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案件快递(8.21)
导读:
1.上半年全国审计查案涉及金额10.6亿元
2.全国已查出土地违法10万多起 46人移交司法机关
3.挪用贪污4.7亿元 西安两金融“巨蠹”一审被判死刑
4.河南省公布十大环境违法案件
5.江苏查处324家不法排污企业
6.一教授状告徐州市政府不作为 法院突然中止诉讼
7.北京警方侦破特大抢劫高档轿车杀人案
8.羊城公司原副总受审 受贿600万辩称对得起政府
9.巨款遭冒领 赣州中院判令信用社担责
10.北京海淀警方冲进别墅 端掉会员制淫窝
11.上海一审“六•二三”抢劫案 两凶犯被判死刑
12.保安为赎妻盗剧毒品惊动公安部 公安一日内破案
13.无知父母,狠心溺死残疾儿子
14.杭州“电梯吞噬花季少年案”一审宣判
上半年全国审计查案涉及金额10.6亿元
严查经济犯罪和惩治腐败成为今后5年审计重点
今年上半年,全国审计共查出案件466件,涉及金额10.6亿元,连同各类违规资金的审计处理,已经上交国家财政35亿元。
记者19日从此间召开的全国审计理论研讨会上获悉,1至6月份,全国审计机关共审计单位4.4万多家。在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4项重点审计工作中,共查出案件466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93件,涉案人员266人,涉案金额3.9亿元;移送纪检监察部门273件,涉案人员376人,涉案金额6.7亿元。
据介绍,今后5年,中国审计机关将继续把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惩治腐败,推进廉政建设作为主要任务。中国审计工作将继续在财经领域打假治乱,促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继续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惩治腐败,推进廉政建设;积极开展效益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审计机关将改革审计内容和审计方式,坚持“两个并重”:
实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逐年加大效益审计比重。效益审计以揭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为重点,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实行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并重,逐步提高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重点调查国家政策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促进加强宏观管理,完善法规制度。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3年08月20日 第一版
全国已查出土地违法10万多起 46人移交司法机关
今年上半年全国检查出各类土地违法行为10.1万起。通过查处违法案件,加大执法力度,土地违法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土资源部治理整顿督查办公室提供的数字显示,这10.1万起违法行为中,今年发生的有5.3万起。这些违法行为共涉及土地面积39133.33公顷,其中耕地19400公顷。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动态巡查及时制止2.7万起,挽回经济损失3.72亿元。有关部门已对6.2万宗案件进行查处,目前已结案4.5万宗。
今年上半年,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将46名土地违法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中32人受到刑事处罚;对151名土地违法责任人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已有123人受到处分。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分析,今年上半年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数目比较多,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在开展自查自纠中普遍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同时执法监察队伍日益壮大,目前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专业队伍。此外,动态巡查制度的落实也发挥了显著作用。
