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福学部委员荣膺“200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2009年12月4日,第9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由全国普法办和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12.4特别节目的《法治的力量200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暨揭晓晚会》在CCTV-1播出。2009年度法治人物评选结果公布,王家福学部委员作为"民法界领军人物"获此殊荣。

王家福,男,78岁,最早国家派出留苏的7人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终身研究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顾问、最高法院的咨询专家委员、仲裁员。

【当选理由】

他著作等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民事立法进程的见证者和参与者。1995年,他提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1996年2月,他第一次进中南海宣讲"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问题"。1996年他参加十五大报告起草,提出"法制国家"改为"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第一次在党的历史上被确定为治国基本方略。

全国人大认为,新中国法治进程六十年,王家福是法学界中不可或缺的一位功勋人物。

 

颁奖词:

他用50年时间做了两件事:

提出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想;

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样一个国家治理的基本模式。

法学泰斗王家福,

桃李天下,推动中国法治理念进步。

 

 

2009年度法治人物由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十多个部委推荐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由社会普遍认可的、代表主流价值观的资深法学家如应松年等,成立专家论证组推荐候选人;在网络上,由观众推选"您心目中的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

同时,全国普法办与中央电视台组织、成立一个"年度法治人物推选委员会",委员会由各部委的官员、法律界资深专家、新闻界权威人士、新浪等重要门户网站负责人构成。其次,根据部委推荐、主流法学家推荐及观众的评选结果,整理出一份候选人物名单,由推选委员会的委员根据年度法治人物的评选标准,进行多次论证,最终形成目前"十大法治人物"候选名单。

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特别节目现场,并为年度十大法治人物颁奖。为了体现法治人物的权威性,强化特别节目的影响力,节目特别邀请了部分知名法学家担任2009年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委员会委员,并由他们在节目现场分别为当选的法治人物宣读颁奖词。

我所梁彗星学部委员为王家福宣读颁奖词,民法研究室孙宪忠研究员等出席了颁奖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