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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2023年会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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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2023年会议于421-22日在湘潭大学法学院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清华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等30多所高校及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的50多位学者出席会议。会议围绕“‘法律儒家化’质疑”“诸子与法律史研究”“食货法等非刑事法史研究”等主题,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背景下,剖析法律史研究的新命题、新材料和新方法,推动法律史学研究的反思与创新。

湘潭大学法学院张全民教授主持开幕式,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廖永安教授致欢迎辞,介绍了湘潭大学的创办背景、发展历程、办学实力及湘潭大学法学学科的优势。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欧爱民教授致辞,回顾了湘潭大学法学院的建设历程及湘潭大学法学学科的特色。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法律史学会原会长、西北大学法史创新工程首席专家杨一凡研究员的致辞指出法律史学研究可以发挥传承中华文化遗产、推动人才培养和重视法律经验等功能,呼吁法律史学人形成自我革命的精神,勇于变革研究思维,努力推动法律史学的创新。

东方法律文化分会执行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周东平教授作学会工作报告,回顾东方法律文化分会历次会议的主题,强调本分会重视交叉学科研究,重视对青年学者的培养,围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背景,年会的召开倍显重要,年会的主题和特色更加鲜明。

东方法律文化分会执行会长、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陈灵海教授重点介绍了“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设立情况。该奖由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出资设立,由厦门大学东方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上海师范大学法律与历史研究所、华东政法大学法史网共同承办。致力于支持和奖励35周岁以下的法律史青年学者。

“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评委会主席吴秋发主任宣布获奖者名单及2023年继续征文评奖情况,并颁发2021年“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

周东平教授主持会议的主题报告单元。杨一凡研究员与中国法律思想史学会原会长、西北大学法学院段秋关教授分别以《古代“法律体系”定名刍议》《“中国法律儒家化”是一个误判》为题,分享了最新研究成果。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吕丽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闫晓君教授作为与谈人发表了学术观点。

主题研讨单元,设两个分会场、四个单元,共50位学者发表观点或参与评议,气氛热烈。与会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分别探讨了中国法律儒家化命题合理性、春秋决狱与法律解释、诸子法律思想、古代社会收养秩序、吐鲁番出土北凉法制文书、萧梁赎刑、宋代官收寄库、元朝司法文书、明代巡按御史制度、清代的陕派律学、《户部则例》、粮仓分赔机制、司法实践中的城隍神侦讯,以及红色司法理念传承等具体问题,创造性地运用传世律典、出土文献、契约文书、司法档案等史料,以新命题、新材料、新方法展现了当前法律史研究的新趋势,推动法律史学研究的深入。

湘潭大学法学院李俊强副教授主持闭幕式,陈灵海教授对本次会议作总结,指出本次研讨会取得丰硕的成果,鲜明反映了东方法律文化分会的三大学术宗旨:注重史料、注重跨学科研究、注重青年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学者们在中国古代法律形式、法律体系、“法律儒家化”、食货及其他非刑事法律等领域,发表了新成果,分享了新观点,并进行深入讨论;杨一凡研究员关于“中国古代法律体系定名”、段秋关教授关于“法律儒家化是一个误判”的观点尤其令人瞩目,他们敢于质疑陈说、创立新见的学术勇气,变革研究思维、解放法律史学的担当精神,也非常值得年轻学者学习和传扬。

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吕丽教授代表下届会议承办单位致辞,她对本次会议承办方湘潭大学法学院会务组的辛苦付出致以敬意,表示吉林大学法学院会传递好2024年会议的接力棒。

最后,东方法律文化分会常务理事、湘潭大学法学院李俊强副教授作为本次年会会务组带头人,对莅临湘潭大学参会的全体嘉宾表示衷心感谢,本次年会圆满结束。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 电话: 010-6402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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