来源:中国新闻网
挪用贪污4.7亿元 西安两金融“巨蠹”一审被判死刑
建国以来陕西省最大的一起挪用、贪污公款案20日在西安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建设银行西安市北大街支行公司业务部原负责人周利民及职员刘怡冰一审均被判处死刑,同案的其他10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现年34岁的周利民先后担任建设银行西安北郊支行自强路办事处主任、西安北大街办事处主任、北大街支行行长、北大街支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等职。1996年至2000年期间,他伙同本单位女职工刘怡冰及陕西鸿盛汽车租赁公司原经理岳军等10余人,利用职务之便,以高息为诱饵,用私自印制的存单和存款证明书等,在社会上大肆吸收单位和个人存款4.1亿余元,并将吸收的存款采取不入账的手段,任意支配使用,案发前归还2.7亿余元,尚有1.3亿余元无法归还,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周利民、刘怡冰为弥补巨大的亏空,掩盖即将败露的犯罪事实,继续高息揽存,拆东墙补西墙,又直接收取现金不入账,私刻或电脑扫描储户印鉴,强行将储户的存款划走,非法占有6074万余元,构成贪污罪。两人均被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岳军为周、刘私刻或扫描储户印鉴,参与非法占有储户的资金,构成贪污共犯,又伙同被告人李小进等人,用伪造的假存单,诈骗储户资金626.5万,给国家造成350万元损失。法院以贪污罪、金融凭证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有9人分别构成挪用公款罪、金融凭证诈骗罪、诈骗罪、窝藏罪、包庇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零三个月不等。
来源:《检察日报》
河南省公布十大环境违法案件
8月19日,河南省环保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河南省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和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行动的情况,公布河南省查处的十大环境违法案件。
据统计,河南省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以来,各省辖市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27家,其中104家被责令停产治理或停产整顿,79家被限产限排、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改,112家被经济处罚,54家企业被依法取缔。7月上旬以来,各级环保部门继续组织对不法排污企业和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查出“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1195家,目前已有1046家被关闭取缔。
今年以来,由河南省环保局直接参与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共有37件,比较典型的十大环境违法案件是:漯河汇通食品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安阳县违法建设多家钢铁冶炼企业案、平顶山市小炼焦群死灰复燃案、滑县第一造纸厂和新华造纸厂违法排污案、博爱东方实业责任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新乡新亚造纸集团公司违法排污案、舞阳明宇制浆造纸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舞钢市海明集团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南阳泰龙纸业公司新野分公司违法排污案和太康县造纸厂违法排污案。其中滑县第一造纸厂和新华造纸厂违法排污案被国家环保总局列入全国十大环境违法案件。
