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案件快递(7.10)
导读
1、湖南一条河流被污染 九名官员受处分
2、深圳出台“政府律师”规则 “官”当被告要出庭
3、广州:法院封条被撕 被查封工厂400万财物遭哄抢
4、武汉首例短信骚扰案开庭 原告向骚扰者索赔三千
5、广东电白县工商局执法:助你卖货请君入瓮开罚单
6、十年积案最后假执行 山西一法院爆出假执行案
湖南一条河流被污染 九名官员受处分
湖南省邵东县由于任由牛仔布洗染业发展,致使生产废水严重污染了邵水河。日前,这一污染事件终于划上句号,17家洗染企业被强制关停;邵东县政府由于没有未履行好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职责,被责令作出深刻反省,该县九名官员被处分。
湖南邵东县的牛仔布洗染业“鼎盛时期”是在2001年的6月至2002年9月,县城周围陆续办起了17家牛仔布洗染企业,这些企业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在这17家小型牛仔布洗染企业中,有7家持有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有10家未经工商登记,都属于违法生产、违法排污。这些企业分布在邵水河旁,工艺技术简单、设备场地简陋,每天约5000吨未经处理的洗染废水直接排入邵水河,邵水河被染成了蓝色。经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抽样检测,所排放的废水中COD浓度最高达13568mg/l,超过国家排放标准135倍;色度达550度,超标10倍。邵水河受到严重污染,河水的部分水质指标已超过国家地表水五类水质标准,严重威胁了邵东县城及下游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此事在今年1月份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了国务院和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环保总局派出调查组进行了专题调查。邵东县对此进行了专项整治,强制关停了17家洗染企业。其中8家企业的生产设备被变卖,9家企业的设备关键零部件被拆卸扣押集中封存。
湖南省政府还对邵东县政府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邵东县政府因未履行好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职责,作出书面检查通报全市;邵东县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罗夏森等九名官员被处分。
来源:新华网
深圳出台“政府律师”规则 “官”当被告要出庭
深圳市委、市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帮助,已日益成为市领导的共识。记者8日从第26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日前出台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对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的各项职责进行“定型”,这意味着我市“政府律师”的角色正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政府律师”五项职责
去年5月,市政府设立了一个全新的专门机构——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秘书处,作为常设性机构处理市委、市政府的法律事务,一批法律专才承担起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的重任。《工作规则》规定,法律顾问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有五项,分别是:
(一)为市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二)代理市政府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受市政府所属机构和区政府的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指导和协助市政府所属机构和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
(五)为市政府及所属机构、区政府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为重大决策提供意见
《工作规则》指出,市政府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涉及法律事务的,应当通知法律顾问室派员参加或提供书面意见。市政府所属机构处理涉及影响巨大,以及有关合同标的、争议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行政处罚在50万元以上的法律事务,由法律顾问室承担。需要外聘法律专业人士的,由法律顾问室决定。
“官”当被告要出庭
目前在行政应诉案件中,民告官但难以在法庭上见到“官”,许多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只见委托代理人而经常不见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为了使法庭有一个更加公平的审判环境,有关领导也得到庭应诉,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在成立之初就积极推动政府建立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这项制度如今在《工作规则》中得到了规范化。据悉,以规范性文件对此做出规定,这在国内也属首次。
