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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案件快递(7.9)


    导读
    1、登封市政府截留征地补偿费近千万元引起群众不满
    2、湖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4亿元案件四主犯被判刑
    3、造成25偷渡者死亡 浙江特大偷渡案主犯被判无期

    
    
    
登封市政府截留征地补偿费近千万元引起群众不满

    
    在修建地方铁路征地过程中,河南省登封市政府以平均每亩8500元的标准从铁路部门获得征地补偿费后,再以每亩4300元的标准包干给铁路沿线各乡镇,从中截留近千万元。
    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层组织负责人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本来就不高,被征地农民做出了很大牺牲。登封市政府竟然采取欺骗手段,截留征地补偿费近千万元,有关部门应该尽快查清真相,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从登封市东金店乡群众提供的有关协议及文件中,记者得知:为了如期完成登封铁路马岭山至白坪段的工程建设任务,河南登封铁路有限公司和登封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由市政府负责该段永久占地2300余亩的征用及拆迁补偿工作。根据依法、求实、低限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平均每亩征地补偿费8500元。
    2000年初,登封市人民政府下发登政(2000)4号文,决定对铁路沿线各乡镇实行征地拆迁经费一次性包干,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干标准:耕地每亩4300元,无收益的土地每亩1000元。
    位于铁路沿线的东金店乡库庄村群众认为,登封市的4号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太低,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东金店乡周庄村党支部书记董来成说,修建登封铁路时,占了他们村40多亩耕地,每亩征地补偿费4300元。当时就有群众提出太低,不符合国家规定,他们村组负责人费了很大的劲,才把群众思想工作做通。现在传出政府截留了将近一半的征地补偿费,群众纷纷要求增加补偿,村干部们再怎么解释,群众也不相信了。董来成介绍,登封铁路马岭山至白坪段全长30多公里,涉及四个乡镇数万名群众。
    近千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到底哪去了?曾在政府分管土地工作的登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安杰告诉记者,修建登封地方铁路,用的是国债资金,但还有一部分资金缺口。市政府不得已截留了群众的部分征地补偿款,当作集体投资的股份了。至于中间是如何变通的,刘部长说,他当时只是分管土地的副市长,不是主要决策者,不很清楚。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是由土地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出来的,并不是想给多少就给多少。征地补偿费归被征用土地所属的村组集体和农民所有,政府部门不能、也无权截留、挪用,更不能从中渔利。
    登封市截留巨额征地补偿款的行为,已影响到登封铁路二期白坪到告城段工程的正常施工。
    
    来源:新华网
    
    
湖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4亿元案件四主犯被判刑

    
    来自湖北省检察院的消息,该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十四亿余元人民币,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的湖北省原潜江幸福城市信用社负责人周训和、罗帮良、曾祥松、陈红,近日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查,一九九六年初,湖北潜江市幸福集团公司有关工程上马后,该集团董事长周某通过时任幸福集团公司分管融资工作的副总经理罗帮良穿针引线,于同年二月十日与原湖北大江城市信用社理事长周训和签订承包潜江幸福城市信用社合同,承包期二年。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承包之日起,至一九九九年三月潜江幸福城市信用社整顿之日止,周训和、罗帮良、曾祥松、陈红等人,以高于国家规定利率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点五一的息率,在武汉、潜江等地吸收存款二十四亿二千八百三十六万余元人民币,其中除支付正常利息外,另支付高息一亿七千三百二十三万三千六百多元,最终导致潜江幸福城市信用社不能按期支付储户存款高达四亿八千万元,引发储户恐慌,造成社会混乱。检察院还指控,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七年七月,周训和还指使潜江幸福城市信用社工作人员,将该社存款等三种款项共计人民币八千一百八十六万余元转移到武汉某公司,据为己有。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潜江市法院一审判决:周训和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罗帮良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五万元;陈红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五万元;曾祥松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上述四人一切违法所得依法被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中新网
    
    
造成25偷渡者死亡 浙江特大偷渡案主犯被判无期

    
    造成25名偷渡者死亡的浙江一起特大偷渡案的主犯宋元日(化名李龙哲),近日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同案另一犯罪嫌疑人李红日(化名金刚)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此案主犯宋元日于2001年10月组织他人偷渡,造成25名偷渡人员在过驳到韩国接应船后窒息死亡,并被抛尸大海。此后,宋元日一直逃窜于山东、北京、辽宁、吉林等地。2002年10月,宋被宁波边防支队追捕组在吉林省延吉市抓获归案。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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