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和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据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监测数据,目前河南省水污染反弹的势头初步得到了遏制,河南省辖海河、黄河、淮河流域7、8月份和第一季度相比,水污染负荷降幅均在30%以上河南省各省辖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较去年同期也有明显好转。
来源:《河南日报》
江苏查处324家不法排污企业
江苏省环保厅昨天宣布,江苏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目前已检查企业9998家,查处不法排污企业324家。同时公布了10起重大环境违法案件。
据介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已依法对324家违法企业作出了严肃处理:取缔57家,停产40家,限产4家,罚款63家,限期治理39家,关闭29家,搬迁4家,其他补办手续等88家。10起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有南京市栖霞山溶剂油厂非法炼油污染案、江阴市夏港化工二厂违法生产案、新沂市花厅酒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邳州市华丰稀土材料厂违法生产案、连云港东金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地下水案、盱眙县环球化工有限公司违法生产案、扬州印染厂长期超标排污案、扬中市裕华工贸实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靖江农药厂光气污染事故案、常州市城东丝绒厂违法生产案等。
此次行动共分三个阶段,7-8月为清查摸底阶段,8-9月为全面整顿督办阶段,9月底为巩固总结提升阶段。从第一阶段全面清理和查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情况看,一些企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有治污设施不运行,千方百计偷排漏排,超标排污企业数占全部不法企业数的42.2%。另外不少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无审批手续等违法行为,此类企业占不法企业总数的32.4%。
来源:现代快报
一教授状告徐州市政府不作为 法院突然中止诉讼
今年7月7日,中国矿业大学(校址位于江苏徐州市)理学院副教授王培荣将一纸诉状送至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次,他告的是徐州市政府、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徐州市物价局等5名被告。他告这5个部门的理由是一样的:徐州市大型科技小区风华园内,装的200多个单元防盗门竟是“三无”劣质产品,5名被告在多次接到相关投诉后,在近4年的时间里,长期不予解决。在人们的期待中,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18日正式立案。
当时有法律界人士就此事指出,在国内,以“行政不作为”为由 ,将地级市的市政府及厅级局机关告上法庭的案例,恐怕是极其罕见的。8月18日,此事横生波澜,正紧张期待开庭的王培荣突然接到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纸《行政裁定书》,这份号数为“(2003)徐行初字第50号”的裁定书称:“因被告(之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须先处理该异议,现依据……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王培荣昨天向快报记者讲述此事时说:“我对此事感到突然,感到意外。”
律师:“中止”不等于“撤案”
徐州市彭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华是王培荣的辩护律师。他向记者解释了“中止”的具体意义:“案件‘中止’,通常的情况是本案与另一案件有关联,需以另一案件结果作为本案断案依据等。被因故‘中止’的案件,在导致‘中止’的事件得到解决后,应该自动恢复审理。”
王培荣自称已多次到法院相关部门,希望得到恢复诉讼的大概时间,但法院方面目前还没能给出让王满意的答案。不过,相关律师分析认为,“案件管辖地”问题对于法院来说,是一个非常简单明白的问题,如果法院以此为理由,在较长时间“冻结”对此事的审理,那会有些说不过去。
怪事:多部门对“三无”仍无动于衷
