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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要闻(9.11)


    导读
    公安部:内地居民赴港澳个人游范围暂不扩大
    对教师权利的公然藐视
    我国首次举办监狱人权保障理论研讨会
    江苏有关部门“辟谣” 澄清“卖岛”报道

    
    
    
公安部:内地居民赴港澳个人游范围暂不扩大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有关负责人8日在接待港进联北京访问团时透露,暂时不会考虑开放包括福建省在内的各地赴港个人游。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目前个人赴港旅游只开放北京、上海、广东,公安部方面表示暂时不会考虑开放包括福建省在内的其它地方,因为一方面是考虑到目前各口岸的过关通行能力已经是最大负荷量,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香港自身的承受力。
    公安部又指出,“十.一”黄金周为了让更多的内地游客可以到香港,他们已经全面做好了准备工作,届时各口岸办理过关手续的柜台全部开放,同时会调派大量内部的人手前往各口岸协助工作,以保障游客可以快速顺利过关。
    
    来源:中国新闻网
    
    
对教师权利的公然藐视
    王学进

      
    教师节来临之际,读到《燕赵都市报》的一条消息,心里真不是滋味。消息称,2001年七八月间,河北省正定县北早现乡平调或新分配来36名中小学教师,每人收取了1.5万元的“试用期风险押金”,当时口头承诺“等3年后还本不付息”。两年时间过去了,今年秋季新学期刚开学,36名教师突然接到校方通知,只能退给每人5000元,其余1万元乡里扣下来作为发展北早现乡教育事业资金,并且还拿出一张空白的“捐资助教志愿书”,让教师们在上边签名。
    不说当年乡政府向这36位教师收取1.5万元“试用期风险押金”不合法,也不说乡政府的赖账行为如何可恶,单说其胁迫老师在“捐资助教志愿书”签字的行径,便让人生出好多联想!
    强迫老师捐款已经到了威胁的份上:“不签字就下岗,别想当老师了。”并且还要在“志愿书”上做出这样的表面文章:“作为热爱教育事业的一员,我愿为北早现乡教育事业尽微薄之力。我愿捐资××元支持北早现乡教育发展。我为我的行为开心自豪,无怨无悔。”
    从中我体察到两点危险的信号:
    一是当地某些官员的权力意识膨胀得令人可怕,以至于发展到了罔顾常识的地步。什么叫“志愿”?“志愿”就是心甘情愿。叫“志愿”,强迫甚至威胁别人去做某事,这叫强权。而明里让教师“开心自豪,无怨无悔”,自愿捐助,暗地里又不让教师写自己的真名实姓,‘捐资人’一栏内非要他们写上各自家长的名字,让这1万元名正言顺成了社会捐助,这叫什么?要不是权力欲蒙蔽住了他们的心窍,我看他们即使有这份心思,也不会有这份胆量。
    二是在这些官员眼里教师是可以任意欺负的,所谓的教师权利在他们眼里分文不值。随便编一个理由,如“试用期风险押金”,就可以狮子大开口,每人上缴1.5万元,过了两年,再编个“为发展北早现乡教育事业”的堂皇理由,就可以让教师“自愿”捐资1万元。在这整个过程中,教师都充当了弱势者的角色,他们没有话语权,没有申诉权。
    有人说,现在教师的地位高了,赚的钱多了,受人尊敬了,北早现乡的例子告诉我们:教师的基本权利要想得到真正切实有效的保护,其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尚需各方努力。
    教师节已经庆祝了十八年,又到庆祝第十九个节日的时候了,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学教师,我最想说的是:不要把教师节办成“作秀”节、鲜花节或者贺卡节,而是要像最近一期《南方周末》上的一位作者所言,给教师节定一个主题,实实在在为教师办点事,在切实关心和维护教师权益问题上多下点功夫。
    
    来源:《工人日报》
    
    
我国首次举办监狱人权保障理论研讨会

    
    中国监狱人权保障理论研讨会10日在此间举行。这是中国学术团体和官方首次就完善罪犯权利保障体制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以建立相关理论指导行刑实践,落实有关法律。50多位来自中国监狱管理机构的官员和人权、法学界的专家参加了会议。
    中国人权研究会名誉会长朱穆之在给研讨会的书面发言中指出,监狱人权保障的状况是一个国家人权状况好坏的重要标志之一。中国的人权状况近年来有了很大改善,监狱里罪犯的人权保障也有显著进步,其重要原因是中国始终坚持人是可以改造的,罪犯也是可以改造的指导思想。
    中国监狱学会会长金鉴说,中国学术界对罪犯权利问题开展比较系统的研究始于最近十几年,在取得很大进展的同时,对罪犯人权的概念、罪犯人权保障的规律和特征等理论问题的认识仍存在相当的模糊之处。
    “通过这次研讨会,理论界的专家和参与实际工作的监狱管理机关官员们面对面地交流和讨论,一方面总结中国在保障罪犯人权方面获得的经验,一方面探讨其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探索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如何更有效地保护罪犯的合法权利,这无疑是非常有益,非常必要的,”他说。
    中国于1994年出台了第一部《监狱法》,对罪犯的人身、民事、宗教、政治、与外界交往、法律援助和发展等方面的权利进行了规定。依据法律,中国的监狱管理机关也出台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1995年,中国在所有监狱里派驻了检察机构,依法对监狱刑罚的执行进行监督,受理罪犯的申述、控告和检举,并对监管人员的违法行为立案侦察。
    “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有相当数量的地区和人口没有脱离贫困,受这些现实情况的制约,中国保护罪犯权利采取的措施和方式必然有自己的特点,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家韩玉胜对新华社记者说。
    目前,中国有700多所监狱,大约47%地处县城甚至乡镇以下的行政区域;70%以上位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这次研讨会由中国监狱学会和中国人权研究会联合举办。
    
