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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

1、检察院违法谁"检察"?
    

    据《山西法制报》6月16日头版头条报道:2001年8月6日,山西省临汾市检察院向侯马市(临汾市所辖)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侯马市人大代表焦奇俊采取"强制措施"的申请,侯马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后,同意对焦奇俊执行"限制措施"。临汾市检察院随后对焦奇俊刑事拘留,同年8月19 日转为逮捕,关押至今。在此期间的2002年11月23日,侯马市召开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仍然给焦奇俊发了开会通知,就是说,焦奇俊仍然是市人大代表;也就是说,人大代表焦奇俊被羁押已有22个月了!对任何一个犯罪嫌疑人说,22个月早已构成了超期羁押,何况是堂堂的人大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2000年2月23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关于严肃查处非法拘禁人大代表犯罪案件的紧急通知》(以下称通知)指出:"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非法拘禁人大代表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一种侵权型职务犯罪"。不知庄严的国法,适合不适合临汾市检察院?不知最高检察院的通知对临汾市检察院有没有作用?不知肩负"严肃查处非法拘禁人大代表犯罪案件"神圣职责的检察院,自己的职务犯罪行为该由谁查处?
    《通知》第三条指出:"查办非法拘禁人大代表的犯罪案件过程中,要注意对人大代表的司法保护。一旦发现有非法拘禁人大代表的案件,要先依法释放,再行查处"。这个规定,对临汾市检察院适用吗?焦奇俊至今仍被羁押,这种犯罪行为该不该立即制止?谁来制止?焦奇俊该不该立即依法释放?
    《通知》第二条指出:"坚决查办非法拘留、逮捕,或者其他严重限制人大代表人身自由的犯罪案件,特别是对那些长时间、多人次非法拘禁人大代表的案件,对那些非法拘禁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的案件,要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发现一件、查处一件,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焦奇俊被羁押22个月,时间够长了;不仅是非法羁押,而且是长期羁押;不仅是羁押,而且要进行刑事审判,情节够恶劣,后果够严重了;在焦奇均羁押期间,中央和地方的新闻媒体以多种方式、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过报道,社会影响真是极坏极坏了!这个案件必须查处,必须一查到底!22 个月来对这个案件,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有关人员的责任,也应该认真追究!
    《通知》指出:"各级检察院检察长要高度重视非法拘禁人大代表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直接抓,亲自抓","上级检察院要加强督办、指导,支持下级检察院的查办工作,遇有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上级检察院要提上来办。"现在的问题是下级检察院自身出了问题,上级检察院该怎么办?相信头顶庄严国徽的人民检察长会做出正确的抉择!
    最后,我们愿与人民的检察官、人民的检察长重温一下《通知》中的要求:"保护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合法权利,捍卫法律的尊严,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是实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必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务必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 各级检察机关务必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
    来源:人民网
    
    
    
2、利用公司经销网络侵犯商业秘密 江西两人被判刑
    

    利用公司的经销网络与他人串通一气,大量低价经销外公司产品,从中牟取暴利,使原公司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法院近日以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邓有圣、张善领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共同赔偿原告章飞公司经济损失66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临川章飞一绝祛斑美容院开始生产经销祛斑、美容产品,销售网络很快遍布全国。2000年,美容院注册成立广州市章飞一绝祛斑美容有限公司,邓有圣于2000年11月至2002年6月在这家公司先后担任技术指导和技术总监,掌握了大量经销商名单。2001年9月,邓有圣受公司指派前往河南对张善领进行技术指导。张善领高薪利诱邓有圣利用手中掌握的章飞公司的经销网络为其推销"一根签"祛斑、美容产品,两人很快达成协议。
    2002年4月,邓有圣伙同张善领以低于章飞公司同类产品一半的价格,先后向徐州、大连、合肥等地的经销商发售"一根签"祛斑液116瓶,保养液52瓶,以替代章飞公司在这些地方销售的同类产品,造成章飞公司直接经济损失24.4万多元。同年3月,邓有圣利用职务之便,向济南章飞一绝经销商胡某推荐"一根签"产品,以致胡某取消对章飞公司产品的独家经销权,转销"一根签"产品。章飞公司被迫退款9.8万元,损失加盟费41.8万元。
    
    
    
    
3、国内首例机票文字案续:民航总局明确规定标中文
    

    日前,中国民航总局发出通知,修改相关机票售票网络系统和打印系统的内容,明确规定在机票的始发、到达地点栏内使用我国通用文字。这一通知始于今年上海的一场诉讼。因为机票上没有用中文标注机场名称,旅客杨艳辉走错机场导致延误航班。她以航空公司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为由提起诉讼,引发了国内首例"机票文字案"。
    《工人日报》6月14日的报道说,本案涉及的金额仅几百元,但它是消费者以个人名义打的一场有关公众知情权的公共利益官司,该案关系到规范航空公司及其他交通运输服务部门的售票行为。原告说,很多乘客都吃过与她相似的苦头,但限于诉讼成本过高,均不了了之,这次定要为大家讨个公道。
    上海市徐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出售机票时有义务使用我国通用的文字,清晰明白地在机票上标明机场名称,或以其他方式作明确说明。之后,法院依法向民航总局发出了修改机票文字的司法建议,民航总局及时采纳后作出相应修改。
    
    
4、一夫两妻国法不容 海南一男子犯重婚罪被判刑
    

     一夫两妻法不容,自找麻烦进牢房。6月11日上午,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符某有期徒刑一年。据了解,这是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第一例重婚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符某在1993年和余某登记成婚,婚后生有两女孩。2000年1月,符某在海口打工时认识另一名女子王某,并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001年2月,王某生下一女孩,同年11月,符、王两人带着他们生下不到一年的女孩一同回到文昌昌洒镇,再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2年7月,符、王两人又生下一男孩。此事很快受到当地群众和市妇联的关注。
    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人符某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但鉴于被告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因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当庭作出宣判:判处被告人符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
    
    
5、重庆首例家庭暴力索赔案终审判决 打老婆赔偿3千
    

    
    从重庆市一中院获悉,该市首例家庭暴力索赔案终审宣判,维持原判:准许离婚,男方支付女方损害赔偿3000元。
    2000年初,小萍张伟结婚。婚后张经常打骂老婆,也惊动派出所。两年后,小萍外出打工,张偏要妻子回家,小萍不从,张来
    硬的,两人在公交车上争执。张见妻子不给自己面子,当场拳打脚踢。车上乘客谴责,张认为这是家务事。好心人帮忙报警,小萍才逃脱皮肉之苦。次日,小萍到医院检查,诊断显示肋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
    小萍忍无可忍,一纸诉状递到渝北区人民法院。状告丈夫对自己实施家庭暴力,请求赔偿人身损害10000元;要求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认定张伟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且性质恶劣。一审判决:张伟赔偿小萍3000元,准许两人离婚。
    判决后,张伟上诉。日前,市一中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涉及隐私,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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