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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案件快递(7.22)


    导读
    1、杭州向农村违法用地“开刀” 典型案件将被曝光
    2、保姆获赠雇主房产 三份遗嘱现身 房子归属起纠纷
    3、上海破获一被"法轮功"利用非法经营IP业务案
    4、我国最大商业秘密侵权案经过4年审理尘埃落定
    5、江苏首例装饰室内污染案 消费者一审胜诉获赔偿
    6、四恶徒洗浴中心溺杀七人 被害人家属索赔160余万
    7、2002年公安机关受理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6633起

    
    
    
杭州向农村违法用地“开刀” 典型案件将被曝光

      
    杭州市今日开始向农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开刀”。全市共有100多亩违法用地、8万多平方米违法建筑被列入打击目标。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区农村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又有回潮和反弹:某些单位和个人无视法律顶风违法;一户违建,跟风违建;在交通干线两侧、城郊接合部出现村民集体突击违法建房;个别区域违法建房现象尤为严重,呈现了成片蔓延之势。据初步排查,今年1-7月份,在市区农村已发现违法用地案件854宗,涉及违法用地约151亩,其中耕地47亩,属于单位、个人违法用地分别有73亩和78亩。在这些违法用地上,共有违法建筑84576平方米,并有98户农民违法加层,房屋违法加层面积约7259余平方米。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昨日,来自全市各县、(市)、区的200多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集结市国土局,分别接受了“令牌”:今起的半年时间内,分期、分批对排定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实施“地毯式”交叉大清查;查到的典型案例分别在媒体上曝光;对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经依法认定后,将逐一发出限期的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先期自拆;对逾期未拆的,市国土资源局将会同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实行强拆。
    
    来源:杭州日报
    
    
保姆获赠雇主房产 三份遗嘱现身 房子归属起纠纷

    
    老保姆徐凤玉义务照顾残疾雇主陈俭15年,陈俭亲笔写下遗嘱,死后赠房予她。陈俭死后不久,其堂侄女陈新(化名)把徐凤玉告上法庭,要求她搬出陈俭的房子。原来她手里也有一份遗嘱,虽然不是陈俭亲笔书写,却经过公证处公证,这份遗嘱里陈俭把房子遗赠给了陈新。三份遗嘱到底哪份算数,陈俭的房子最终应该给谁,双方一连打起三场官司……
    最近,老保姆徐凤玉接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撤销福州市鼓楼区公证处为陈俭“赠房产给陈新”所做的遗嘱公证(2001)榕鼓证字第1121号《公证书》。这也就是说,由陈俭房子归属引发的三起官司中的其中一起——徐凤玉诉福州鼓楼区公证处侵权一案,以徐凤玉胜诉告终。这也意味着陈新手中的公证遗嘱失去了公证效力。接下来,徐凤玉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确认讼争产权归其所有。
    但因为还有另两起官司没有落下帷幕,房子到底最后归谁,还有不少悬念。   
    
    老保姆何以得到遗嘱?   
      
    昨日,68岁的徐凤玉说,自己十多年无私照顾东家到去世,缘起一份连她自己事先都没有料到的“姐弟情”,得到馈赠也算得上是一种“意外”。
    徐凤玉是南平建瓯人,曾当过村妇女主任、党支部委员。因为有这样的光荣历史,1985年她经人介绍到福州市鼓楼区,在老干部陈某家中当保姆。陈老只有一个残疾儿子,生活无法自理。徐凤玉说,由于她忠厚老实,细心照料父子二人,所以和陈家父子关系十分融洽,很得他们信任。
    1986年端午节,陈老提出认徐凤玉为干女儿:"你有一个农民爸爸,又有一个老革命爸爸,不更好吗?"此后,徐凤玉便称呼陈老为爸爸,与陈俭以姐弟相称。徐凤玉说,为了明确这一关系,1986年,陈老还亲自写了一份遗嘱,内容是:我去世后,弟弟陈俭托你照顾,以后房改房现住房购买后,你和弟弟平分。
    1987年,陈老去世,徐凤玉从此便不再收保姆费,反而全心全意照顾残疾的陈俭。由于陈俭的工资很低,生活费不够开支,徐凤玉便抽时间在宿舍附近摆摊,做点小生意,挣钱贴补家用。徐凤玉好几次带陈俭到南平老家串门,孩子们也亲热地把陈俭叫做“舅舅”。1999年8月5日,陈俭中风后,徐凤玉还把老家的女儿女婿叫过来,轮流照顾他,直到2001年9月20日陈俭去世。   
    