《工作规则》明确规定,市政府所属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应按下列规定出庭:特别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有关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庭;一般性行政应诉案件,法定代表人可根据案情需要决定出庭,但每年出庭参加诉讼的案件数量不得少于2件,总数仅为1件的必须出庭;争议金额巨大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诉讼案件,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应当出庭参加诉讼。
来源:深圳商报
广州:法院封条被撕 被查封工厂400万财物遭哄抢
工厂一工人带着记者来到被哄抢过的办公室。记者 杨勤 摄
广州市松顺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位于三元里北站路某大厦A座,5月14日遭到了白云区法院的查封。据该公司员工称,从上周末开始,不少工人和收垃圾的“盯”上了该工厂已经被法院查封的资产,又偷又抢,造成近400万元的损失。昨日,法院和资产评估部门工作人员进驻后,不少收垃圾的才悻悻离去。
法院封条被人撕掉
记者赶到现场时,法院和资产评估部门的工作人员正在厂内调查。
走进工厂大门,遍地的家庭用品凌乱不堪。法院曾经贴在门上的封条也不知被什么人撕了下来,扔在一旁的地上。但是一根比较新的铁链和大锁将门锁得很严实。
左侧楼房的二三层是工厂的办公室。记者跟着工人轻而易举地就进入了采购部、销售部等单位的办公区域。这里的情况更让人吃惊。桌面上的文字资料还比较整齐地堆放在桌子上,但值钱的财物早就不翼而飞。一走进财务部的办公室,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地上的一个保险柜。可能有些人曾试图把保险柜打开看看有什么东西。但由于保险柜很沉,又有密码,这些人就只好把保险柜摔倒在了地上。记者粗略数了一下,办公室里一共有七八台电脑,竟没有一台是完好的。
几个工人在另外一边的厂房里修筑砖墙,将一些机器设备封在里面。他们告诉记者,由于又偷又抢的实在没办法,这才有人想出了筑墙防贼的办法。
收垃圾的围着“买”东西
据工人反映,偷工厂里东西的情况很早就出现了。5月份工厂停产以后,很多工人就没有拿到工钱。在等待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的过程中,一些没有办法生活的工人就把一些库存的货拿到外面去卖,甚至偷偷将值钱的机器设备拆了拿出去卖。还有不少收垃圾的也趁着工人不注意,翻墙进入工厂偷窃财物。后来情况就更严重了。
7月7日晚上,有近百名收垃圾的堵在工厂的门口,手里攥着钱。“那个场面简直叫壮观!”工人叹着气表示,收垃圾的从铁门下把钱塞进来,从一些工人的手里购买东西。工人报警以后,警察一来,这些人就散了,警察一走,他们就又回来。据称,这场闹剧竟折腾到夜里3点多。
后来法院工作人员驻守在厂里,这些人才悻悻离去。昨天记者在现场采访时,又有两个收垃圾的骑着自行车在门口转悠,一看到有警车在院子里就飞一般地跑掉了。昨晚,在记者发稿时,工厂工人再次打来电话说,工厂门口又聚集了10来个骑着车的人。
老板拖欠工人70万元
广州市松顺家庭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是一家以生产塑料用品和不锈钢餐厨具等家庭用品为主的大型企业。工人告诉记者,该公司还是中国最早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之一。但辉煌逝去十分突然。
今年上半年,该公司陈其周等188人向白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诉称被申请人拖欠申请人工资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国家劳动法律关于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被申请人以培训费和餐具费的名义收取的押金应退还。同时请求支持申请人要求裁决被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这笔费用总计超过了70万。
哄抢损失近400万元
广东宏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某告诉记者,其实工人的拖欠工资和退还押金问题已经解决,这周内就能够全部发放给工人。对于发生法院查封资产遭人抢偷的情况他表示愤慨。他还表示,偷盗哄抢工厂财产的人大多都是该厂的工人,这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很多人偷了一袋一袋的东西以3元钱的低价卖给外面的人,在这场风波中,工厂损失在400万左右。
广州市仲裁委员会委员、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刘涛表示,法院查封的资产应该指定监管人。如果在法院判决执行期间,查封的财物发生丢失或者是被盗的情况,监管人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记者在现场的采访过程中,竟没有人知道财产的监管人是谁。
武汉首例短信骚扰案开庭 原告向骚扰者索赔三千
因为忍受不了前男友发来的手机短信息,一女子将对方告上法庭。昨日,这起武汉首例短信“骚扰”纠纷案,在江汉区法院开庭审理。
29岁的原告王敏(化名)诉称,她去年9月在武昌一家商场租赁一鞋柜做生意,期间得到男友李伟(化名)的帮助,但两人在交往中出现矛盾。今年5月,两人对财产及经营权进行划分后分手,王得到鞋柜的独立经营权。
