案时的心理活动比较复杂,既有借钱不成而恼羞成怒、泄愤报复的成分,又有毒瘾难耐想快点找到钱财去购买毒品的成分。在她打开抽屉拿走倪老太太的现金、存折时,倪老太太还没死亡,一直在抽搐、挣扎,所以白德珍的行为属于当场使用暴力取得财物,被法院认定犯有抢劫罪。
来源:《北京青年报》
安徽查处两千多起乡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安徽省各级纪检、监察系统上半年以来共查办发生在农村基层的违法违纪案件2619起、处分2106人。最近,铜陵等地严肃查处的3起典型的乡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反响。
含山县巨兴乡长六行政村原村支书尹庆敏、村委会主任张金保、会计豆清金及村支委荣良超等4名村干部利用职权私分弃婴生活费,受到查处。经查,自1996年至1999年10月,四人以发放村干部奖金福利、空挂弃婴户和招待乡民劳办等名义,采取造假花名册、打“白条”套取资金等手段,先后4次私分弃婴生活费19500元。调查中还发现,这个村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做假账等侵吞公款问题。目前,尹庆敏等4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00年10月至2001年10月,铜陵县太平乡原党委书记刘帅利用职权,先后以支付黄沙、水泥等建筑材料名义虚开发票,指使他人作假证后自批自报,共22次开虚假发票28张,贪污移民建镇资金5.83万元;2001年6月至2002年2月,刘帅又以移民工程款和基本建设设施费为名先后虚开发票18张,贪污移民建镇款7.18万元。近日,刘帅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五河县沱湖乡西坝口村支书欧元平和村干部李祖进从2000年起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兴修怀洪新河的土地赔偿款等村集体资金存入个人银行账户,供自己任意支取进行非法营利活动。2000年至2002年11月,两人先后13次挪用公款22.85万元。近日,此案经县、乡两级纪委查办移送司法机关,五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来源:新华社
毕业两年仍是“黑户” 海南42名师范毕业生告赢市府 9月21日,海南省万宁市111名师范毕业生接到判决书,他们同教育局和市政府之间的官司终于有了了断:黄小洪等42名学子告赢了政府,而李卫平等59名同学被驳回起诉。
这111名毕业师范生均是1999年7月至2001年7月间毕业于海南省各师范院校的学生,属国家指令性计划招收的学生。毕业时,他们按规定持省教育厅发给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万宁市教育局报到。教育局接收111名师范毕业生的报到证后,没有执行国家关于师范类毕业生统一分配的政策;没有执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规定;没有执行当时教育局招生时向学生所作的承诺和双方约定,而是以财政困难和教师超编为由拒绝对学生做出就业安置和工作安排。
这111名学生毕业后由于没有得到及时妥善安置,因此无法落户,至今仍是“黑户”,遂将万宁市政府和教育局告上法庭。
6月24日上午,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111名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万宁市政府和市教育局两被告确认原告为国家正式职工,具体时间从被告接收原告毕业分配报到之月份起计算;依法判决被告对原告的就业安置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单位作出书面答复。万宁市政府、教育局的代理人则辩称,首先原告起诉不属于行政审判规定范围,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其次,因万宁市小学教师严重超编,原告等毕业生的就业不能通过竞岗择优录用;最后,原告诉请判令被告确认原告为国家正式职工应从其报到之日起认定是无法律依据的。
9月21日,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原告黄小洪等42名学子属国家指令性计划招收的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在《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就已明确规定了中师实行定向招生。原告毕业后,省教育主管部门也给办理了《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该证载明:毕业生凭本证依时向工作单位报到。因此,被告在原告报到后,应主动履行职责,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及时对原告的就业进行安置,但被告却以机构超编为由,一直未对原告作出安置,也不给予答复,显属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综上所述,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对其就业安置问题作出答复,理由成立,应予支持。遂依判决如下:限定被告万宁人民政府、万宁教育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黄小洪等42名原告的就业安置做出书面答复。但是,李卫平等59名学生由于起诉时间超过诉讼时效,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另据最新消息,9月26日,李卫平等59名学生不服一审判决,已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