    东家亲属将保姆告上法庭
      
    2002年6月,徐凤玉突然接到鼓楼区法院的传票,她成了侵占他人住房的被告。而原告竟是“弟弟”陈俭的的堂侄女陈新,陈新要求法院判令徐凤玉立即停止侵权,将其强行占用的华林路某号楼1座301室归还自己。而她的依据就是陈俭留下的另外一份公证遗嘱。
    徐凤玉回忆说,为了感谢她10多年的照顾,1997年7月15日,陈俭亲笔写了遗嘱:“姐姐徐是父亲的干女儿,我父亲(把我)托给(徐凤玉)照顾十几年,如果我比你(徐凤玉)先死,我产业全部曾(赠)你。"1999年8月3日,陈俭又写了一份相同内容的遗嘱交给徐凤玉。
    陈俭死后,按陈俭遗嘱的意思,徐凤玉依旧住在他留下来的房子里。不久,陈俭的堂嫂刘艺(化名)和女儿陈新就拿着一份公证遗嘱要求徐凤玉搬出该房。这份公证遗嘱是陈俭死前两天即2001年9月18日做的,遗嘱的内容是把房产全部赠给陈新,而且凭这份遗嘱,陈新已把房子的产权办到自己名下。
    徐凤玉觉得不可能,干爸和干弟弟前后三份遗嘱,都把房子留给自己,而且自己这么多的付出,干爸爸的许多老战友也是有口皆碑的。她说,陈俭是真心把房子给自己。因此,徐凤玉不肯搬出301室。为了房子的归属问题,双方多次发生争执,最后陈新一方封了三室一厅中的其中一个房间。
    经人指点,经济陷入危机的徐凤玉向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最后由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指派娄晓丹律师为其提供援助。而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的邹丽惠律师也自愿为徐凤玉提供法律服务。   
    
    保姆:房子是15年的回报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最后一份遗嘱比前面的遗嘱效力要大,而公证遗嘱的效力又大于所有遗嘱。也就是说,如果陈新的公证遗嘱成立的话,它将最终决定房子的归属。而比公证遗嘱大的,是遗赠扶养协议。娄晓丹律师经过调查了解,认为陈俭留给徐凤玉的那两份"遗嘱"就是遗赠扶养协议(相当于就是一份合同),徐凤玉当面接受了遗赠。并且照顾陈家父子两代人,时间长达17年,其中有15年分文不取,尽到了扶养义务,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及公平原则,陈俭死后的房产应按其亲笔所写的遗赠扶养协议处理,归徐凤玉所有。
    为此,娄晓丹律师向法院申请中止第一个案件审理,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据遗赠扶养协议内容,确认讼争屋产权归徐凤玉所有。
    但是,对于这份"遗嘱"到底是遗嘱还是遗赠扶养协议,许多人还是有不同看法。而且由于陈、徐没有什么法律知识,这份遗嘱并没有严格按合同的形式书写,所以要想让法院和人们相信它就是遗赠扶养协议,并据此得到房子产权,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办到的。   
    
    东家为何临终留下公证遗嘱?
      
