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福先生入选2010年央视十年法治人物6位接受致敬的法学大家

   

2010年12月4日晚,《法治的力量2010—12.4十年法治人物颁奖盛典》在央视1号演播大厅落下帷幕。12.4十年法治人物颁奖盛典由全国普法办、司法部、中央电视台主办,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栏目承办。12.4十年法治人物评选于2010年10月14日正式启动,评选标准是推动力、影响力、引领力,评选的口号是“共筑法治的力量”。此次法治人物评选最大的亮点是评选视野立足新世纪头十年(2001—2010),评选十年法治人物。在这十年中,中国社会经历了巨大的流变和进步,法治建设的成就有目共睹;其进步与光辉,与每个法治人物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今年的年度人物评选据此立意,对十年来的法治人物做出梳理、总结与评价。

    今年的颁奖盛典评选出10位十年法治人物,还设置了致敬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新生代表所有法学莘莘学子向6位法学大家致敬,6位法学大家是王家福、梁慧星、高铭暄、应松年、巫昌祯、 陈光中,借此表达对立法的敬畏,对法律知识的敬重,对这些法学大家为建立健全中国法律体系、推动法治建设的所做出贡献的感谢。

 

十年法治人物候选人:王家福

【职务】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关键词】依法治国

【入选理由】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要“法治”还是要“人治”,曾在法学界引起一场广泛争论。今天,法治的思想和主张逐渐被大多数人接受,法治已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观和价值标准。这其中一位学者功不可没。他著作等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民事立法进程的见证者和参与者。1995年,他提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1996年2月,他第一次进中南海讲“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问题”。1996年参加十五大报告起草,民主法治部分。提出“法制国家”改为“法治国家”。1999年3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是写入宪法,成为其中最光辉的词句之一。回顾新中国法治进程六十年,尤其是后三十年,王家福是法学界中不可忽略的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