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会概况
学会要闻
法律史大讲堂
学会集刊
荣誉奖项
成果推荐
旧版回顾
首页 > 学会要闻

中国法律史学会民族法律文化分会2024年会在南宁举行

字号:

 

开幕式

主持人

 

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导汪世荣主持会议

 

12月1日上午,会议正式开幕。开幕式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导汪世荣由担任主持人,广西警察学院党委书记彭顺克、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张生、中共福海县委书记刘德勇致辞。

 

致辞

广西警察学院党委书记彭顺克致辞

广西警察学院党委书记彭顺克代表学院向与会者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深切的感谢。彭顺克书记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广西警察学院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历程。他指出,广西警察学院作为一所位于边疆地区的高等学府,始终秉持服务国家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宗旨,致力于法学教育和研究,为培养优秀的法治人才、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彭顺克书记强调,学院在法学教育领域拥有深厚的底蕴和丰富的经验。积极开展法学研究工作,关注国家法治建设的前沿动态,为推动法治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最后,彭顺克书记预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张生致辞

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张生代表中国法律史年会向长期以来支持和关心法律史研究的各位专家学者致以最诚挚的感谢与敬意!尤其要特别感谢广西警察学院的全力协办。他指出,法律史学科不仅是我们了解法律发展的历史脉络的重要途径,更是继承和发扬民族法律文化的宝贵资源。此次年会的主题涉及民族法律文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实践价值。通过此次会议的深入讨论与交流,必定能够推动我国法律史学科的发展,并为各民族的法律文化传承与创新提供新的思路和力量。

中共福海县委书记刘德勇致辞

中共福海县委书记刘德勇对主办和协办单位表示了衷心的感谢。之后,刘德勇书记介绍了福海县在基层治理方面取得的进展。近年来,福海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就。刘德勇书记期待与会嘉宾能够借此机会深入交流、分享经验,共同为推动基层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贡献智慧和力量。

 

主旨发言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余钊飞宣布会议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主要由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人士进行汇报。

 

发言环节

新时代乌伦古经验研究院院长、江苏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徐晓光作了题为《中国北方民族在“大一统”秩序重建中的作用及对法制的贡献》的主旨汇报。徐晓光教授从历史角度分析了北方民族在不同朝代对“大一统”秩序和法制建设的影响。他提到,秦朝统一多民族国家时,北方民族如匈奴的互动促进了法制新元素的形成;隋唐时期,通过制定民族法规,加强了边疆管理;元朝蒙古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其法制建设融合了蒙古族法律文化;清朝时期,通过《大清律例》等法典,民族法制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徐晓光教授总结指出,北方民族在“大一统”秩序重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法律文化为中华法系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广西民族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金林的主旨汇报题目为《财政支持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思考》。他提出了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目标任务。指出了财政支持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必要性。最后他系统阐述了财政支持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实践路向。

 

广西来宾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余崇年作了题为 《传承发展瑶族石牌律文化 打造大瑶山基层治理新“枫”景》的主旨汇报。他介绍了广西来宾市如何传承和发展瑶族石牌律文化,将其融入基层治理,形成“新石牌律”和“石牌解纷法”,打造了大瑶山基层治理新“枫”景,有效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促进民族团结。

 

点评环节

与谈人:赵天宝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导赵天宝作为与谈人,对徐晓光、刘金林、余崇年的汇报进行深入探讨与点评,谈到民族法律文化在历朝历代的发展历程以及“大一统”秩序中民族法律文化的贡献;认为财政支持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并结合自身经历对民族习惯法提出自己的见解。

 

与谈人:范依畴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范依畴评议指出,徐晓光教授系统梳理了北方民族在不同朝代“大一统”秩序和法制建设中的影响,为理解中国法制史的发展脉络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对推动民族法律文化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刘金林部长从金融视角提出筑牢民族共同体的策略,紧密结合实际,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有益参考。余崇年书记聚焦于传承和发展瑶族石牌律文化,将其融入基层治理,要深入挖掘瑶族石牌律的文化内涵,加强传承与保护,推动其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

 