    正当第二场官司快进入审理程序时,法律援助律师娄晓丹遗嘱公证书有点问题:会写字也有印章的陈俭,在公证遗嘱中却都按手印,但公证书中并没有注明原因,这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如果能据此推翻公证遗嘱效力,那徐凤玉争取房子产权的努力又更近了一步。
    于是,娄晓丹律师又帮徐凤玉向法院申请中止第二起案件审理,转而起诉福州市鼓楼区公证处,要求法院撤销该公证处出具的(2001)榕鼓证字第1121号《公证书》。
    一审败诉后,徐凤玉又上诉到福州市中院,2002年11月15时,二审开庭。双方律师在庭上唇枪舌剑,围绕"遗嘱公证过程是否合法?"进行了举证,就"陈俭是否被胁迫?""遗嘱书有效吗?"等问题进行了辩论。陈新作为第三人参加了法庭调查。
    徐凤玉强调,陈俭是受胁迫做的公证,所以公证书中才没有留下他的签名。她说,2001年9月18日下午3点多,刘艺来到陈家,以做人寿保险为由,将病重的陈俭"拖上轮椅,将手脚捆绑在椅上",不让她和自己叫来照顾陈俭的女儿女婿陪同,把陈俭推出去做了遗嘱书和公证书。徐凤玉称,当晚陈俭回来后,一直流泪,说:"我不做人了,被人逼迫了!"“对不起姐姐!”此后陈俭拒绝进食,终于在20日凌晨去世。
    而陈新则说,陈俭将财产赠与她完全是自愿的,如果不愿意,他肯定会跟公证员说的。
    由于徐凤玉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并没有确认该事实。   
      
    保姆赢得首场官司
      
    最后,法院审理认为,2001年9月18日,鼓楼区公证处受理了陈俭办理遗嘱公证申请后,对陈俭的身份及其提供的财产状况、婚姻、有无子女状况进行了审查,并按规定由两名公证员对他作询问笔录,对询问状况拍了照,还提取了陈俭的10个手指模存档。
    但是,公证处没有按照《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二条第(三)项、(四)项的规定着重记录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情况,如,有关财产是否以前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处分过等。陈俭是病残人,可在办理公证时,公证处却没有按规定制作录音或录像材料。而且照片没有注明时间,不能证明陈俭陈述的内容,也不能证明陈俭是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在笔录和其他应签字盖章的材料上按手指印。
    陈俭会写字,但该遗嘱公证中所有必须签名的材料均以按手指印的方式代替签名盖章,但公证处没有在笔录中加以注明原因,不符合《遗嘱公证细则》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法院认为,由于这些违反程序规定的行为,导致陈俭办理遗嘱公证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无合法证据予以佐证,所以判决撤销该公证书。  
    
    房产之争还未结束   
      
    徐凤玉告诉记者,她还住在陈俭的房子里,由于法院还未最后判决房子归属,陈新也没有再来收房。现在她经济很困难,每天捡些破烂卖钱,留在福州当保姆的女儿也会接济一些。徐凤玉等着法院判决早点出来:"输了也不要紧,那我就回老家。我只是想争口气,我们当保姆的不是贪便宜,我只是不想让陈俭弟弟的真心落空。"
    徐凤玉的援助律师娄晓丹表示,之前中止审理的两起相关联的案件,她将尽快申请恢复审理。请求法院判决陈新已失去公证效力的遗嘱无效,按陈俭留给徐凤玉的两份遗赠协议的意思,把房子判归徐凤玉所有。
    昨日,记者辗转联系到陈新的母亲刘艺,她说这个官司搞得家里人头晕晕的。她想不通,明明陈俭把房子赠给陈新,又有遗嘱和公证书,怎么法院反而判徐凤玉赢呢?她说,他们会继续坚持告下去的。
    
    来源:人民网
    
    
上海破获一被"法轮功"利用非法经营IP业务案

    
    7月3日下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肃穆的国徽下,身着黑色法官服的审判长庄严宣判:被告人张宁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慕力炜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陈海生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被告人王炜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随着一声重重的法槌声,张宁、慕力炜、陈海生、王炜等四人非法经营IP国际电信业务案初步尘埃落定,一群以“信息走私”危害国家信息安全的蠹虫被绳之以法。
    