两天前,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教授的另一场名誉权官司作出了终审判决。王教授不但在这场官司中胜出,而且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了一个重要事实:经审理,200多单元防盗门确系“三无”产品。但法院的认定并未让这批劣质防盗门改头换面。
王教授说,他看过徐州市政府等5名被告出具的答辩状,这些答辩状普遍称,他们已经为劣质防盗门问题的解决下过不少功夫,其中有“领导很重视,多次就此事作了批复”等话。
王教授对此质疑说:“关系几千户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盗门是‘三无’劣质产品,只要有哪一个部门是真的要管,那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件小事。但事实是,有关部门的‘领导批示’出了一大堆,研究会开了不少,小事就是得不到解决。‘领导批示’了就等于‘作为’了吗?没有落到实处空喊口号也算‘作为’吗?我觉得,告他们‘不作为’,一点儿也不冤?”王培荣最后表示,他不会因为暂时的“挫折”就终止诉讼路,他还会把官司进行到底。
来源:现代快报
北京警方侦破特大抢劫高档轿车杀人案
2001年7月至2003年4月间,北京市先后发生6起抢劫轿车杀人案。今天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向媒体披露,近日,北京警方会同辽宁、吉林等省市公安机关历经两年,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特大系列抢劫高档轿车杀人案告破。
2002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接到报案称,2002年3月,车主胡某及其驾驶的奥迪 A6轿车在朝阳区亚运村某海鲜酒楼门前停车场失踪。排查中发现,2002年3月27日密云县巨各庄镇发现的一具无名男尸正是失踪的胡某。近年内,类似案件共发生4起,今年3月5日和4月7日,又发生了两起,专案组推断,这6起案件很可能为同一犯罪团伙所为。
经过认真细致的侦查工作,案情终于有了重大突破———在近期发生的两起案件中,均有一辆白色捷达轿车尾随被抢车辆到达现场,案发后又与被抢车辆同时离开现场。专案组果断出击,及时抓捕了白色捷达轿车的驾驶者,并于6月19日在吉林省双辽市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这6起案件中,犯罪分子均是先尾随轿车,趁车主上下车没有防备之机,持刀胁迫车主驾车开往偏僻地区,途中将车主杀害后弃尸荒野,然后将抢劫的高档轿车开到外省市销赃。
3名犯罪嫌疑人对在京实施的6起抢劫高档轿车杀人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中国青年报》
羊城公司原副总受审 受贿600万辩称对得起政府
“虽然羊城集团亏损30多个亿,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但是我对工作是严谨的,任职期间对得起党,对得起国家,对得起广州市政府。”昨天,羊城集团腐败窝案中涉嫌受贿数额最多的羊城公司原副总经理张穗生(副局级)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时如此表白。检察机关指控,张穗生涉嫌受贿港币576.5万元、人民币20万元。
涉嫌受贿600万
据检察院指控,张穗生在1997年利用担任羊城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选定羊城公司属下子公司以木材加工设备投资到广东澄海市某木业公司的过程中,伙同子公司的副总经理解瑞生,同意选择购买德国IKB银行驻香港办事处代表赵某(另案处理)介绍的某德国公司的设备。事后,赵某以妻子的名义收取该德国公司的佣金,随后将其中的46万德国马克兑换成港币后分别贿送给张穗生和解瑞生,其中张穗生收受了赵某贿送的港币103.06868万元。
1998年~2000年,张穗生利用参与公司决策的职务之便,与董事长罗鸿、总经理温少山一起,未经董事会讨论就将公司所持有的澄海市某公司55%的股份低价转让给粤东某民营企业。1998年春节期间,张穗生在广州市东方宾馆收受了该企业负责人刘某贿送的人民币10万元。此后,张穗生多次收受该企业负责人的贿赂。最后一次,他通过其在香港银行的账户转账一次性收取刘某港币428万元。至此,张穗生共收受该企业负责人贿送的港币473.5万元和人民币20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张穗生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庭上否认大部分指控
在昨天的庭审中,张穗生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大部分予以否认,他的两个辩护人也对其作了部分无罪辩护,由于控辩双方争论激烈,昨天的庭审持续了5个多小时。