与谈人:田庆锋

西北师范大学副教授田庆锋作为与谈人,依次对徐晓光、刘金林、余崇年的汇报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指出徐晓光教授全面系统总结了民族发展文化的特点,科学指明了法律文化发展的领域和重大意义,指出以后对研究方法。刘金林老师在选题上有重大创新,进一步创新了民族法律文化对研究方法,实现经济学等多学科交叉。余老师系统总结了瑶族文化的发展,让我们对瑶族文化有了全新的理解和进一步认知。

 

主题研讨

 

第一单元

下午会议第一单元“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由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余钊飞主持。

 

发言环节

福海县法学会副会长郭用斌作了题为《“乌伦古经验”与边疆社会治理》的主旨汇报。郭用斌副会长首先明确了“小事”的概念,即指能够由基层党员干部直接解决或干预的日常治理事务。对于此类事务,福海县采取了“基层党员干部吹哨”机制,通过他们的迅速响应,确保“小事”得到及时解决。针对规模更大、影响更广的“大事”,福海县则创新性地运用了无线传输大喇叭系统作为社会动员的主要工具。这一系统不仅有效提升了信息传递的效率与覆盖面,还成功助力解决了19起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展示了其在边疆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价值与重要作用。此外,福海县对潜在风险进行了细致的分类与识别,并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制订了相应的预防与应对措施,实现了风险治理的精准化与高效化。最后,郭副会长结合自身在信访工作中的实际经验,提出了基层工作人员应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建议。

 

广西警察学院治安学院治安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吴立霞的汇报题目为《边疆民族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广西实践》。吴立霞副教授在汇报中介绍了边疆民族地区抵边村镇的重要性,她指出,堪爱村是维护国家领土安全的前沿防线,促进民族团结与文化交流的桥梁纽带,通过对堪爱村的党建实践活动、村务公开制度、法制宣传等渠道促进民主纠纷化解。最后吴立霞副教授总结堪爱村社会治理经验和启示,要强化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理、完善法治服务推动民主法治的完善和发展。

 

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王鹏作题为《清代地方官府执法、司法中的流弊与治理举措——以贵州少数民族法律碑刻为基础资料》的主旨报告。他首先概述了清代贵州司法流弊的主要表现。他指出,清代贵州地方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诸如执法滥用职权腐、过度科派、司法中的陋规与讼棍等问题,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随后,王鹏详细分析了清代贵州地方政府基于保障民众利益、革除赋税征收陋习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司法监督,提升司法公正性。此外,王鹏强调了法律碑刻作为研究清代贵州司法制度的特色以及重要价值。最后,他还探讨了国家法与习惯法在清代贵州的互动关系,需要因地制宜推行国家政策,实现国家法与习惯法的融合。

 

与谈环节

 

与谈人:于熠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于熠在评议中指出,中国地方治理的多样性在郭用斌副会长、吴立霞副教授以及王鹏同学的报告中得到了充分体现。针对地方治理的复杂性,于熠副教授提出了“一个中心,五个面向”的解决方案。其中,“一个中心”是指以依法治理为核心,而“五个面向”则指以下五个方面:民俗治理:强调深入了解各地民俗习惯,并在此基础上设立有效的解纷机制。分类治理:依据各民族特有的规则和文化传统进行分类治理。民主治理:鼓励各民族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平等治理:既要关注少数民族的权益,也不能忽视少数民族聚居区汉族群体的合理诉求。发展治理:树立发展观念,而不仅仅是停留在解决矛盾和纠纷的层面。

 

与谈人:邱少晖

安庆师范大学六尺巷和解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邱少晖作为与谈人对郭用斌、吴立霞、王鹏的汇报发表自己的意见,他首先引用六尺巷的故事展现家风和睦的和文化,将和文化引入社会关系,以实现矛盾纠纷和解。随后邱少晖副教授从社会治理的问题出发突出强调和文化发挥的重要性作用,最后从自律、自治、共治、和治四个方面来弘扬和发挥和文化的作用。通过“和睦积分”的示例、汲取基层经验、矛调中心等方式实现矛盾纠纷化解。

