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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案件快递(7.3)


    导读
    ■福建宁德一派出所长滥用职权造成村民伤残被判刑
    ■派出所口供记录被改 “被推下楼”成“突坠楼”
    ■全国首位性骚扰案胜诉者:打了场没把握的官司
    ■白天学法律晚上去抢劫 西安5名大学生受审

    
    
    
1、福建宁德一派出所长滥用职权造成村民伤残被判刑

    
    据悉,福建省宁德市七都派出所所长刘德级在带人抓赌过程中滥用职权,对一无辜村民强行上铐、殴打,并带到派出所关押,造成该村民受重伤致残。近日,刘德级和同案另一民警郭健被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2001年6月20日晚,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七都派出所所长刘德级率领郭健等民警身着便衣到六都村抓赌博时,误闯村民黄加雄睡房,双方发生争执。在刘德级指使下,郭健等4人强行对黄加雄上铐,其间刘德级等还对黄加雄进行殴打。尔后,刘德级等人以黄加雄妨碍公务为由将他带到七都派出所,并铐在该所置留室的窗户铁栏杆上。在作笔录时,民警郭健又对黄加雄腹部猛击一拳。黄加雄两次被打造成腹直肌挫伤,盲肠破裂,引起剧烈疼痛,但刘德级等人对黄加雄的伤情未予理睬,还以黄加雄妨碍公务为由上报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蕉城分局决定对黄加雄治安拘留10天。6月22日,黄加雄亲属对蕉城分局的治安处罚决定申请复议。经蕉城分局决定,黄加雄被保释,由其亲属送往医院住院治疗。黄加雄的伤情经法医鉴定属重伤,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案发后,宁德市蕉城区检察院及时介入调查,并以滥用职权罪、故意伤害罪对刘德级、郭健提起公诉。
    今年1月22日,蕉城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刘德级、郭健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适用缓刑的理由是刘德级在最后一次庭审中有一定悔罪表现,郭健有悔罪表现。
    黄加雄、刘德级对一审判决结果均表示不服,分别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蕉城区检察院认为,在庭审过程中,刘德级、郭健没有丝毫悔罪表现,认罪态度极为恶劣,不能适用缓刑。一审判决由于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导致适用缓刑不当、量刑畸轻。遂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要求依法改判。
    6月20日,宁德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刘德级、郭健有期徒刑1年8个月。
    
    
2、派出所口供记录被改 “被推下楼”成“突坠楼”

      
    “跳楼事件”昨(1日)又生波折!马府街派出所民警在莉莉的口供上,没有完全依照她当时的陈诉如实记录,将莉莉所说的关键细节“被人推下楼”写成“突然坠楼”。昨天,莉莉写了一封证明长信,准备寄给南京市委有关领导为自己鸣冤。记者获悉,南京市公安局将责成白下公安分局查清真相!
    
    A 再生波折:派出所的口供记录被改了
    
    “记者同志,我要反映重要情况。”在昨天的采访中,莉莉告诉本报记者,马府街派出所民警在她陈诉的口供上,没有依照她所说的是被人推下楼的进行记录,而被民警写成了难以定性的“突然坠楼”,致使坠楼事件再起波折!莉莉描述了当时的情景。
    “我昏迷7天7夜后,马府街派出所龚警官找我录了口供。我当时说是我男朋友明明的爸爸张老板在抢电话过程中,用力推我胸部致使我坠楼。这时,我看到龚警官在本子上写道‘手拿手机突然坠楼’,我当即就嚷了起来:‘不对,那不是我的供词。’龚警官表示,不对可以重新再写。口供录完后,当时我刚刚苏醒过来,重伤未愈的我也没在意。后来就迷迷糊糊地签字画押了。过后,我越来越感觉不对,于是多次挪着病体到派出所找龚警官,但都没有见到他。我已经有40多天没有见到办案民警了,也不知道派出所调查得怎么样。”
    昨天中午11时,莉莉由老父搀着,淋着雨一步步挪到了马府街派出所。莉莉再次扑了个空,龚警官又有事外出了。莉莉向值班的民警提到了口供的事,值班民警称,如果莉莉觉得民警所记录的口供与自己所说的不对,可以找龚警官重新进行记录,也可以自己亲笔陈诉。值班民警最后表示,莉莉今天可以找龚警官,就此事进行详细访谈。
    东南大学著名刑法学教授孟红女士指出,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如果无意写错了当事人陈诉的情况,造成重大后果,民警可以以渎职罪论处;假如是民警故意写错,歪曲当事人陈诉的重要事实,造成重大恶果,民警将会以枉法罪被严惩,依照《刑法》判处不等年限的有期徒刑。
    走出派出所,莉莉将自己在派出所的遭遇向南京市公安局进行了反映。信访处的值班民警详细记录完莉莉所倾诉的情况后表示,市公安局将立即督促白下公安分局、马府街派出所尽快查清莉莉“跳楼事件”的真相。
    
