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安部通报二○○三年全国社会治安形势
全国公安机关将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
我国将完善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衔接
我国农村税费改革逐步深化 试点省份为农民减负137亿元 几类严重犯罪案件下降 近期侵财犯罪案件抬头
公安部通报二○○三年全国社会治安形势 公安部今天通报了2003年1至11月份的社会治安形势。
2003年1至11月,全国共立刑事案件395.1万起,同2002年基本持平。其中,在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在几类严重犯罪案件中,爆炸案同比下降33.7%,放火案同比下降25.3%,强奸案同比下降9.8%,杀人案同比下降7.7%,抢劫案同比下降5.7%。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刑事案件208.6万起,同比下降6.3%;查处治安案件441.1万起,同比下降6.6%。一些治安比较混乱的地区、场所、部位的治安面貌明显改观,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预防工作,大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取得显著成效。2003年1至11月,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61.7万起,造成9.5万人死亡、45.7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1.1亿元,分别比2002年同期下降13.9%、4.7%、12.1%和6.51%;共发生火灾22.6万起,造成2091人死亡、278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4亿元,分别比2002年同期下降5.6%、1.9%、14.4%和1.5%。
但是,当前社会治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刑事案件仍然高发,特别是一些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少数地区社会治安还不好。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侵财犯罪案件有所上升,2003年11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盗窃案件32万起,同比上升9.9%;立抢劫案件3.2万起,同比上升5.8%,其中抢劫金融机构案件42起。
本报北京1月2日讯记者张涛从公安部获悉:为切实推行警务公开制度,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主动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从2004年开始,全国公安机关将实行定期的新闻发布制度,在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省会市、副省级市公安局普遍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及时主动地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重要信息。对于即时发生的重要新闻,公安机关将随时予以公布。
来源:《人民日报》 2004年01月03日 第四版
全国公安机关将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 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地向媒体和公众发布重要信息。原则上,公安部和省、自治区公安厅每一个月举行一次新闻发布活动;直辖市、省会市、副省级市公安局每半个月举行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每周举行一次。
这是记者2日从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公安部部长助理孟宏伟介绍,公安机关定期新闻发布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省会市、副省级市公安局普遍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发布内容主要是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破案情况,重大案件发生、侦破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及其它治安灾害事故情况,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措施、办事程序和重要治安警示性信息等。在定期举行新闻发布活动的同时,对于即时发生的重要新闻,公安机关将随时予以发布。
为确保定期新闻发布制度顺利实行,公安部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公安部已经成立新闻发言人工作小组,任命了新闻发言人,组建了专职的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来源:新华网
我国将完善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衔接 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衔接,是当前制约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性障碍之一。针对这种情况,人才工作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社会保险衔接办法"。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完善,人才流动 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人才流动的概念也在不断扩大。权威专家指出,社会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与妥善接续是促进人才流动的重要保障。
目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在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方面还存在较大差异,两者无论是在制度模式上、调整机制上,还是在待遇水平上都不尽相同。各类人才在保险制度不同的单位之间流动,如果不能恰当地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将直接影响到流动人员的切身利益,使他们产生后顾之忧,进而不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
专家认为,必须针对不同人员的情况,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使各类人才无论流动到哪里,都能保持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权益。完善流动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衔接办法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综合平衡;要有前瞻性。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充分起到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作用。
来源:新华网
我国农村税费改革逐步深化 试点省份为农民减负137亿元 "今年过年轻松啦!"山西省寿阳县佰僧庄村农民李正华逢人便说。李正华全家5口人,以前每年要交5种费,共600多元,2003年只交一种农业税,249元。减负让他家少交了350多元的费。
像李正华一样,减负让许许多多普通农民得到了实惠。记者从农业部获悉,对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部分地区(15个省、区、市)的一项统计显示,随着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化,以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有力推进,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其中,2003年开展全面试点的10个省份核定计税面积、确定常年产量、税额落实到户率已达到90%以上,通过税费改革共为农民减负137亿元,减幅最少的省份达到30%以上,减幅最大的达到了80%。在2002年先行试点中,上海市实行农业税"零税率",使郊区农民人均减负93元,共计1.43亿元。另外,实行试点的15个省份基本完成了省级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2003年共清理取消涉农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426项,降低标准58项。
来源:《人民日报》 2004年01月03日 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