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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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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研讨会专家观点综述

11月5日上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研讨会”。专家发言阶段,10位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分享了观点。
全国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厅研究室主任胡衡庐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两个结合”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领域的重要成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民主政治领域实现的重大理论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民当家作主现实地转化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和人民实现民主权利有机统一的制度优势,转化为集思广益商量事和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机统一的治理优势,真正体现了手段与目的、理念与实践、形式与制度的高度统一。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始终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动实现“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的制度设计和实施,具有鲜明的人民性、过程的持续性、协商的优越性、制度的规范性,形成了深厚的协商文化、健全的组织架构、完备的工作制度、丰富的履职形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具有独特功能和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翟炜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和实践的全新概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从论断、理念再到实践,形成一个系统科学开放的理论体系。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实践价值和历史价值。准确理解和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要义,必须认识到民主的主体是人民,特点和优势在于全过程,关键在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组织好选举,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在畅通民主民意表达的平台和机制上作出更多探索创新。
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司长陈越良认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积极发展基层民主的决策部署,一是要落实基层党组织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环节的领导地位;二是要建立健全以村(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和村监督委员会为基础,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纽带和补充的城乡社区组织体系;三是推动各地加强城乡社区治理、议事协商、协调机制建设,规范城乡社区组织工作事务;四是要加快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研究制定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政策文件;五是要建立健全各方面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民主建设机制;六是组织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力量加强相关理论研究,积极探索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向社会发布城乡基层民主进展情况蓝皮书等方式,提升中国方案、中国故事的社会认同和国际影响力。
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局长王晓光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源自基层的生动实践,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强大的生命力。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先后到杭州市余杭区小古城村、金华市武义县后陈村、湖洲市安吉县余村调研指导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这些年来,这些村一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探索基层民主的发展新途径。从这三个村的民主实践看,有以下三个共同特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不断健全;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基层群众的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基层干部的权力受到有效监督制约;三是坚持民主与法治一体推进,在基层依法治理中实现良政善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认为,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了中国式现代化内涵。第一,民主本意应该是自下而上的参与,要发挥民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自下而上的作用。第二,要突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的特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弥补权力归属最优化的理论缺陷,统筹权力归属最优化与权力为善这两个方面的价值,追求民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间价值的最大化和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要确保民主参与者通过民主治理机制获得实质性的合法权益。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空洞的,人民参与治理,从中获益,同时也要提高参与者的责任心。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张树华认为,用人民的观点、人民的立场、人民的逻辑、党的群众路线来阐释为什么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有解释力的,逻辑上也是贯通的;要全面、完整、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问题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系统完整地加以把握;对内对外要坚持正确的民主观,加强对当代中国民主观、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研究;要重视对民主质量、民主效能的研究,民主不能是形式主义的,应当追求高质量的民主;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解民忧是最关键的问题。民主真不真,关键看民心,民主好不好,民生最重要;人大和政协在制度设计上具有很大的发扬民主的制度空间,要进一步发挥人大和政协的制度功效;提高理论创新、概念创新的研究阐释宣传能力,提高对外讲好中国民主故事的能力;秉持理论创新的原则。
清华大学政治学系教授景跃进认为,要用“过程”的观点来看待我们党在理论方面的总结和创新。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既坚持了我们党人民民主的话语体系,又加入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性、过程性、操作性的民主要素。进入新时代,更具有了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战略性、统筹性的思考。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的提出,其意义在于:第一,明确民主定位与全人类的共同价值;第二,破除西方民主中心论;第三,把民主问题讨论从外在的程序转向内在的设计,民主是要讲绩效的,要与民生问题等结合起来,这是中国的优势;第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两个基本要素是“人民民主”和“全过程民主”,人民民主是对西式民主价值性的超越,全过程民主是对西式选举民主的超越。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杨光斌认为,民主是一个政治概念,理解政治概念的差异性可能有助于理解民主的差异性。西方的历史以社会史为本体,西方政治理论把政治界定为对抗性资源分配,表现在民主形式上,产生竞争性的党争民主;中国从来不把政治界定为对抗性资源分配,而是通过有效治理获得民心,通过获得民心维持大一统。中西方两种历史形成了两种民主观,即西方是自由主义民主,强调对抗性资源分配,面临有效治理的难题;中国大一统的历史演进产生的是人民民主,主要的民主形式是协商,是可治理的民主。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燕继荣认为,民主是政治的价值导向,它不是一个固化的制度,而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进程。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以往的民主概念全面的阐释,其理论意义在于,它不仅要求民主,而且强调民主的人民性,并且还要“全过程”,它是民主的更高版本;其实践意义在于强调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链条中始终要坚持人民至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国际话语权塑造,需要在理论上说清楚,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进行时,不是一个完成时;是以往民主的升级版,而不是替代版;是人民作为主体的民主;要在理念、制度、政策的各个环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主任、人民民主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肖立辉认为,民主和团结相互依存、相互支撑,互为条件;共识是民主和团结呈现正相关关系的纽带和桥梁;全过程的民主参与是团结得以巩固的前提;民主集中制是由民主达到团结统一的重要实现机制。民主、共识、团结、统一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家治理当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层层递进的逻辑链条。能够有效地处理好民主和团结的关系,既保持民主的活力,同时也能够实现团结统一,是当前中国式民主的特点和优势。
 
会议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人民民主研究中心主办,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主任封丽霞、科研部副主任洪向华主持了专家发言阶段,校(院)副教育长、人民民主研究中心主任时和兴作会议总结。(原文刊载于《学习时报》2022年11月25日第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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