    来源:新华网
    
    
江苏有关部门“辟谣” 澄清“卖岛”报道
    邱曙东

      
    近日,一些媒体聚焦江苏无人小岛。先是某报冠以《江苏要“卖”百座海岛首位“岛主”正在申请》标题的新闻出炉,然后又是一家报纸以《苏州欲卖太湖无人岛》一文跟上。这些“新闻”通过多家电子媒体传播后,引起不小的轰动。
    近日某报报道:……江苏省大致有100座左右的无居民海岛……私人购买小岛后,可以为小岛冠自己喜欢的名字。另一家报纸又报道:今年7月1日我国颁布实施《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鼓励私人开发无人小岛。苏州市西山水域七个无居民小岛将实行公开拍卖使用权,其中一个孔雀岛已经转让成功……买家是一位身份神秘的黄姓苏州市民。
    消息出来后,长三角的一些读者和开发商到处打听。记者立即跟踪采访。
    
    风生水起
    
    据资料,我国海岛众多,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有6000多个,其中约94%的岛屿为无人居住岛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岛屿和岩礁大约上万个。
    据悉,被称作“不沉的航空母舰”的海岛,生物、旅游、港口资源丰富,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特殊区域,在国防、权益、资源等多个方面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然而,由于我国海岛管理滞后,目前无居民海岛开发秩序较乱、污染和损害海岛生态环境的事件频发,海岛周围海域赤潮增多,部分海岛的资源环境遭到破坏。
    今年7月1日,我国颁布实施由国家海洋局、民政部、总参谋部联合发布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无居民海岛利用活动正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江苏不仅有海岛,还有湖岛。国家有关制度一出台,立即在江苏引起反响。于是,两个月不到,就有了“江苏海岛个人开发与利用的大门轰然洞开”的“新闻”。
    
    官方“辟谣”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是江苏海岛的主管部门。海洋与渔业局海域处的李荣军副处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失实!失实!”提及日前有关“江苏欲‘卖’海岛”的报道,李荣军以坚定的语气予以否定。
    李荣军针对有关报道,指出存在三个方面的失实。一是有关海岛的数量。他介绍,据上世纪90年代末海洋资源调查情况报告确认,实际上江苏境内只有16座岛屿,包括长江口北支的2个沙岛,根本不是失实报道所说的“100座左右”。二是关于“卖”与“使用权出让”问题。李荣军说,目前江苏境内的岛屿,在哪一个市、县的所有权归属上,还存在一定争议,所以有关海岛的使用权出让工作还没有启动,所谓的“首位岛主”已经诞生的报道,是子虚乌有。李荣军特别强调,国家鼓励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只是出让使用权,根本不是简单的一个“卖”字,而且岛屿的使用年限不超过50年。第三,有关“岛主可以对海岛随意冠名”的报道,是严重失实的。李荣军说,地名的冠名权要报民政部门审批,考虑海岛区域的特殊性,民政部门审批时,还应征求国防部门的意见。总之,海岛冠名没有随意性,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起名的,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报批同意。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国家民政部地名处有关领导,并得到了印证:个人绝不可能随便为荒岛冠名!
    而对太湖即将拍卖无人岛的“新闻”,李荣军解释说,太湖不是海域,太湖的无人岛不归江苏海洋与渔业局管,他不便就此发言。
    
    记者求证
    
    位于苏州市西南的太湖无人岛激起千层浪。
    最近,记者赶赴苏州。驱车从苏州太湖旅游度假区出发,跨过太湖大桥,半个多小时,就到了西山。站在西山风景区,放眼太湖,远处岛屿若隐若现。就是这些无人居住的小岛,引发了众多媒体和投资者的关注。据资料,太湖里共有72座岛屿,其中西山就占有41座。记者就这一数字求证西山镇一位政府官员。因为此事非常敏感,记者没有得到正面肯定。
    然而,无论如何,必须直面有关“苏州欲卖太湖无人岛”这一不胫而走的消息。面对记者的求证,有关部门做出了与事实截然相反的应答。
    记者在苏州市吴中区委宣传部,见到吴中区西山镇人民政府发来的“情况汇报”称:9月3日和9月4日某媒体发布西山将拍卖七个无人岛的消息,我们见到后感到非常惊讶,镇党委、镇政府目前并没有这个打算,也没有谈起此事,报道严重失实纯属空穴来风……报道失实给西山镇吴中区及苏州市带来很大麻烦……来投资者误解很多……
    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苏州欲卖太湖无人岛”,原来是失实报道!
    
    资料链接
    
    《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摘录
    
    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向县级以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无居民海岛利用申请书;(二)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申请个人的身份证明、资信证明材料;(三)海岛利用方案;(四)利用海岛的保护方案;(五)其他相关材料。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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