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法律文化研究的理论创新,加强法科博士生学术交流,经中国法律史学会决定,第十八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承办,论坛拟定于2024年9月20日前后(以正式邀请函时间为准)在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召开。现将论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本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主题为:中西法律文化的交流互鉴
子题1: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
子题2:中西法律文化变迁与转型研究
子题3:互助诚信与社会组织法律文化研究
子题4: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律文化研究
二、邀请对象
法律史学、法律文化专业方向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在站博士后等;毕业1年之内的博士研究生,也可应邀参加。
三、征文要求
1.申请参会者可围绕论坛主题,选取不同侧面和角度撰写论文。论文须新作,已参加过其他会议或已经发表的论文恕不接受。会务组将对申请参会者提交的论文进行评审,遴选出20篇左右的优秀论文,于2024年9月初发送正式邀请函。
2.论文体例请参照《法学研究》杂志标准执行。
3.论文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日。申请参会者请在论文末尾注明作者的就读院校、通信地址、邮编、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将Word版论文发送至本次论坛征文邮箱:pl@bjtu.edu.cn。请以“法律文化博士论坛+作者姓名+论文题目”为邮件主题和Word文档标题。
四、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承办方将为收到正式邀请函的参会者提供食宿,并报销其往返北京的交通费(报销标准限于火车硬卧票、高铁二等座及以下。超标部分,由参会者本人承担。报销须向会务组提供相关票据原件作为依据,无原件者,恕不办理)。
五、参会回执
请确定参会者务必于2024年9月10日前提交回执至邮箱:pl@bjtu.edu.cn,逾期未提交回执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会。回执见附件。
六、参会地点
会议地点初步定于北京交通大学,请以正式邀请函为准。会议不设接站服务,参会人员可在抵京后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
会务组联系人:彭丽,010-51685493,13581782539
中国法律史学会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