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谦在“改革开放四十年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会议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同志,大家上午好!

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100名同志“改革先锋”称号,王家福研究员被誉为“推动依法治国理论创新的改革先锋”这一殊荣可谓实至名归!这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骄傲,也是中国法学界的光荣!请允许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张军检察长向家福老师、向法学所表示热烈祝贺和崇高敬意!

家福老师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参与国家立法工作超过半个世纪,是“中囯法学界的一面旗帜”,是我国享有国际声誉的法学家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在法治建设和法学繁荣的每一个重要节点上,他都起到了重要而积极的倡导和推动作用。

——家福老师是新中国民法学的开创者和领路人之一,对我国民商事立法做出了杰出贡献。1978年底,他就主持撰写报告,向党中央提出尽快制定中国民法典的建议。八十年代,家福老师参加了《民法通则》起草工作的全过程。

——家福老师是最早主张实行“依法治国”的学者之一。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家福老师和法学所的其他同志合作,在全国各地就“民主法制问题,开展调研,并将调研报告上报中央,报告中的重点问题是:禁止非法拘禁,禁止刑讯逼供;废除有罪推定,实行无罪推定;保护被告的辩护权,实行有利被告原则;保证法院公开、公正行使审判权等等,这都是“文革”之后、改革开放 之初我国法治面对的和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家福老师两次在中央政治局做法制讲座,辅政建言,倡导将“依法治国”确定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1997年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1999年写入《宪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学术支持。

——家福老师是国内最早从事人权研究的学者之一,推进党和国家有关人权事业的重大决策,为新中国的人权研究和发展开创了新局面。1992年,他组建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是全国最早的人权研究机构。这个中心已经发展成为国内人权法律问题的重要研究阵地,与多个国外人权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举办过多次有关人权冋题的国际会议,出版了一批高质量的人权学术著作。

——在法学研究工作方面,家福老师是一位优秀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他曾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为法学研究的全面建设和发展殚精竭虑。家福老师还长期担任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中国法学会等学术团体的领导职务,担任“国家社科基金”法学评议组的召集人,带领全国法学学者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动了我国法学研究事业的蓬勃发展。

家福老师从事法学事业超过六十年,他学问精深而虚怀若谷,求真务实又能与时俱进,不遗余力提携新人,爱惜人才,尊重人才,与人为善,正直精邃,不媚俗盲从,坚守学术良知,明辨是非善恶,是法学界当之无愧的典范!

我们要:学习他的品格,传承他的学术,弘扬他的精神!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上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