    B 受伤女孩:勇敢地给南京市委领导写信
      
    “尊敬的市委领导××,你好!我是一个被害者,一个很惨的被害者。我男朋友的爸爸从二楼狠狠地将我推了下去,导致我终身残疾……就因为我是一个农村闺女,他们就这样欺负我,我坚信法律是公平的,你们会为我讨回一个公道,还我清白的。因为我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救救我吧,可怜一下我这个落难、无助的农家女吧!我将感恩不尽……”这位女大学生不再屈服于现实,她要通过有关渠道为自己洗冤。
    随后,记者和莉莉一同拨通了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的电话。正在值班的季女士详细记录了莉莉所诉说的情况,并表示将认真对此事进行调查。同时,季女士要求莉莉将写给市领导的信,以挂号信的形式寄到市委办公厅。
    “跳楼事件”如今已受到南京政府机关、各相关部门的极大重视,事情的真相也许不久将会被揭开。
    
    C 有关专家:已经错过了最佳破案时机
      
    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陈议仔细分析案情后指出,警方查清真相后,如果莉莉确实是被其男朋友的爸爸张老板推下的,那么张老板肯定会遭到法律的惩处,假如情节特别严重,将处以7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死刑。如果莉莉男朋友为包庇父亲而作伪证,也将以伪证罪处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莉莉是自己跳楼,就涉嫌构成诬陷、诽谤罪,严重侵犯了张老板的合法权利,法律也不会饶恕她。
    一直关注此事的南京市某司法机关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人士,向江南时报记者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5月12日跳楼事件发生至今已经50天了,假如派出所在当时并没有重视起来,而只当作普通坠楼事件处理,而且办案民警在口供上记录的是“突然坠楼”的话,那么,现在重新调查“被人推下楼事件”,也许已经错过了最佳破案时机。莉莉坠楼后导致终身残疾,并且对警方声称是被人推下楼的,按警方办案程序,应该由刑警大队介入调查。然而,派出所介入调查后,办案民警迟迟不见莉莉,事情的背后似乎有点“那个”。他希望,南京警方应对此事严肃调查。
    
    D 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关爱重创少女
      
    南京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获悉此事后,非常重视。权益部侯姓女工作人员表示,虽然莉莉和男朋友是未婚同居,但和男朋友与其家属没有亲属关系。如果莉莉确实是被她男朋友的爸爸推下二楼,而造成终身残疾,妇联将会联系法律工作者和律师全力帮助她。
    昨天下午1时许,居住在后宰门的女孩张娟读完本报关于莉莉的报道后,感动得痛哭流涕,立即打车赶到医院,将200元钱硬塞给莉莉。张娟告诉记者,200元钱她只能买件漂亮衣服,但是对于莉莉来说,她可以在讨公道的路上吃饱饭。最后,张娟相信莉莉一定不会流着眼泪离开南京。(文中莉莉系化名)
    
    来源:人民网-江南时报
    
    
3、全国首位性骚扰案胜诉者:打了场没把握的官司

    
    不经意间湖北31岁的何某,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平凡女教师到家喻户晓的“新闻人物”,至今还缠身没有最终定论的“性骚扰”官司。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位性骚扰案胜诉原告女教师何某,在今年6月9日一审胜诉后一直保持低调、回避媒体采访。近日,经多方联系,她终于接受了记者独家采访,吐露心声。可能是由于一审胜诉的缘故,眼前的何某心情愉悦,显得很轻松,就像甩开一个背负很久的包袱,长期压抑的感情得到宣泄。   
    
    同事关系疏远
      
    “包括学校和部分老师,很多人都不理解我。他们认为学校已经处理了,我还将他(被告盛某)告上法院是小题大做,断送了他的前程。”何某说,打官司之后,和盛某关系较好的老师,对她再也不理不睬了。“之前关系也还好的老师也有些疏远,我好像成了万恶不赦的罪人一般。”
    