 

第二单元

 

第二单元“边疆基层治理现代化”由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蒋铁初主持。

 

发言环节

河池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韦少雄作出了题为《乡村治理的范式变迁及当下实践》的主旨报告。报告首先回顾并分析了乡村治理范式在历史进程中的演变轨迹,揭示不同历史时期乡村治理模式的特点及其变迁动因。随后聚焦于当前乡村治理的实践层面,详细探讨了在新时代背景下,乡村社会如何通过创新性的治理手段与策略,应对挑战,实现发展。

 

 

广西金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福民作题为《守护金山秀水建设和美瑶都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 ” 在大瑶山落地落实》的主旨汇报。曾福民强调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精髓融入社会治理各方面全过程,走出一条特色的枫桥之路。通过党建打造和美瑶都金秀,强力统筹部署推进,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通过法治复合,全力守护青山秀水,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规范市场运行、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基层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调解员等在服务社会、管理诉求和化解矛盾方面的优势作用,解决难事小事,不断提升乡村的治理温度和群众的幸福指数。

 

 

广西警察学院基层警务治理教研室主任、讲师陆金梅作题为《红色法治文化内嵌边疆基层治理研究----广西“枫桥式”派出所建设实践》的主旨发言。陆金梅指出,广西不仅承载着中华传统法治文化的精髓,还孕育了深厚的红色法治文化,其核心理念包括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平等公正。她进一步分享了广西特色法治文化活动以及红色法治文化内嵌于边疆基层治理的实践。陆金梅强调,要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基层队伍建设,确保治理工作始终体现人民性的价值。同时,要坚持过程民主和团结合作,发扬斗争精神,推动广西“枫桥式”派出所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最后,她强调要坚持党的引领,发挥制度设计的引导力,以数字赋能推动边疆基层治理现代化。


 

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刘家佑在学术会议上作了题为《“卫拉特法典”的法文化特征》的主旨报告。该报告首先深入剖析了《卫拉特法典》的立法背景,随后,刘家佑详细阐述了法典的体例结构,在报告的核心部分,着重介绍了《卫拉特法典》所体现的法文化特征。他归纳出法典具有“法俗一体”、“轻刑化”、“义务本位”、“法权调整”以及“自然和谐”等五大特征。这些特征不仅揭示了法典在法律制定和执行中的独特理念,也反映了其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和历史背景。

 

与谈环节

 

与谈人:王斌通

 

他认为,程泽时教授的文章以细致的笔触还原历史的原貌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副教授王斌通首先对发言人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王斌通副教授强调,卫拉特法典不仅是蒙古族民族习惯的法律化体现,更是多个部落共同协商、共同智慧的结晶。研究蒙古法系仍需将其置于中华文化的多元一体架构下进行。他认为蒙古法律文化是中华民族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王斌通副教授还对红色法治文化议题进行了点评。他指出,红色法治文化是依附于红色文化存在的,在研究红色法治文化时,应明确其概念边界,以便更准确地把握其内涵和外延。最后,王斌通副教授鼓励与会专家和学者继续深化研究,推动文章的互动改进。

 

与谈人:周欣宇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周欣宇针对韦少雄教授的报告,就民族法文化研究及社会治理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周欣宇副教授强调,民族法文化研究应着重关注民族性特征,要深入探究民族法律文化的地方性特色,做到因地制宜。他指出,社会治理应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系统性思维,不应仅仅局限于法律层面。同时,他提出加强《大瑶山团结公约》等文献的研究,并开展深入的案例研究,以推动相关领域的进一步发展。

 

会议总结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余钊飞对本次会议的各方支持表示了由衷的感谢。他特别感谢了广西警察学院的协助、中国法律史学会的指导,以及主办方西北政法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的精心组织。余钊飞高度评价了会议对边疆基层治理议题的深入探讨,并对2025年将在新疆福海召开的研讨会充满期待,希望能在未来继续深化研究,为边疆地区的稳定与发展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

会议在掌声中圆满落幕。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 电话: 010-64022187
版权所有:中国法律史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