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徐州"二奶"狠心杀亲儿
盗卖高速公路标志牌 17岁男孩被判2年刑
会计出纳合谋侵吞截留款 双双入班房 徐州"二奶"狠心杀亲儿 倍受关注的"恶毒二奶"于艳将亲生儿子扔下五楼一案今日上午在江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经过两个小时的审理,于艳因故意杀人最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罪并罚,决定判处于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广玲因犯重婚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三百名市民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2003年2月16日9时30分,34岁的东北女子于艳与情夫即57岁的包工头吴广玲因钱生怨,抱着两人姘居生下的3岁半幼童顺顺到徐州段南新村一幢五层楼,将顺顺脱光衣服后从五楼扔下。顺顺被居民发现后报警,并将顺顺急送徐州六院抢救。幸运的是,顺顺从五楼坠落时被电线拦了一下,保住了性命。于艳于当日上午10时到段庄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公安机关批准,吴广玲被取保候审,到医院照顾因伤住院的顺顺。7月3日,"恶毒二奶"于艳被徐州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重婚罪依法提起公诉,原定由云龙区法院审理该案。由于此案在徐州有重大影响,根据刑讼法有关审级的规定,改为由徐州市中院一审,吴广玲也因涉嫌重婚罪接受审理。
来源:人民网
盗卖高速公路标志牌 17岁男孩被判2年刑 17岁的男孩在广州偷一块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牌卖得105元,被广州芳村区人民法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
4月30日凌晨,17岁的张风带着扳手、铁锤等工具到广州市芳村区东南西环高速公路增窖入口处,将一块1.95米×3.85米的交通标志牌拆下,经拆卸分解后其中一部分运到废品收购站,卖得105元,其余藏匿。5月2日,张风准备将藏匿的剩余部分出售时被抓获。有关证词显示,该交通标志牌价值7200元。
芳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依据刑法,盗窃交通标志牌属于破坏交通设施,被告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考虑到张风未满18周岁,而且认罪态度比较好,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
来源:新华网
会计出纳合谋侵吞截留款 双双入班房 四川省阆中市物资总公司原会计张敏、出纳程琳合伙贪污一案,经阆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张敏、程琳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从1997年7月至2002年5月,张敏任阆中市物资总公司会计,程琳任出纳。由于该公司效益一直不好,张敏、程琳便相互勾结,损公肥私,以为个人寻找出路。张敏授意程琳对公司所收的房租和水、电、气等费用进行截留。从1998年3月至2001年12月,二人共截留现金20万元。
为使截留款不被人发现,2000年9月和2002年4月,张敏以对账为由,分别将收取房租和水、电、气等费用的收款收据底联从职工莫某、张某处收回。2002年5月,张敏被安置到阆中市乡镇企业局任财会科科长,程琳被安置到该市总工会任女工委副主任。为继续掩盖侵吞20万元公款的事实,张敏指使程琳将迟迟未交的现金月度记账改为季度记账,并按张敏提供的数据对账务重新进行了处理。随后,审计部门对物资总公司经理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时,未发现张敏、程琳截留的20万元。之后,张敏和程琳进行了分赃,程琳得6万元,张敏得14万元。
2003年2月,物资总公司职工怀疑总经理贾桁有经济问题,向检察院举报,检察院立即进行调查。张敏得知检察院要查账,立即叫程琳将其保存的原现金日记账、银行账及20万元的起存日期、利息金额记载全部烧毁。检察院经过初查,未发现总经理贾桁的经济问题,却发现该公司财务账面有短款疑点。但与张、程二人核对账目时,二人拒不交代贪污20万元的犯罪事实。检察官排除各种疑点,深入调查研究,获取数十件相关证据,依法认定张、程二人侵吞20万元的犯罪事实,并将二人提起公诉。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