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云宾馆礼堂会场,第一单元“法史研究范式与方法”的专题讨论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方潇教授主持,五位专家学者紧扣主题畅所欲言。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蒋铁初教授从古代诉讼角度介绍新作《中国传统司法中的人证保障及价值权衡》;湖南大学法学院李勤通副教授按逻辑顺序,由浅入深地阐述《身份与中国传统法律的诞生》;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赵天宝教授阐释其深入探索中国古代禁锢刑的研究成果《中国古代禁锢刑考论》;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牛鹏通过《地方志之于中国法律史研究的价值与不足》一文强调地方志研究的重要性;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厉广雷老师详细介绍其作品《儒家法律教化思想与唐律的制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姜晓敏教授、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李凤鸣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李超副教授分别针对五位专家学者的论文发表金玉良言,会场讨论氛围热烈。
接踵而至的第二单元“传世史料下的法史”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崔林林教授主持,甘肃政法大学法学院常少华老师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睡简〈廄苑律〉或遗律文的几点猜想》展开绘声绘色地介绍;昭通学院人文学院刘建超老师从传世史料中挖掘法律思想,逻辑清晰地阐述《〈盟水斋存牍〉对儒家息讼思想的实践与补充》的具体内容;湘潭大学法学院李俊强副教授将法律实践与条文结合,挖掘史料案例背后的法制与思想,分享《“景慈证母案”再探》一文;厦门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刘安迪从何谓量移、量移的适用条件与执行程序三个角度介绍《唐代流人的量移》;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张田田副教授着眼传记中的虚实,用简明扼要的语言阐明《古案今诠难上难:从清代官员传记中的两则刑案书写说起》的主要内容。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陈玺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李超副教授和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李凤鸣教授分别对五位发言人作了点评。
在圆通楼会场,关于“档案视角的法史”与“区域与民族法律史”主题的发言亦在热火朝天地进行。第一单元“档案视角的法史”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孙光妍教授主持,汕头大学法学院李守良副教授围绕《晚清循化厅的水权与水事纠纷》一文展开生动阐释;西北师范大学金怡副教授对《清末紫阳司法档案中的先买权案件分析》做了精要阐述;比利时鲁汶大学法学院商法与破产法研究所瞿见博士就其获奖文章《清水江契约缀合及辨伪三则》展开精炼解读;西华大学应急学院杨晖老师就《议长谁当:民国后期基层参议会的运作实践与权力竞逐》发表灼见;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郭玉龙博士分享了《民国时期公证制度中官员的日常——以临夏地方法院档案为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李富鹏副教授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杨志芳副教授对五位专家学者的文章与发言提出富有见地的意见。
第二单元“区域与民族法律史”由云南大学法学院刘婷婷副教授主持,西藏大学政法学院次仁片多教授对《西藏历代法律制度与保护环境研究》发表引人入胜的论述;贵州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崔超副教授将科技与法史结合,对《大数据技术背景下民间文献的精准研判路径》展开详细阐述;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马靖然副教授生动讲述《清代冕宁司法档案中的“夷兵”及其功能考察》;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林飞翔就《清代省级立法对葬俗的表达和实践——以〈福建省例〉作为分析视角》一文分享研究成果;西南民族大学民族学博士生毛威对《“土流一体”:清至民国贵州土司地区的法律治理——基于碑刻文献的历史考察》做了简要汇报。最后,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赵天宝教授和玉溪师范学院法学院朱艳英副教授对五位专家学者的文章提出意见,并展开热烈讨论。
专题单元讨论会结束后,大会举行闭幕仪式,由西北政法大学陈玺教授主持,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李力教授进行总结发言。李力教授肯定各位学者对本次会议的参与热情和重视程度,再次强调史料对法史研究的重要性,表示学术研究只有在不断发掘、不断发表和不断探讨下才能有大进展,并对下一届会议提出新期望。湘潭大学法学院李俊强副教授作为下届会议承办方,介绍会议规划,期待来年再聚。第四届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昆明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东方法律文化分会、厦门大学法学院东方法律文化研究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