张穗生及其辩护人则辩称,张穗生收受刘某473.5万元港币时已不担任羊城集团副总经理,他当时的身份是羊城集团派驻在该企业的董事,而且他收受的这笔钱也是用于为该企业减免香港某银行债务进行公关活动,检察机关指控张穗生受贿473.5万元港币证据不足,张穗生收受这笔钱不构成犯罪;对于指控张穗生收受德国IKB银行驻香港办事处代表赵某港币103.06868万元,张穗生的辩护人认为,张穗生确实收了这笔钱,但是有特殊用途,请法庭酌情减轻处罚。
公诉人当即反驳说,张穗生作为政府任命的企业工作人员,收受刘某贿款时并没有接到市人事局的解聘通知,当时他的身份仍是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就算是张穗生收受刘某473.5万元港币是为该企业减债,其利用的也是羊城集团副总经理的身份,其行为仍然构成受贿罪。经过三轮辩论后,法官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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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领导涉嫌受贿
羊城(集团)公司是广州市的正局级涉外企业,该公司多名领导干部受贿后向合作方让利及提高采购成本,包括董事长、正副总经理的5名班子成员的受贿总额高达1000多万元,与其相对应的是,羊城集团亏损30多亿元,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
经纪检部门调查,总部在澳门的羊城集团公司共有15名领导干部涉嫌受贿,包括原董事长罗鸿副厅级、原总经理温少山正局级、原副总经理张穗生副局级、原副总经理刘建设副局级和原副总经理何锡波副局级等。上述5人共涉嫌受贿港币996万元、人民币224万元。原副总经理张穗生,49岁,浙江省宁波市人,社科院硕士,于2002年6月26日被正式逮捕。在此之前,羊城集团原董事长罗鸿副厅级、原总经理温少山正局级已经受审。
来源:《信息时报》
巨款遭冒领 赣州中院判令信用社担责
企业购货款汇出后,却被具体经办人员转存入个人账户;偏偏供货事宜是诈骗分子设下的圈套,有关金融机构又未按规定履行审核,导致30多万元款项被犯罪分子冒领。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法院审结了一起错综复杂的存款被冒领后的索赔纠纷案件。
1998年10月,江西赣州市华利公司与湖南澧县某公司签订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并派采购员范某前往澧县办理业务。同时,华利公司以汇票方式将33.3万元汇至澧县农业银行。该汇款载明,收款人为范某,汇款用途为原料款。
农副产品公司的开户行澧县余家台信用社在办理33.3万元转账款时,未审查此款来源方式,即将33.3万元转储至范某个人活期储蓄账户上。储户印鉴栏内范某亲笔书写“凭本人身份证取款”,但信用社未要求预留范某身份证复印件。同年10月28日,范某赶去信用社查询,发现存款已被一次性提走,而他手上的存折却是假的。
经公安机关调查,诈骗分子利用私刻的业务员章,在盖有余家台信用社公章的空白存折上,填上与范某个人存折相同的内容,并利用与范某的接触机会采取骗术调换了范某的存折,前往余家台信用社取款。目前,此案仍在侦查之中。
华利公司于2002年7月向赣州市章贡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小渡口信用社、澧县信用联社、范某赔偿财产损失33.3万元(余家台信用社后经上级行批准由澧县小渡口信用社接管)。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范某擅自将公司货款转入个人储蓄账户,又对存折保管不善被他人调包,其过失行为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信用社违反规定,将公司货款转储个人储蓄账户;对取款人的证件审查不严;在现金不足、取款人无预约的情况下,违规提取备用金,使华利公司的货款灭失;同时对盖有公章的空白存折管理不严。因此,信用社具有过错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小渡口信用社赔偿29.97万元,范某赔偿3.33万元。
一审后,小渡口信用社、澧县信用联社均向赣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赣州市中院审理本案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华东新闻》 2003年08月21日 第二版
北京海淀警方冲进别墅 端掉会员制淫窝
路口重重设哨、会员制入场、一层歌厅卖淫、二层包房聚赌———18日凌晨,海淀警方一举端掉这个暗藏在京郊一栋二层别墅内的卖淫场所和地下赌场。
