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借款蒙罪》主人公上诉:“我并未挪用公款”
北京一审判决国内最大走私象牙案 涉案总值6亿 《借款蒙罪》主人公上诉:“我并未挪用公款” 本报上海9月3日讯 记者谢卫群、包蹇报道:9月1日,教育学海归博士、原上海培佳学校校长陈孝大因借款蒙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本版9月3日“广角”《借款蒙罪》曾作报道———编者)。今天,陈孝大的辩护律师翟建向普陀区法院主审此案的唐敏法官提交上诉状。
陈孝大上诉称:对一审判决不服,理由有三:
首先,他不是一审判决所认定的“在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陈孝大创办民办培福佳小学(培佳学校的前身)时,人事关系仍在华东师大。后因调动之需,他拿到了自己的个人档案;又因最后未去拟调入单位,档案就一直放在自己家里。1998年,普陀区教育局让他把档案挂到教育学院,称可为他代缴“四金”,每月收取管理费30元。此后,陈孝大每月将“四金”与管理费交到教育学院。陈没有在教育学院上过一天班,未拿过一分钱工资,不应是这个国有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
其次,民办培佳学校不是国有事业单位。一审法院认定,陈孝大接收民办培福佳小学80余万元资产。事实上,他接收的是12万元存款、20余万元债务。这些债务后来都通过办学创收还给了债权人。
第三,陈孝大身为民办学校校长,为解决和自己一样的学校教学、管理骨干教师的住房问题,由学校决定可以借一些公款帮助骨干购买个人住房,先后有4位教师借款买房,且都有借款手续,堂堂正正,不是挪用公款。
根据以上理由,陈孝大请求二审法院判决自己无罪。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北京一审判决国内最大走私象牙案 涉案总值6亿 北京市二中院对国内查获的涉及被告人数最多、走私数额最大的走私非洲象牙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李哲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辛宗海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被告人因走私或非法收购象牙分别被判处6年至12年有期徒刑。法院以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分别判处武进市牛塘特种工艺厂罚金100万元、广州市荔湾区广雅斋工艺品经营部罚金20万元。据了解,该案涉案人员10人、单位两个,走私非洲象牙14余吨,价值高达5亿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1999年间,李哲华伙同徐福旺(另案处理)先后三次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通过他人走私进口非洲象牙共670斤。此后,李哲华通过李石、李巍、吕小伟和齐刚(另行处理)建立了走私进口非洲象牙的货运渠道。
1999年12月至2000年12月间,李哲华利用上述走私渠道,先后在首都国际机场海关直接走私进口非洲象牙共计14000余公斤(价值人民币5.83亿余元)。辛宗海以每公斤1250元至1280元的价格,将其中的5000余公斤象牙收购。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