王敏诉称,分手后,李不断发来诸如“我现在有个周密安排,你不听我的就掉得大”、“我们的行动开始了”、“店里准备损失些钱”、“请你今天不出门,明天的事不好办”等短信,对她进行威胁和骚扰。她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公开道歉,并索赔3000元。
李伟则辩称因为有货放在王处,准备搬货而发的短信,绝无威胁、骚扰之意。李对王的其它指控,均给予否定。
法院将择日宣布调解结果。
来源: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广东电白县工商局执法:助你卖货请君入瓮开罚单
电白县工商局在最近的一次执法中,使用“先予后夺”手段———诱你销售,然后要你“接受处理”,收缴销售所得,不服的再给予重罚。此举引起有关当事人的多次投诉,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
先助你卖货后罚款
据当事者、广州某咨询中心负责人反映:今年4月19日、20日两天,他们按照茂名市科学技术协会、茂名市教育局联合发文精神,经电白县教育局同意,在该县各镇中心小学开展健康科普教育活动。
4月19日上午9时许,在电白县罗坑镇中心小学,正当专家向家长宣传儿童营养知识及环保知识时,那霍和罗坑两镇工商所负责人在现场检查了该咨询中心开展活动的相关文件,并对场外个体商店内的健康产品证照进行了检查。那霍镇工商所长罗自强电话请示该县工商局何副局长后表示:“证照齐全,所有活动可继续进行”。
中午12时,当最后一个购买产品的家长离场后,工商执法人员要求该咨询中心负责人到工商所“补办手续”。罗坑工商所两名执法人员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翻遍了两本厚厚的工商行政执法手册,找出了一条扣罚依据:“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并扣下了该中心负责人身上的3500元,开具的罚没收据是一张白头单。
下午3时左右,上午在罗坑镇中心小学“执法”的原班人马来到那霍镇中心小学,重演上午那一幕,所不同的是工商人员监控了场外健康产品的销售。下午4点多钟,那霍镇工商所所长吴自强同上午一样,要求该咨询中心负责人带钱到工商所“办理登记手续”。该负责人认为:“既然上午已办手续了,产品可以销售,还‘欢迎到本镇’,为何仍要到工商所交款?这不是先让你卖,再坐收渔人之利吗?”这一次,该咨询中心负责人表示不能接受。
执罚依据出尔反尔
近日,该咨询中心再次投诉称:电白县工商局在本案调查处理过程中,适用的法律法规随意更改,开始时扣罚的依据是“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后经指出其所适用的法律不当后又随意改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些知情的群众愤愤不平地说,工商部门某些执法人员太过分了,如果产品涉嫌假冒伪劣,又或者是违规经营,为何在现场却不制止,偏要等到人家卖了钱再下手呢?
据该中心负责人反映,6月23日在电白县领导主持的协调会上,电白县工商局何副局长说:“我如此执法不是为了贪钱,我自己就有一个大农场,每月就有几十万元的进账。”
听证会上局长无一出席
7月4日,该县工商局主持与当事人双方答辩的听证会,记者听取了双方的举证答辩。县工商局仍然坚持以当事人用科普活动误导消费者为由,要对当事人进行约40多万元的处罚。听证会结束后,在场的所有记者公开身份进行采访,工商局方面的主持人、案件举证人都拒绝采访。
据了解,电白县工商局几个正副局长作为本案的组织指挥者,却无一人公开身份参加听证会。在记者一天的询访中,该局主要领导办公室都关门上锁。
县领导表示要协调解决
记者电话采访了电白县分管工商的李副县长,他表示希望当事双方协商解决问题。
4日下午,记者一行到电白县罗坑镇中心小学采访。校方认为:4月19日的科普活动是好事。在摄像机镜头前,被访学生们说:那天,很多医生在校园内也有食品(样品),他们只在学校外卖(产品)。工商叔叔们说,这个(产品)吃了营养好,能提高记忆力,所以家长就买了。
来源:南方日报
十年积案最后假执行 山西一法院爆出假执行案
执行难在全国法院并不少见。但没有执行的案件就说成“执行完毕”,并向当地各部门印发了“法院工作简报”恐怕是天下奇闻。案件发生在山西武乡县法院。7月3日、4日,记者对这一案件进行了调查采访。
工作简报
十年积案一朝执结
武乡县法院2002年3月8日向当地县委、人大、政法委、长治市中院等等十部门报送了一份工作简报,全文如下:申请人李铁毛、赵如英与被申请人赵海旺、王晋唐等人债务纠纷执行一案,1991年6月15日申请立案后,我院已5次更换执行人员,其中,被申请执行人王雨田已经死亡,使该案成为久拖未执的积案。对此,当事人很有意见,四处上访。县人大常委会曾于2000年3月27日交办此案,但此案一直未能给上级领导及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我院新的领导班子调整后,对上级领导交办及当事人上访案件尤为重视,并与执行庭干警研究制定周密的执行方案,要求限期执结。3月7日,执行庭干警一行四人在李晋生庭长带领下到襄垣县西营镇正沟煤矿进行执行。一是他们克服了当事人对抗情绪,工作中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当事人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坐到一起;二是克服了异地执行的困难,正沟煤矿不予配合,他们讲法律依据,与主管部门领导协调。执行干警的辛勤劳动终于换来了回报,经过近8个小时的执行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签订了协议,使该案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 这个案子真的像当地法院“简报”说的那样执行完毕了吗?