近段时间,警方接群众举报,在永丰乡一栋二层别墅内,有人卖淫和聚赌。侦查中,民警发现这栋别墅非常偏僻,只有一条仅容一辆车通过的小路,而且每隔100米就有一个持步话机的男子放哨。每到晚上9时后,就会有一些小轿车陆续来到。
18日凌晨,50余名全副武装的民警悄悄来到别墅附近,迅速将3名放哨男子按倒。通过狭窄的通道,民警快速冲进别墅。在一层的一个包房内,两名正在卖淫嫖娼的男女当场被抓。而二层包房内,20多名赌徒围着一张巨大的百家乐赌台赌兴正酣,其中还有一个60多岁的老头在女儿的搀扶下来此赌博。这次突击检查,民警当场抓获涉嫌聚赌人员51人,正进行卖淫嫖娼人员4人,涉嫌组织、从事卖淫活动7人,收缴赌资现金30万余元,用于赌博的筹码20余万元。据交代,这栋别墅是一个近似会员制性质的娱乐中心,不是熟人不能进入。
来源:《京华时报》
上海一审“六•二三”抢劫案 两凶犯被判死刑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对“6•23”抢劫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黄利刚、程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黄利刚、程亮系江苏籍人。6月23日凌晨2时许,两人经预谋窜至虹桥镇某住宅小区,先持匕首对居住在底楼的被害人何某进行威胁,并用电线将她捆绑。之后,窜至二楼宋某夫妇及其女儿的卧室。遭到宋某夫妇的强烈反抗后,两人当即用匕首猛刺被害人胸面部等处,致使一家三口当场死亡。两人共劫得吉普车、笔记本电脑、人民币及外币现金等财物,共计8万余元,并驾驶劫得的吉普车逃离上海。两人后在江苏徐州睢宁落网。
来源:《华东新闻》 2003年08月21日 第二版
保安为赎妻盗剧毒品惊动公安部 公安一日内破案
惠州市某工厂的一名保安为了筹钱将因涉嫌包庇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的妻子赎出来,竟然偷盗工厂价值40多万元的剧毒化学品。据了解,这种俗称“金盐”的化学品(学名氰化金钾)毒性极大,每0.02毫克就可以致人于非命。化学品一旦流入社会或被歹徒利用将会造成难以想象的恶果。8月17日,在公安部、省委、省公安厅以及惠州市有关部门的指挥下,刑侦部门在事发后不到一天的时间就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缴回被盗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凌晨被盗
8月16日上午,惠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城区古塘坳派出所报案称,当日凌晨零时30分许,惠城区寿华科技园华锋电子厂的45瓶剧毒化学物品“金士利”被盗。据介绍,“金士利”学名氰化金钾,俗称“金盐”,黄金含量高达68%。被盗的45瓶“金盐”每瓶重100克共重4500克,价值40多万元。由于它是一种剧毒化学品,每0.02毫克就足以致人非命。一旦流入社会或被人用于其它目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各级领导接到报告后,对此案高度重视。公安部副部长田期玉、白景富、罗锋,省委副书记王华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国聚等有关领导分别对此案作了批示。惠州市有关领导立即调集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行动技术支队等人员赴现场侦察,同时成立专案组。
内鬼保安有重大嫌疑
经认真细致的现场勘查,警方发现案犯在进出被撬锯的窗户时可能擦伤;而且还在现场窗户底下发现一张案犯留下的于8月15日在“恒利商行”购买角向磨光机的发票。专案组分析认定该案应该是熟悉情况的人所为,有可能是监守自盗或内外勾结。
随后,专案组对有作案时间、条件的内部人员和保安员进行了重点排查,发现该厂保安班长何普云脸部有伤。专案组在对其住所秘密搜查时发现,他晾晒的保安上衣、裤子均有擦破痕迹,而且其本人身上也有对应的擦伤。专案组立即重点对何进行审查。何精神紧张,说话漏洞百出,无法解释在当晚10时45分下班后的行踪。与此同时,专案组找到“恒利商行”。据该商行老板夫妇的回忆,证实何普云曾于8月15日到“恒利商行”购买角向磨光机。
筹钱赎妻心生偷盗念
经过专案组的政策攻心,犯罪嫌疑人何普云终于在8月17日凌晨2时供认了犯罪事实。据何普云交代,前段时间他的父母因杀人被捕,他的妻子也因涉嫌包庇被警方刑事拘留。为了将妻子赎出来照顾年幼的3个子女,何遂起歹心想偷盗“金盐”卖钱。
8月15日,他到“恒利商行”购买了角向磨光机;于16日零时许携带剪钳、螺丝刀等作案工具,来到了该厂保管“金盐”的一楼某房间后窗,用从厂内建筑工地拿来的螺纹钢撬开窗户上的防盗网,再用角向磨光机将最里层的防盗角铁锯开了一个42cm×40cm的洞口。何从洞口爬进一楼保管室,从办公桌上拿到二楼保险室和保险柜钥匙,进入保险室后先将监控器电源断开,后用角向磨光机将保险柜的两个明锁锯开,偷出“金盐”准备日后卖掉换钱。