    做案,起于贪欲
      
    20多岁、大学毕业生、聪明能干……这几个词组合在一起只能用四个字形容:风华正茂。但是,风华正茂的张宁、慕力炜、陈海生、王炜四个年轻人,却由于自己的贪欲葬送了花样年华。
    张宁、慕力炜两人是宁夏大学物理系信息工程专业的同班同学。大学毕业后,志趣相投的他们一起来到上海,准备用自己的智慧和才能打拼出一片天空。经过奋斗,张宁、慕力炜合伙在1999年底在浦东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上海天同科技有限公司,从事IP电话卡、拨号器等的销售和服务。2001年3月,同为宁夏大学校友的王炜加盟天同公司,专门负责技术工作。
    在浦东这片希望的热土,三个年轻人本可以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开创出美好的明天,然而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他们对于财富的渴望却由于欲望过度膨胀被扭曲,一夜暴富的梦想让他们走上了一条邪路。
    2000年5、6月份,与天同公司一门之隔的某公司由于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被查处,暗中与这家公司有勾结的张宁、慕力炜作为“投资”放在人家那的几台电脑被作为做案工具没收。
    前车之覆,并没有引起张宁、慕力炜的警示,相反那家公司非法经营获得的巨额利润引起了他们的兴趣。在重新换了经营场所后他们也将罪恶的目光盯在了国家严格控制的IP电话国际经营业务上。
    为了保障国家的信息安全,包括IP电话在内的国际电信业务是属于严控的经济活动,特别是进行IP国际电信业务必须获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并在国家严格控制下进行。为打击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4月专门颁布了《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刑罚。
    贪欲掩盖了对法律的畏惧。为“慎重”起见,张宁、慕力炜等找到了非法经营IP国际电信业务的老手陈海生,向他讨教生财之道并商量如何“共同致富”。经过密谋,张宁等人黑手,伸向了IP国际电信业务这片国家专控的禁区,干起了“信息走私”的罪恶勾当。
    
    贪欲,酿造邪恶
      
    2001年初,密谋策划很久的慕力炜、张宁等来了第一单大买卖。在浦东富丽堂皇的香格里拉饭店,慕力炜与国外某公司达成合作经营IP国际电信业务的协议,当慕力炜将自己中国银行的帐户号提供给对方作为收款专用的一刹那,他觉得自己眼前一片金碧辉煌。
    为实施非法经营计划,张宁找到陈海生商量如何设置“转接平台”。转接平台,就是IP电信业俗称的“网关”,这是转接语音来话并进行话务内容监控的关键设备,一般是由国家指定经营的大电信公司设置并管理、对来话信息进行监控。经过商议,陈海生决定利用自己属下的上海新熠公司与上海某公司签订代理电信业务的机会,以虚假名义在这家公司机房内私设转接平台。
    当一切密谋都“圆满”地按计划实现后,从2001年3月21日至2001年10月20日,张宁、慕力炜、陈海生伙同王炜共经营IP国际来话273.4万分钟,造成国家电信资费损失达人民币430.6万元。
    发财的梦想看上去“进展”异常顺利。2001年4月,张宁、慕力炜、王炜又与另一国外公司商谈好合作经营IP国际电信业务的买卖,仍通过陈海生以虚假名义在上海某公司机房内私设转接平台。从2001年4月21日至7月20日期间共经营112.8万分钟IP国际电信业务,其中来话业务16.9万分钟,造成国家电信资费损失人民币27.2万元。
    此外,2001年5月1日至2002年5月31日,张宁、慕力炜、陈海生还伙同王炜和上海东方网络中心的宋晓东(另案处理)、北京星际通网络公司的徐翌(另案处理)等,分别在上海和北京经营同一外国公司的IP国际电信业务。
    随着合作项目越来越多,张宁等人的荷包也是越来越鼓,非法赢利的美元从海外不断汇入他们的银行卡上,他们自诩又创造了一个当代发财“神话”。当张宁开着价值近百万元的宝马越野车在浦东的大道上兜风的时候,司法机关的恢恢法网也已经向他们张开。
    
