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8日下午,中国法律史学会“法律史大讲堂”第二十讲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腾讯会议同步举行。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里昂东亚学院名誉主任巩涛(Jérôme Bourgon)。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张生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教授李雪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孙家红、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瞿见与谈发言。外交学院副教授杨柳担任现场口译工作。
讲座伊始,张生研究员向听众简要介绍了巩涛教授的研究领域、主要学术贡献和代表作,着重提到巩涛教授在沈家本与晚清法律改革方面有深入研究,对巩涛教授出席大讲堂表示热烈欢迎。随后,巩涛教授以“爱师嘉拉:‘中国民法传统’的法国阐释者”为题发表了学术报告。巩涛教授首先明确了报告的基本问题关切:爱师嘉拉(中文也译作让·艾斯卡拉,1885—1955)是一个怎样的人,他早年所受的教育如何为他接触中国法奠定基础?爱氏在何种背景下与中国法相遇,缔造了哪些理论与实践成果?爱氏又如何阐述“中国民法”传统的概念?
巩涛教授介绍,爱师嘉拉是一位多才多艺的学者,不仅是法学家和汉学家,还是登山家、音乐学家,也亲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爱师嘉拉在1936年出版了《中国法》(Le Droit chinois)一书,这部关于中国法律的专著对西方汉学界产生深远影响。爱师嘉拉曾多次来华,还参与了民国民法典的起草工作,特别是为该法典的亲属、继承两编提供了重要建议。爱氏所著《中国法》应根植于其第一次在华长时间驻留时所受有关中国语言、文明和历史的教育,他回法国后受邀在法国汉学研究所讲授中国法,其教学积累构成了《中国法》一书有关章节的基础。在此期间,爱氏与不少中国学者合作,翻译了大量中国文献。
巩涛教授认为,《中国法》一书是一部综合性的著作,是关于当时民国政府进行的民法编纂的一份报告,也有对中国历史、文明与法律的总体评述。巩涛教授依次论述,该书所受主要影响可分为四个方面:基于在华实地研究获取的一手文献;受沈家本培养的改革派启蒙的中国法律史;对当时主流汉学家(沙畹、伯希和、葛兰言等)著述的略读;受法学家弗朗索瓦·惹尼理论的启发。巩涛教授指出,爱氏介绍了新生的最高法院——大理院作为法律改革总设计师的核心作用(尤其是通过其解释例发挥作用),还与有留法背景的中国学者合作,编译出版了《大理院判例要旨汇览》民商部分。爱氏首次来华逗留期间,受沈家本教育的法律学者向他介绍了沈氏的著作及其对历代法制演变的看法,而爱氏对传统中国法律教育等问题的观点尤其受到董康启发。书中,爱氏赞扬了中国的“法学家”和“法律科学”。巩涛教授同时指出,爱氏受葛兰言等人影响,其理论也存在不容忽视的局限性,而爱氏的研究范式对二战后美国等地学者产生了不容忽视的示范作用。
与谈环节,李雪梅教授、孙家红副研究员、瞿见副教授在评议发言中对巩涛教授的学术报告给予高度评价,并结合自身研究分享了心得体会。张生研究员高度肯定巩涛教授研究的创新性、前瞻性,就讲座所涉个别时间节点等问题提出了商榷意见。
讲座持续达三个多小时,在热烈的研讨氛围中圆满落幕。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陕西理工大学等单位的三十余名专家学者、青年学生在现场或线上聆听了本次讲座。
(供稿:孙烁)
附:巩涛教授简介
巩涛(Jérôme Bourgon),法国人,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里昂东亚学院名誉主任。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来到中国大陆访问,期间在北京琉璃厂看到沈家本的作品,油然产生研究中国法律史之意。在知名汉学家、法兰西学院人文及政治学院院士巴斯蒂夫人(Marianne Bastid-Bruguière)指导下撰写博士论文,题目为“沈家本(1840-1913)与帝制晚期的中国法”,于1994年获得法国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École des Hautes Études en Sciences Sociales)历史与文明专业博士学位。主要学术专长为中国法律史,特别是中国法律现代化历程。
巩涛是当今法国汉学界中研究中国法律历史的领军人物,其研究成果在中国大陆及欧美汉学界具有广泛影响。巩涛与中国法学界长期保持密切合作,多部著作、论文已在华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