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法律文化分会第四届学术年会”纪要
中国法律史学会民族法律文化人会第四届学术年会于1997年1月5日至1月9日在南疆椰城最高学府海南大学邵逸夫学术交流中心隆重举行。会议由民族法律文化分会、河南大学法学院、长城证券公司海口营业部联合举办。参加会议的代表有30余人收到学术论文20余篇。代表来自全国各地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和证券公司。中共海南省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傅传新、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俞荣根和海南大学副校长谭世贵等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并讲了话,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主任、中国法学史学会执行会长韩延龙教授专程从北京赶来赴会,并在会上作了讲话和发言。
这次会议研讨的中心议题是中外证券法制的历史与现状。会议期间,代表们就中外证券法制的历史沿革、欧美国家证券市场的法制化管理以及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探讨和热烈讨论。大家普遍认为,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繁荣,证券立法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而证券法制史尤其是西方的证券法制管理措施及其法律思想,很值得研究和探讨。我们应当认真借鉴历史经验,进一步完善证券立法,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和健康发展。会议呼吁,我们应当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全局出发,加快《证券法》的制定和出台。
与会代表认为此次会议有三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开了法史学界法律文化与企业文化结合的先例,为深入法律文化的研究找到了新的路子;二是抓住了近年中国经济的热点,体现了历史与现实的联系;三是开扩了眼界,交换了信息,加强了会员关系,增强了学术感情和友谊。
会议的召开在学术界和证券市场产生了良好影响,1997年1月11日,全国几家主要的证券报均在头版显著位置报道了会议的消息,中国《证券时报》的题目是“借鉴历史经验,完善证券立法”,《上海证券报》报道的标题是“风险控制要用法律手段”,海南省《特区证券报》报道的标题是“我国证券立法迫在眉睫”。
海南大学法学院为这次会议的举行做了大量的工作,长城证券公司海口市营业部提供了资助。另外,海南海鸿基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南大学法学院丁度生、赵振华同志也为会议捐助了经费。民族法律文化分会向上述单位与个人表示衷心感谢。
这次会议改选了学会领导机构,一致同意会址仍设在西南政法大学,由陈金全教授任会长,曾代伟教授任秘书长,杨玲讲师任司库。付会长设四名,原则上仍由云、贵、川、桂各出一名,设常务理事五名,理事十名。
附:执行会长韩延龙教授讲话(摘要)
长城证券公司海口市营业部黄小谦经理讲话(摘要)
执行会长韩延龙教授讲话(摘要)
中国法律史学会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法学界最早成立的全国性学术团体,也是经中央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国家级学会,民族法律文化分会是中国法律史学会的中活跃的分会之一,自其成立以来,在历届会长的主持下,召开了多次极富成果的学术研讨会,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并且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表了不少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受到学界同仁的极大关注和高度评价,为我国法律史研究事业和中国法律史学会的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这次学术研讨会的胜利召开又一次展示了它的强大生命力和美好的发展前景。
这次学术研讨会能够在海南省省府海口市召开,本身就具有重要意义。海南是我国建省最晚的省份,也是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最快的身份,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来自全国各地的与会代表亲眼目睹海南建省不到五年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对于拓宽视野,活跃思想,加强学术研究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具有重要作用。在这里,我们应当感谢会议东道主海南大学法学院的领导和同志们为开好这次会议所做的一切,海南大学法学院对民族法律文化分会的支持,就是对中国法律史学会支持。
对法律史教研工作人员来说,这次研讨会所要讨论的问题十分新颖,而且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价值。证券法制是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就世界范围而言,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就其形态而言,有英国模式、美国模式、西欧大陆模式、港台模式和发展中国家模式等等。在中国近代史上,也曾经有过证券法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证券已进入我国的经济生活,如何健全证券法制,规范股票市场,以促进经济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已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热点问题。我们这次研讨会以独特的视角,从思想、制度、历史沿革探讨中外证券制度,定将取得丰硕成果。
我们这次研讨会的另一个特点是实现了学术界和企业界的紧密结合,这在中国法律史学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文化和法律文化的联系日益密切,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已经成为科研和文化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方向。在这里,我以中国法律史学会的名义向支持这次学术研讨会召开的长城证券有限公司海口市营业部的负责同志表示由衷谢意,并衷心希望这种合作形式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长城证券公司海口市营业部黄小谦经理讲话(摘要)
今天,来自全国各地的从事法律史研究工作的学者会聚在椰城学府,共商证券法制的发展大计。这是我国法制史研究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证券市场的一件大事。相信在与会代表的努力下,本次大会将成为一次认真求实,富有成果的大会,成为一次深刻影响中国证券法制史的大会。
宏观经济软着陆成功并逐步升温是已过去的一年中国经济最显著的特点,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证券市场的快速增长。证券市场的繁荣,拓宽了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促进了股份制改造深入进行,可以预期证券市场将伴随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而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证券市场高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看到随之而来的一些问题,比如,利用拆借银行贷款认购新股,券商违规透支,机场杨大户操纵股票价格以及不公平的信息公布方式等违法违规行为极大地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之所以会出现以上几种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迄今为止,我国的证券市场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证券市场无法可依的情况依然存在,例如,在中国股票市场已成相当规模的今天,而《证券法》仍迟迟不能出台,这就很能说明当前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法制健全才能真正规范市场,证券市场呼吁法治。
在这种形势之下,探索一条建设既符合中国国情又遵循国际惯例的证券法制的道路,已经成为我国法律理论研究工作者面临的重大课题。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证券法制的研究首先是证券法制史的研究。明史可以鉴今,认真地回顾和梳理中外证券法制的历史,深刻地分析当前国内外证券市场的发展特点和经验教训具有重大意义,其不仅是我国证券法制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建立和完善证券法律制度的基础工作。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迅速成长起来的大型的证券公司,此次成为大会的参与者并能效绵薄之力感到十分荣幸,这也表达了包括证券商在内的市场主体对证券市场法制化,规范化的热切期盼。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制有赖于各位专家学者的辛勤劳动。让我们携手并进为建设一个繁荣稳定、健康发展的证券市场而努力。(王祖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