    丈夫曾经怀疑我
      
    “在事情还没弄清楚之前,丈夫也怀疑过我”,何某说,“一开始家庭气氛很不和睦,夫妻俩在一起的时候,都刻意回避谈到、讨论这个话题,那时心情非常糟糕。直到去年5月,在基本查清事实,拿到学校的处罚决定和录音证据之后夫妻关系才恢复,随后一起处理问题和承受压力,关系越来越好。这时两人才一起商量应该怎么做。”
    
    检讨自身“过错”
      
    “出现‘性骚扰’,是否检讨过自己的原因呢?”记者这样提问。“性格过于外向给了他错觉。事后我想,自己的原因大概就是这。”沉思片刻后,何某回答。
    “平时我与每个老师关系都蛮好,打打闹闹在同事中很普遍。一起外出办事、谈谈话,我觉得同事之间这很正常,可能他认为我对他有意思什么的。”她说,有几次我和别的老师走得比较近,聊天、开玩笑,他就对我说“你怎么和他那么好啊”,好像在责怪我似的,我笑着回答:“你急什么呀,我老公都不管我。”
    
    事情为何捂了一段时间
      
    出现“性骚扰”后,很长时间没有捅出来是为什么?“我也很爱面子,对这种尴尬事难于启齿。再说我也要顾及他的面子,毕竟都是关系很好的同事和上司。每次当他有那些越轨言语和举动时,在没有旁人在场的时候,就提醒他要注意。”何某说,为摆脱这种没完没了的纠缠,在翻脸之前,两次提出要调到另外的学校,都没有成功。
    
    打了一场没把握的官司
      
    对于“性骚扰”这一现象,目前国内还没有明确的专门法律条文,让法律人士深感困惑。这也正是何某打官司颇费周折的原因。“最开始,我和丈夫找过好几家律师事务所,都是说这个官司打不起来,法院不会受理。就是受理了,几乎不可能胜诉,他们都不愿意接这个官司。”她说,前后半个月时间找了近十家。直到在湖北伟辰律师事务所,唐江涛和张绍明律师分析她现有情况,提醒应该获取哪些有利证据等等。在他们的指导下,才拿到了两份关键性的证据———学校的“处罚决定”和“录音材料”。“开庭前一个月,我突然有些害怕,担心难以预料的事出现,不敢出庭。”何某说,当看到盛某到处找人写证言、出庭作证,心里有种莫明的恐惧感,很难预料他会找些什么人、什么证词。并不是担心会输,而是担心一些出乎意料的事发生。“当律师告诉我,官司赢了的时候,我都没反应过来。之前我想只有1%赢的可能性,却没想到这1%的机会让我碰上了。”说到这,何某显得很激动。
    
    会坦然面对二审结果
    
    “如果二审败诉,你怎么面对?”记者问。“现在我的心情很平静,我觉得我能做的都做了、该说的都说了。不管二审的结果如何,我都能接受,该怎样过就怎样过,我想我能坦然面对一切的。实在要是输了,还是打算将所有的证据通过媒体公布,来说明真相。”最后,何某建议女性朋友:“当受到‘性骚扰’时应该大声说出来,不要遮遮掩掩。当他第一次对你有这种举动时,就应该毫不客气地严词斥责,不给任何机会。不要有顾虑,否则只会像我一样,越遮掩越出事。”
    
    来源:《武汉晨报》
    
    
4、白天学法律晚上去抢劫 西安5名大学生受审

    
    本是学法律的大学生,却手持菜刀、木棍拦路抢劫行人,结果被送上法庭。西安某民办大学5名在校大二学生涉嫌抢劫案,日前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这5人均是西安某民办大学法律专业二年级学生。去年12月11日,5人一起喝酒、吃饭后,于当晚12时许携带菜刀、木棍等凶器,在西安市友谊西路拦路抢劫西安仪表厂职工张某和其妹。其中一人勒住张某之妹的脖子,另3人则围住张某,抢走其现金1780元,还用木棍将张左肱骨打成骨折。其间程凯在一旁望风。作案次日,程凯和陈彬到校保卫处投案。另3人依次被抓获。
    在庭审中,4名被告人还将总字数达万字的悔过书交给法庭,字里行间流露着悔悟之意。被告人程凯在作最后陈述时,声泪俱下。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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