根据何的交代,专案组将其埋藏在工厂外面杂草地下的45瓶“金盐”全部追回。
来源:《信息时报》
无知父母,狠心溺死残疾儿子
一个先天残疾的两岁男童死了!他不是死在洁白的病床上,也不是死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而是死在了荒野的河床上。他被人用纤维袋装住、用纤维绳绑住,和石头一起扔进了并不深的小河里……河水退了,河床露了出来,男童被河水浸泡过的畸形的尸体呈现在世人的眼前,惨不忍睹!幼童的早逝,激起了人们无限的同情和愤怒,究竟是谁将这个可怜的孩子置于死地?
让人万万想不到的是,杀人凶手不是别人,而是孩子的双亲!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这对年轻的父母有期徒刑4年和5年,从而给这件父母溺死残疾儿的特殊案件划上了句号。
河床惊现溺水童尸
2002年4月30日上午,南海市里水镇邓岗村海头队外省养鱼民工周某准备去市场买菜,途径泥步河的基围时,发现河床上有一个红色纤维绳捆绑的灰白色纤维袋,纤维袋外面一群苍蝇在乱飞。他以为袋里面装的是死猪,就脱掉拖鞋,走下河床想把它拣起拿回去喂鱼。当他解开绳子一看,赫然发现纤维袋里根本不是死猪,好象是个小孩。这一发现令他毛骨悚然,他丢下纤维袋,撒腿往回跑。河的附近有个养猪场,他将这一发现告诉了猪场的养猪佬。养猪佬胆子较大,有些不信,于是两人壮着胆一起来到河边。养猪佬用竹竿挑开纤维袋口,发现里面真是人头,也被震住了,不敢再往里看,当即打电话报警。接警的南海市里水公安分局刑警队迅速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在退潮后的河床上发现了这个灰白色纤维袋。打开时发现袋里装着一个男童尸体,以及两个大小不一的石块,纤维袋上有四个烙孔。经法医鉴定,男童年约两岁,溺水致死,死亡时间是二至三天前。
目标锁定打工夫妇
幼童惨死,刑警立即开展大面积的摸底排查。在对现场附近群众进行访问时,一条有价值的线索反映上来了:邓岗村海头队202号出租屋住着一对湖南夫妇,两人在附近打工,带着一个男孩,近几天两人不知去向。该男孩自幼多病,手脚弯曲不能动,无法坐立,头也抬不起,更不会说话,口中有一颗上门牙缺失,而且颈部戴有一个黑线串着的铜钱,这一切均与现场死者特征吻合。现有情况表明,夫妇俩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便将侦查目标锁定为此夫妇二人。由于目标明确,刑警通过二人在南海的亲戚得知他们已畏罪潜逃至广东博罗县,便迅速赶赴博罗顺利将二人抓获。经过初步的审讯,二人悔恨交加地交代了杀死亲生儿子的经过。
贫贱夫妻百事哀
欧土成、李丽珍夫妻俩是湖南省宁远县人,只有小学文化又没有一技之长他们没有固定工作,平时靠在外面打散工勉强维持生活,大女儿的来临无疑增加了家庭负担,但女儿健康活泼,也让他们感受到了为人父母的苦与乐。1999年1月,夫妻俩来到南海市里水镇邓岗村海头队打工,由于妻子有孕在身,欧土成没舍得让妻子做工,只让她在家做些家务,安心养胎。对于这一胎,夫妻俩是满怀期盼,因为已经有了女儿,他们极希望再有个儿子凑成一个"好"字,况且照过B超说这胎是个男孩,所以夫妻俩格外的小心。几个月后欧土成在无限的期盼中迎来了妻子的临盆,为了节省钱,他们没有去正规医院,而是找了个乡下接生婆接生。妻子不负众望,生了个儿子。不知是由于卫生条件差,还是产婆接生不规范,亦或是因为先天的原因,孩子一出生就有毛病。尽管儿子不算健康,但他们还是给儿子取了个动听的名字:欧全胜,儿子的名字代表了他们美好的愿望。然而,就在欧土成笑意未退的时候,情况出现了,出生仅三天的儿子开始不停地哭,脸上也出现红斑。欧土成拖着坐月子的妻子带儿子去平洲医院看病。医生没有明确回答夫妻俩的疑问,只是要他们准备好钱让孩子留院观察。他们哪有钱,每个月仅有的几百元,要吃要喝要住,哪有钱剩?
从医院回来,停留了两天,儿子的情况依然不见好转,夫妻俩带着孩子回到老家镇上的医院接受治疗。倒不是这里的医院医术高明,仅仅是因为这里便宜,他们勉强承受得起。住了五天的医院,儿子的病没有任何起色,这时钱也花光了,还欠了许多的债,他们无奈又抱着儿子出院了。之后他们又到过一个私人诊所看过病,医生告诉他们,孩子的病是先天性的,没有可能完全治好,即使要使病情好转,也需要到大医院,而且要花几万元。医生的话使他们的希望彻底破灭了。抱着襁褓中饱受病痛折磨的儿子,他们感到心痛无比却又束手无策,同时儿子又如同一个烫手的山芋,让他们又摆脱不了。这以后,他们再也没给孩子看过病,任由病痛折磨着可怜的孩子。到孩子两岁的时候,孩子手脚无法伸直,胳膊肘与肩齐平并向后翻,头也抬不起,不会坐立,不会走路,不会说话,智力发育也相当迟缓。
尽管儿子先天残疾,夫妻俩并没有完全放弃他。妻子李丽珍一直没有找工做,留在家里照顾残疾的儿子。2002年2月,再度怀孕的李丽珍生下了一个漂亮、健康的女孩。满月后,他们将孩子送回了老家。不幸是,孩子两个月后,患病夭折了。双重打击彻底击垮了这对贫贱夫妻,他们常常以泪洗面。尤其是妻子李丽珍,产后忧郁加上长时间照顾残疾的儿子的郁闷,使她变得焦虑烦躁,渐渐对儿子失去了耐心。
