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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时评:治理短信收费为何没有处罚措施?

据报道,信息产业部4月20日对短信息服务收费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对那些消费者意见比较大的比如资费不透明、退订难等情况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信息产业部的通知要求所有短信息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不得擅改,必须严格按照用户要求的服务内容向用户提供短信息服务,不得擅自改变发送短信的数量和频次,不得擅自改变收费方式和降低服务质量。
    
    信息产业部这次对移动通信企业及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下发的通知,接连用了好几个“必须”和“不得”,其措辞之严厉、态度之坚决足以证明了该部门整顿短信息服务收费的决心。笔者通览了整个通知,尽管也亲身感受到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息,然而几乎同时,笔者却也感受到了这项政策似乎依旧是雷声大雨点小,因为在这则通知中笔者竟没有发现一处关于对移动通信企业和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违规之后的处罚措施。
    
    只有笼统的“严禁”、“不准”、“必须”之语,却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这就是信息产业部发布的这个通知的软肋。笔者不知道信息产业部出台的这些“硬措施”,是不是将很快变成水中月、镜中花,一闪而逝,但笔者有理由相信,假如一个政策没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或者说是在一定程度上没有政策规范的刚性,那么,它在现实生活中就变成了无规可惩、无律可罚。这样也就会使得一些企业宁可违反规定,也要维护自身的利益,从而不去认真履行其职责。试想,政府方面在对大量存在的短信息乱收费等现象的治理中无从下手,那么,政府提出来的“要保护消费者权益”岂不是成了一句空话?
    
    所以,笔者以为,政府在出台一项法规政策时,一定要考虑公布相应的处罚措施,否则,不仅是政策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大打折扣,而且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旦受到侵犯时,将会无处索赔。另外,政府还必须配备足够的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体制和制度,否则,其出台的法规政策将难保不会很快变成一纸空文。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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