    邪恶,危害社会
      
    2002年7月的一天,上海黄浦区福佑路的一位居民突然收到了骚扰电话,电话的内容全是“法轮功”邪教的聒噪。这位居民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引起黄浦区公安分局的高度重视。
    事实上,自2002年年初以来,“法轮功”邪教组织通过在境外使用IP电话拨号、群发的方式,向国内的电话用户拨打电话、强行播放非法录音,非常恶劣地扰乱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引起了人们普遍的反感和愤怒。仅2002年一年时间,全国公安机关就接到群众有关这种骚扰电话的举报达数万起。
    上海市公安机关经与上海市有关电信部门密切合作,查明骚扰电话来自上海东方网络中心的一台网络服务器。而经进一步审查,有关部门发现这台服务器属于暗中与“法轮功”关系密切的北京宇通公司所有并在服务器上截获了7000多条“法轮功”的骚扰电话信息。在侦查过程中,有关人员还发现,除了宇通公司外,东方网络中心还同时设有许多网络服务器,其中就包括天同公司所有的一台服务器,这些服务器都在非法经营IP电话国际业务。
    经过缜密、细致的侦查,一起重大非法经营IP国际电信业务案浮出水面。
    当张宁、慕力炜、陈海生、王炜等四人还沉浸在发财美梦中的时候,正义的利剑斩断了他们的黑手。2002年8月23日,张宁、慕力炜和王炜被依法逮捕,同年11月5日陈海生也落入法网。四人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主诉检察官指出,张宁等四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不具备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互联网擅自跨境传送IP话音并设立转接设备,将国际话务转接至我国境内公用电话网或转接至其他国家,构成了非法经营罪,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严惩符合国家利益。非法经营IP国际电信业务严重扰乱了电信市场秩序,造成了国家电信资费的巨额损失,同时对国家信息安全和电信业的健康发展都造成了较大的危害。上海市公安机关近期破获的一起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IP电话向国内播放骚扰电话录音的案件,就是通过宋晓东非法经营的IP国际电信业务这个途径实施的,这足已说明这种行为的危害性。
    有关部门同时表示,为保护国家财产和安全不受损害,司法机关今后将继续对非法经营IP国际电信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
    
    来源:人民网
    
    
我国最大商业秘密侵权案经过4年审理尘埃落定

      
    我国最大的商业秘密侵权案经过4年的审理,7月18日终于尘埃落定。此案为我国企业今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等,提供了镜鉴。
    此案的经过为美国杰恩公司以同一专利技术和资金入股,在1997年和1999年先后与广东南海汇泉科技工业园公司和果喜集团签订正式合同,并先后合资成立南海汇泰电机有限公司和江西喜泰电机有限公司。1999年12月,南海汇泰电机有限公司以侵犯其商业秘密为由,将江西喜泰电机有限公司及其出资人果喜集团、美国杰恩公司等9个被告告上法庭。1999年底,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自1987年“商业秘密”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首次出现以来,该案的诉讼标的是最大的,达1.4亿元。经过法院审理,2003年6月17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原告的损失与果喜集团无关,果喜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江西喜泰电机有限公司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商业秘密的侵权,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请求判令美国杰恩公司等5个被告侵权,法院予以支持,并判令5个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书面赔礼道歉。
    目前,30天的上诉期限已过。这起商业秘密侵权案就此划上了句号。
    据介绍,美国杰恩公司的华裔投资商由于对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太了解,随意变更合作伙伴,“一女嫁二夫”,违反了我国《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成为案件的“导火索”,直接给中方两家公司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也给投资商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负责审理此案的审判长霍彦杰提醒到中国投资的外商,应充分了解中国法律,慎重选择合作伙伴,依法投资。以同一专利投资,在需要变更合作伙伴时,应先跟原合作方进行清算和办理终止合同的审批手续,再重新与其他合作方合作。
    专家认为,在我国经济与国际进一步接轨的同时,行政、执法部门应尽快进入角色,主动帮助企业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调查防范意识,加大监督指导力度。
    果喜集团董事长张果喜深有感触地说:“4年来频繁应诉,牵扯了大量的精力,也花费了不少财力。随着经济领域国际交往的日益增多,我国企业和企业家亟需增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首先要自己做到不侵犯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同时也应懂得怎样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不被侵犯。”
    
