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少林寺借助法律手段索回"少林"商标
用放射源报复同事 广州一放射学专家被判死缓
名家作品集惹官司索赔50万 少林寺借助法律手段索回"少林"商标 记者近日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海内外关注的"少林"商标侵权案已经中止诉讼,少林寺与河南省少林实业公司双方达成庭外协议,目前正在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少林"商标将正式归还给少林寺。
河南省少林实业公司于1997年申请注册了"少林"一词及其汉语拼音,并与少林寺签订了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由少林实业公司使用少林寺的字号"少林"一词及其汉语拼音,但不得擅自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使用。但2002年9月,在没有征得少林寺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河南省少林实业公司却将该商标转让给郑州少林医药保健品厂。为此,少林寺认为,少林实业公司转让"少林"商标行为违反了双方协议,使少林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遂于今年7月将少林实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少林"商标,并索赔人民币137万多元。
据河南省少林实业公司有关负责人讲,"少林"两字不仅是商标的问题,而且也是少林寺如何传播自己文化的问题。为了少林文化能够更好地传承下去,他们决定将"少林"商标归还少林寺,让它属于自己的真正主人。
目前国内有百余家企业、54个"少林"商标产品正在使用,仅郑州市中院就有两起"少林"商标侵权案。据有关人士称,按照法律来讲,谁注册商标谁就可以拥有转让的权利,少林寺此次争夺商标实际上争夺的是一种名称权,可能更多的含有一种文化因素在内。
来源:新华社
用放射源报复同事 广州一放射学专家被判死缓 拥有硕士学历、从事放射医学工作多年的古计明因与合作伙伴刘某产生矛盾,竟然在刘某办公室安装放射源,致使75人受到放射源伤害,其中包括1名怀孕5个月的孕妇。广州市中级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古计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今年40岁的古计明是石家庄人,放射学及影像学专业毕业,从事医学工作多年。1997年6月28日,以古计明为法人代表的广州某科技公司与广州某医院合作建立激光医疗中心。在合作经营期间,古计明与医院负责该中心工作的整形外科主任刘某在内部管理和奖金发放、经济效益等问题上产生矛盾,古计明对刘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去年5月9日下午,古计明用伪造的准购证和介绍信到辽宁某射线仪器厂,花5.5万元买了一台192铱射线工业探伤机。第二天,古计明携带该机到北京某设计研究所安装了192铱放射源。当天,古计明为便于将该机带回广州,打电话通知下属方振华到北京和他会合,并把有关情况告诉了只有小学文化的方振华。5月11日,古计明和方振华携带该机回到激光医疗中心古计明的办公室。随后,古计明和方振华利用该中心晚上没人上班的机会,共同把该机的装源铅罐安装在古计明办公室天花板上,连接主机的管道则从天花板上拉到斜对面房间刘某的办公桌上方的天花板上。
为了防止辐射伤害自己,古计明买了一套防护衣存放在自己办公室。
去年5月中旬到7月19日期间,古计明、方振华多次共同或单独趁刘某在办公室工作和休息的时候,在古计明办公室的暗室里通过驱动探伤机施源器,将192铱放射源输送到刘某的办公室,直接对刘某的身体进行照射。
此后,身体一直很好的刘某开始感觉疲劳,没有食欲,头晕,呕吐。7月11日,刘某参加医院干部例行体检,显示白细胞严重异常。刘某当即联系使用探测仪测量,发现刘某办公室有放射源。
同时,该医疗中心另外74名同事也反映出现全身乏力、记忆力下降、牙龈出血等症状。怀孕5个月的医护人员曾某出现先兆流产、染色体异常。
经法医鉴定,刘某损伤程度构成重伤,江某等13人的损伤构成轻伤,李某等61人的损伤构成轻微伤。
广州警方在刘某报案当天就控制了方振华和古计明,并在古计明办公室缴获全部作案工具。
广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古计明和方振华为泄私愤而蓄意报复他人,采用投放放射性物质的方法,致1人重伤、13人轻伤、61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一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古计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方振华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来源:新华网
名家作品集惹官司索赔50万 巴金、曹禺、郭沫若、茅盾、老舍这些著名作家的作品是不是谁都可以出版?记者昨天获悉,人民文学出版社已正式向北京市二中院递交起诉状,状告当代世界出版社和北京市王府井书店两被告侵犯了自己拥有的这几位著名作家作品的专有出版权。
人民文学出版社在诉状中称:该出版社曾与巴金、曹禺、郭沫若、茅盾、老舍等著名作家签订了专有出版合同,取得了众多作品的专有出版权。但该出版社最近发现,被告两单位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出版、发行、销售了《巴金经典作品选》、《曹禺经典作品选》、《郭沫若经典作品选》、《茅盾经典作品选》、《老舍经典作品选》。人民文学出版社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自己依法享有的专有出版权,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当代世界出版社在《中国新闻出版报》上向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50万元;两被告都不得再发行、销售该作品,第一被告全部销毁库存的该侵权作品的纸型、软片;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