2003年7月1日,记者接到赵如英妹妹的电话:这是一个假执行案件,两个申请人无一知道执行一事。
赵如英是武乡县洪水镇卧龙头村人。1983年(据赵的亲戚讲,不确切)不甘清贫的赵如英盘算着也开个煤矿。他和合伙人李铁毛看上了正在出煤的襄垣县西营镇正沟煤矿。但最终钱没有挣上,赵如英欠了不少外债。1985年,赵如英、李铁毛将煤矿估价38500元转让给同镇人王晋唐等人承包。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王晋唐承包煤矿后,市场同样不景气。当年腊月就单方面中止了合同。转让费一直没有给赵如英、李铁毛。
1987年7月,赵如英、李铁毛将王晋唐等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债务。 1990年4月7日,武乡县法院调解了赵如英、李铁毛和王晋唐等人的债务纠纷。鉴于其他原因,在自愿的基础上,原告将38500元变更为34500元,双方约定年底之前结清。调解归调解,几个年底早过了,赵如英、李铁毛仍然没有拿到一分钱。
接下来的几年里,赵如英、李铁毛除了种地又多了一个工作——到法院申请执行。天有不测风云,赵如英于2001年得胃癌病死家中。另一个申请人李铁毛几年前烧石灰时受伤,昏迷7天醒来后,人们说他“疯”了。
空喜一场
原告家属苦等说法
赵爱仙是赵如英的二妹。哥哥死后,她主动当起了哥嫂的代理人。
2002年3月9日,赵爱仙听说法院出了简报,内容是哥哥的案子执行完了。“哥哥十年间跑断了腿,磨破了嘴,临死也没有讨回自己的钱。听到这消息,我没有直接去法院,而是去了做锦旗的商店。我要做一面漂亮的锦旗送给法院的同志。两天后,我带着锦旗见到李晋生此案的审判员和当时的执行庭长时,心一下子又凉了。”赵爱仙说。在法院门口,赵爱仙碰到李晋生就问“执行了”?李回答说“执行”了。执行回来“多少钱”,李说“不用问了”。说罢,李走了。赵爱仙觉着有些不对劲。
从乡下传回来的信息说嫂子没有收到法院执行回来的钱,也不知道法院啥时间执行完毕了。赵爱仙明白了,“这是一个假执行”。随后,赵爱仙退了锦旗手持简报找到了武乡县主管法院工作的副县长。副县长批示法院院长“请亲自过问,给当事人答复”。然而,事至今日,该案尚没有一个明确说法。
话说从头
办案庭长自圆其说
李树奎,武乡县法院执行庭现庭长。去年在办公室工作时,负责简报编写工作。赵如英执行案的简报就是他编写的。李树奎说,法院班子去年调整后,新班子对这类案件非常重视,也办了一些疑难案件。“2002年3月7日,听李晋生说把赵如英案件执行完了,我就立即编写了简报,等赵爱仙把情况说清楚后,没有来得及下发的简报也就停止了传发。”
武乡县法院对赵如英一案到底是怎么执行的呢?2003年7月4日,记者在武乡县法院采访了当时的执行庭长李晋生。赵如英一案,从立案、调解到执行,李晋生参与了全过程。
李说,执行当天,他带着申请人李铁毛、被执行人王晋唐找到了正沟煤矿负责人。正沟煤矿欠王晋唐钱,各方谈妥后形成了“和解协议”。主要内容是王晋唐和李铁毛的债务由正沟煤矿负责偿还。
王晋唐的债务为何由正沟煤矿偿还?李解释说王晋唐没有偿还能力,正沟煤矿欠王晋唐钱,这样一来,债务仅仅发生转移,对申请人没有什么不利。后来,赵如英的家属提出异议,达成的“和解协议”就不算数了,“和解协议”作废。“执行当天,为何没有赵如英一方在场?”“赵如英死了,当时忽略了这一点。”“据说李铁毛疯了,一个没有行为能力的人能参与执行吗?达成的协议有效吗?”“人们传说李铁毛疯了,但没有医院的证明……”“正沟煤矿哪位负责人参与了执行?”“记不得了。”“包括和解协议在内的法律文书能看一下吗?”“上级有规定,案件不能随便看。”李承认在这次执行中有工作失误,具体失误是执行时没有赵如英家人在场。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