    来源:新华网
    
    
江苏首例装饰室内污染案 消费者一审胜诉获赔偿

    
    江苏省首例室内装饰污染诉讼案日前在南京玄武区法院以消费者胜诉一审结案,原告栗明获得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24900元的赔偿。
    2001年11月,栗明委托南京华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其新房装修。2002年1月份入住后,栗明与其母都出现头晕、乏力等症状,经省中医院检查,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
    栗明母子工作中都不接触有害环境,对同时患上这种血液病百思不得其解,经医生提醒,想到可能与房子装修有关。2002年9月,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让栗明大吃一惊:入住8个月后,甲醛仍超标21倍、氨气超标12.6倍。在与华彩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去年10月栗明将其告上法庭。
    长期以来,室内装修污染一直是严重问题,由于装修导致的“空气纠纷”不断。据南京环保部门2001年的统计资料显示,室内检测装修污染超标的高达94%。近2年来,检测不合格率虽有所降低,但依然高达83%。
    
    来源:新华网
    
    
四恶徒洗浴中心溺杀七人 被害人家属索赔160余万

    
    非典期间,北京市朝阳区某洗浴中心遭到一伙恶徒的疯狂血洗。该中心老板夫妇俩和5名顾客惨遭劫杀。记者昨天获悉,该团伙已被市检二分院起诉到北京市二中院。7名被害人家属也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160余万元经济损失。
    曾犯有前科的吉林省无业人员惠金波和本市个体工商户李俊麟预谋抢劫本市朝阳区某洗浴中心老板李某。2003年5月11日晚11时许,他们纠集湖北省农民丰朝友,持事先准备的作案工具,窜至该洗浴中心附近,因当晚洗浴中心内人员较多,抢劫未遂。5月13日晚,两人再次纠集丰朝友等四人携带作案工具窜至该洗浴中心,用帽子、口罩遮面,对该洗浴中心老板李某夫妇和前来洗浴的龚某及妻子和母亲等7人进行威胁、捆绑,抢得现金及财物共计2.9万元。惠金波和李俊麟采用强制溺水的方法将7人杀死。
    此外,惠金波还于1994年8月12日零时许,伙同王洪武(另案处理)窜至辽宁省沈阳市陈某家中,抢得4000余元及手表、打火机等物后将其杀害。
    
    来源:北京晨报
    
    
2002年公安机关受理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6633起

    
    电脑病毒和黑客攻击威胁网络安全,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手段日益翻新……互联网带给人们自由开放的同时,也带来不可忽视的安全风险。
    记者21日从2003全国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研讨会上获悉,网络与信息安全已成为我国高技术信息领域的研究主题之一,防病毒、反入侵、安全测评认证、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安全风险评估等信息安全基础建设也在逐步建设完善中。
    目前我国网民数量超过7000万人,全球范围的网民数量已达到6.1亿,而黑客网站高达20多万个。这样,即便每台计算机的使用率不到10%,每天有关安全的攻击次数也大得惊人。国家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有关人士指出,网络与信息安全已成为我国互联网健康发展必须面对的严重问题。
    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公安机关2002年共受理各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6633起,比2001年增长45.9%,其中利用计算机实施的违法犯罪案件5301起,占案件总数的近80%。去年以来,以电子邮件、特洛伊木马、文件共享等为传播途径的混合型病毒越演越烈,影响最大的“求职信”病毒持续6个月高居感染率第一。
    与此同时,在网络上传播有害信息也挑战着信息安全。除普遍存在的利用论坛、留言板、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在线聊天工具、电子出版物传播有害信息外,利用声音及图象文件进行非法活动威胁人们的正常生活。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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