摆脱累赘溺死亲骨肉
女儿死后,迷信的欧土成、李丽珍曾找算命先生算了一卦,算命先生为夫妻俩指点了迷津,说是残疾的儿子克死了女儿。正在怨天怨地怨自己命苦而又找不到真正原因的夫妻俩对算命先生的话深信不疑,于是对儿子就多了几分怨气。儿子哭的时候,李丽珍经常骂他,有时还动手打,还威胁说再哭就不要他了。
时间在痛苦与煎熬中慢慢流逝。2002年4月25日傍晚,李丽珍照常给儿子喂饭,不知怎的,儿子就是不肯吃,也不哭,手脚也不象平常那样爱动了,眼睛半睁半闭着,神情异常。李丽珍觉察出了问题,但她压根没有想到将儿子送医院,反而动了乘机杀害之心。这时,欧土成刚好下班回到家,她对欧土成说:"现在女儿也死掉了,我也没心情照顾这个儿子了,反正儿子也是养不活的,我想把他扔到河里算了。"欧土成一听,伤心得哭了起来,那毕竟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他有些不忍。见丈夫没表态,李丽珍发了脾气,并和他吵了起来。欧土成知道李丽珍是铁了心不要儿子了,无奈只好应允妻子。夫妻俩一个抱着儿子,一个找了个纤维袋一起向河边走。从出租屋到河边,那条路并不远,但此时对他们来说,却是那么的漫长!他们谁也没有说话,但心里却是翻江倒海,不是滋味。在他们心里,或许既有即将摆脱累赘的轻松感,又有对儿子那种与生俱来的亲近和依恋感,只是他们都没有想到这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他们扼杀的岂只是儿子的生命,更有自己的良知和人性!
到了河边,李丽珍、欧土成一人抓着一只手臂将孩子放进了纤维袋,李丽珍还在河滩上拣了几块10来斤重的石头一起放进了袋子里,从旁边的地上拣了条胶绳把纤维袋绑了两圈,然后又用欧土成嘴上的香烟将纤维袋烙了四个孔,好让水快点进入。做完这一切,夫妻俩合力将纤维袋扔进了河水里。河水不深,袋子很快沉了下去。看着迅速恢复平静的水面,欧土成跪着、李丽珍坐着,在河边痛哭了一番后就回家了。
儿子已死,欧土成照常做工,李丽珍有几天没有露面。没有听到儿子的哭闹声,欧土成对邻居门说妻子带着孩子回老家去了。几天后,河水将儿子的尸体冲了河床上,被人发现报警,出租屋附近出现了警车,他们才匆匆踏上逃亡之路。逃亡半年后,他们被警方捉拿归案。在办案人员面前,他们追悔莫及。
鉴于案件的特殊性,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二人是在痛失幼女和被害人患有先天严重残疾、久治不愈的情况下,处于减轻被害人痛苦的动机而事实犯罪,犯罪情节较轻,其社会危害性与一般的故意杀人案件有所区别,且犯罪后能坦白交代,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故作从轻处罚。
来源:人民网
杭州“电梯吞噬花季少年案”一审宣判
杭州市一名17岁的花季少年从电梯间跌落致死案终于有了说法。8月20日下午,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虞明泉、宋林林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2年3月10日,杭州明达电梯公司与杭州余杭金阳光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明达电梯公司对金阳光大酒店的四台电梯和月光苑公寓楼两台电梯进行维修和保养。
合同签订后,被告人虞明泉在明知月光苑公寓楼电梯梯速超出该公司维修电梯的梯速范围,也明知被告人宋林林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已过期、不能进行电梯维保工作的情况下,仍指派宋林林负责维保合同约定的六台电梯。宋林林无维保资质,仍接受指派,对电梯进行维保,未能发现月光苑公寓楼16层北侧电梯门门锁的事故隐患。
2002年6月20日下午,17岁的杭州少年宋佳俊与诸某、严某等6人一起到月光苑公寓楼19层找同学。由于没找到同学,宋佳俊即按北侧电梯按钮欲下楼,见电梯未到,宋佳俊便从消防楼梯逐层下楼,当他走到16层时,按下北侧电梯按钮,并用左手扶住电梯门的北侧门面,身体前倾时,电梯门突然打开,宋佳俊从电梯井道落至底层当场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虞明泉、宋林林违反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等规章制度,违章作业,致使发生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被告人虞明泉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两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