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韩大元

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如何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什么谈这个问题呢?9月30号的文件里明确提出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我个人觉得,比几个体系更重要的一句话也许我们没有注意,就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我之前查了一下领导人或者党的文件里对宪法权威是如何提出的,从50年代开始,我们提维护宪法权威,从1999年开始,到2007年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再到十八大,用的都是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加了"进一步",现在,中央提出"坚决"二字,这句话在中国政治话语里有特定含义,就是不尊重宪法、破坏宪法、挑战宪法,甚至向共和国的价值体系、国家根本制度包括对党的合法性提出挑战,都危及到宪法权威问题。9月30号的文件里明确提出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我个人认为这是四中全会的核心精神,未来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当中,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当中,核心的价值精神就是通过宪法来凝聚共识,通过宪法来解决中国社会面临的重大的国家核心问题,通过宪法进一步理顺国家治理各方面体系,因此,维护宪法权威、尊重宪法、回归宪法、让宪法发挥作用是四中全会以后中国法治道路重大的变化,这个变化也是延续了50年代开始到90年代,并一直到今天执政党对宪法深刻的认识。

第一,宪法权威如何理解?这是一个常识,在宪法发展当中,往往是常识的东西被忽略,给常识施加了过分的承载的东西,有些常识并不成为人们都熟悉的常识或者具有共识的概念。宪法权威有很多解释,我个人认为宪法权威就是宪法至上,这是张德江委员长讲的。我们强调法律权威、宪法权威的时候,不用宪法至上的概念、法律至上的概念,用一些委婉的词替代的时候,实际上是自相矛盾的,在一个法治国家,在一个现代治理国家里,什么样的规范比宪法更为有效,宪法宣言里明确讲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在宪法上是没有其他领导的,只有宪法是最高的,我们往往觉得最高上面是不是还有最高,规范上没有,在这点上,中国宪法和世界各国宪法一样。我们坚持法治国家,那是真的法治国家,没有其它任何一种领导、任何一种规范能够代替和凌驾于宪法之上。宪法权威就是宪法得到全社会普遍的认同、自觉遵守、有效维护的一种理念、文化与力量,表现为宪法至上,所有的公权力、国家活动都要受宪法的约束。所以,我们说宪法权威的出现完成了一个价值命题的核心任务,也就是说,虽然社会是多样化、利益也多样化,但是通过宪法我们寻求了共识,宪法是价值共识的最大公约数,任何一种政治力量、政治团体,包括政党、个体可以对国家的发展提出不同意见,但是,选择宪法时我们有一个内心的道德的约定,在宪法面前我们要尊重它,这就是我们的价值共识或者社会共识。全世界220多个国家和地区靠什么治理?我认为他们也是靠宪法,尽管宪法可能有不同性质。

谈到宪法时,是不是可以有这样一种共识?无论是管理者、被管理者,大家应当服从宪法文本,个人或者某些团体的权威无法超越共同体的意志,唯有宪法才是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规范,唯有宪法才具有最高的权威,当宪法缺乏权威或者不受尊重的时候,社会无法形成合理的利益平衡。所谓的平衡,是牺牲了人权、民主、正义、价值而形成的。当社会处于不稳定状态或者社会处于转型时期,我们要更加重视宪法、寻求共识,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怎么判断宪法有没有权威?我个人觉得,在承认宪法至高无上的前提下,应当让政治权威、党的权威、个人权威、法律权威、制度权威要服从宪法,维护宪法的最高性,其它的任何权威,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管有任何理由,都不能超越宪法的权威,这是我对宪法权威的一种理解。

第二,宪法权威在当代中国的特殊意义。四中全会以后,宪法权威有特殊的意义,我认为有这样几个方面:第一,宪法是否有权威将关系到国家的根基。一个国家的根基,除了制度规范外,还有精神、文化的根基,历史经验表明,当宪法有权威的时候,这个国家的根基是有保障的,当宪法没有权威的时候,这个国家可能成为军事大国、经济大国,但不可能成为现代化大国,因为其根基没有得到维护。第二,从历史经验来看,社会治理是否成功也取决于宪法的成功和宪法的有效实施。现代国家中,宪法是整个国家治理的基础、保障和根本,凡是有效通过宪法治理的国家,一般来说,经济、政治、社会发展是成功的;不以宪法为基础来推动国家治理的,也许这个国家在某些领域里实现了现代化,但是不一定能成为现代文明的国家,更不能成为现代法治的国家。第三,宪法有没有权威直接关系到执政党的执政基础和依宪执政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宪法有没有尊严,也是党和人民共同意志有没有尊严,我觉得这说的非常精辟,不尊重宪法就是不尊重党的合法性、不尊重人民的意志,因为宪法权威就是党的权威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在这个意义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八个字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对世界宪政发展规律做出准确判断以后根据中国宪政实践而提出的一种法律命题,也是政治命题,是对人类宪政理论的重大发展。我们不能需要的时候就说执政党的执法基础在宪法上怎么规定的,追求特权时候又忘记了宪法,今年是"五四宪法"颁布实施60周年,共同纲领成立65周年,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我们也很遗憾,没有庆祝五四宪法和共同纲领。可以说人民代表大会是宪法产生的"儿子",总书记在人民代表大会60年讲话中有这样的表述,共和国的缔造者们制订了宪法,通过宪法产生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60周年就是五四年宪法的产物,我们也应该纪念五四宪法,宪法协会就召开一个纪念会,但是协会的影响力毕竟有限。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执政党尊重宪法,这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我们的实践经验。第四,宪法有没有权威也关系到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和社会的信仰体系。我们都觉得中国最大的问题是缺乏社会价值观,缺乏价值共识,社会信任体系差,这有很多原因,我个人觉得宪法没有权威的国家是不可能存在社会价值共识,不可能存在信仰体系,也不可能有能够超越个人信仰的一种规则,未来要重建社会共识,还需要通过宪法凝聚共识。第五,为什么五四宪法制定不到三、四年有了大跃进,以及反右和文化大革命,当然,我不同意把这些问题的原因都归结到宪法制定的不好上,在一次会议上,我们说宪法制定60年以后,在宪法监督问题上都没有找到所谓的途径时,怎么能埋怨60年之前制宪者为什么没有制定宪政机构。我们应该对制宪者们表示尊重,要反思为什么有宪法的国家里还产生了文化大革命。最后一点,任何一个体系,要真正的发展和完善,必须以宪法为基础,我没有专门讲党内的法律体系,它至少不能跟国家法律是并列的,党章的原则和宪法第5条都提出,一切政党、社会团体、个人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这两个规范已经明确了党不可能有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独立的规范体系,所有的规范体系都应该在宪法和法律体系之内,受宪法和法律约束。

既然宪法权威对中国当下发展特别是对四中全会以后的发展这么重要,在未来宪法实施当中,要真正把习总书记说的"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思想学术化、命题化,第一,把被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宪法放出来,靠宪法的力量把权力关进宪法这个笼子里,这是我们树立宪法权威的一个关键。第二,党的权威和宪法权威并不矛盾,树立宪法权威的时候,要处理好党的权威和宪法权威。第三,我们确实要加强宪法监督,坚持建立一个看得见、行得通的宪法监督体系。第四,宪法权威还需要靠社会信仰和社会文化来实现,树立健全的文化是未来从法治大国走向法治强国的根本保障。我非常期待四中全会以后中国的宪法权威将得到维护、也坚信中国的法治发展将有一个新的变化。

(本文系韩大元教授在"第五届法学博士后论坛"上的主题发言,由中国法学网张慧强整理,未经作者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