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上午,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的“法律史大讲堂”第十六讲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腾讯会议同步举行。本次讲座由浙江大学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王贵国主讲,演讲主题为“易道自然:百年极端主义与国际法上和平权之推进”。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赵建文、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屈文生作为与谈嘉宾发言,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聂鑫担任讲座主持人。来自各高校、科研院所的师生三十余人聆听了讲座。
讲座开始,王贵国教授开宗明义,指出“极端主义”一词主要源起于美国等国家推行的极端化政策所引发的社会现象。“易道自然”有两层含义:其一,《易》的哲学思想之根本为天道自然,即“易道”;其二,《易》所表达或所道的是天道自然这一宇宙规律。王贵国教授提出“易自然”的研究方法,以《易》天道自然的哲学思想为指导,在老子哲学思想的基础上,兼纳庄子及儒家、法家和新理学等涉及国际法的优秀思想。《易》、《易经》或《周易》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源泉,被尊为“群经之首,诸子百家之源”。“易”的天道自然观说的是宇宙运行有其自身规律,人类作为宇宙间的一部分,要想追求美好生活,则必须遵循宇宙的自然法则。“形而上者谓之道”“一阴一阳之谓道”,王贵国教授认为,万事万物皆由彼此互动的阴阳二气构成,“阴”“阳”互根,相互依存,共生共存。故世间的万事万物都相互感应,即万物感应。此感应受到内外部因素的共同影响,相互作用。王贵国教授从“拔茅,茹以其汇”出发,指出当代世界各国貌似各自独立,实际上则是彼此交织、互相关联,就像地上的草表面上各自独立,根部却相互交织、无法分开。在此复杂的国际关系网络中,各国的行动与决策不可避免地受到其他国家与全球环境的深刻影响,体现的是全球化背景下各国间的高度相互依存关系。
为揭示事物的发展规律,王贵国教授结合《易经》乾卦所含的六爻,简要阐释了事物从产生到发展所经历的六个阶段,并将这一哲学思想与现代国际法学的基本原理有效衔接。王贵国教授认为,当今世界面临的百年未遇的极端主义现象,恰可与《易经》中的“亢龙有悔”之爻辞相对应,也即,当事物发展到一定阶段,若不及时进行必要的调整与变革,国际社会将难以持续发展,甚至会陷入安全与发展困境。王贵国教授指出,美国近年来通过任意提高关税等一系列极端手段试图遏制中国的发展,这种极端主义已经违反了其自身应履行的国际义务,也不再顾及国际社会对其看法。美国推行的“让美国再次伟大”理念,实质上反映的是种族歧视的心态。
王贵国教授基于“易自然”研究方法,深入分析了极端主义产生的背景,指出,经济全球化进程使全球格局从美国单极逐渐走向多极化,美国在多个领域已难以维持“一言堂”的主导地位。此外,科技的迅猛发展深刻改变了世界的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作为双刃剑的科学技术在带来正向赋能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负面效应。随着联合国的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快速增加,美方逐渐感受到其影响力的相对下降,这种落差与失衡感无疑成为其推动极端主义政策的重要原因之一。二战结束后建立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确立了美元的主导地位,美国也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大股东,享有绝对的决定权。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美国从持有多数投票权转变到仅持有可以在重要事项上否决的投票权。在世贸组织框架下,美国则发现其主导制定的多边贸易秩序首先裁定其法律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则。曾长期将自己视为国际秩序例外者与主导者的美国,逐渐感受到自身利益在多边体系下遭遇冲击。气候变化议题及其相关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亦给美国带来极大的压力。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要求各国根据自身的历史责任和发展阶段,承担不同程度的气候行动责任,这使得美国在国际气候治理中面临着更加复杂和严峻的挑战,尤其是在履行减排义务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带来的责任时,需平衡国内外利益与国际期望,这也是特朗普在第一任期退出《巴黎协定》的原因之一。
王贵国教授指出,极端主义不仅加剧了联合国在某些议题上的争论,还阻碍了国际合作,进而对联合国制度的有效运行产生冲击,威胁全球经贸体系的稳定与发展,甚至影响世界和平。而从世贸组织的角度来看,极端主义使其争端解决机制陷入停滞。世贸组织已陷于名存实亡的危机。就气候变化而言,缺少美国的参与可能会导致气候治理成为局限于发展中国家的议题,从而危及全球环境治理的整体效果。极端主义可能促使其他国家改为通过双边和区域性安排进行合作,而没有一个有效的多边机制协调的世界很可能会不太平。当国家与国家、企业与国家的争议无法通过和平方式解决时,战争或武力便可能成为选择的方法,从而会威胁到世界和平。
和平环境是人权的根本与前提,故和平权应作为重要议题提出。王贵国教授认为,作为当代国际体系和国际法的核心与基础,《联合国宪章》在其序言部分明确宣示了维持世界和平、杜绝非法使用武力的基本原则。和平权作为国际法上的权利,既是集体权利,也是个人权利,这一点可以类比参照发展权的相关研究与论述。具体而言,个人的和平权是基于国家的授权行使,就此可参考国际投资仲裁安排的一些实践。和平权的行使并不妨碍平等、独立等国际法上的基本权利的实现,也不影响国家行使自卫权或合法使用武力的权利。
王贵国教授指出,国际法以内国法为基础,内国法通过国际条约等途径融入国际法。任何国家的法律都无法脱离本国历史、文化与传统,而所有内国法都必然反映其社会的价值。推动和平权的构建并不意味着另起炉灶、从零开始,而是应该在充分落实《联合国宪章》的基础上推进。同时,和平权的推进也应通过双边协定及区域性安排、“一带一路”倡议等途径实现,其核心依托依旧为传统文化,这也体现了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互鉴的共识。从中华民族的角度来讲,和平权的构建应该根植于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中华传统文化历经千年传承,历史悠久,深深蕴含着热爱和平、反对不正义战争的思想与基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正是继承和弘扬这一优秀传统的具体体现,它强调国家间的平等、互信与合作,反对任何形式的侵略与霸权主义。当代中国推动构建和平权不仅有着坚实的文化底蕴,而且也具备充足的法律支持。这种基于传统文化的和平理念为当代国际法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价值支持,可体现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贡献。王贵国教授建议以《易经》的坤德推动和平权。坤卦所象征的品德为谦卑、包容与顺应自然。推动和平权并非出于私利,而是为了全人类的人格尊严与价值,落实《联合国宪章》的和平宗旨,维护全球和平与稳定。推动和平权的核心目标是造福全人类,而世界和平是人类幸福的前提与基础,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唯有全球和平得以实现,才能为人类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与福祉。
赵建文研究员作为与谈嘉宾发言。赵建文研究员认为,中国文化对人类的一大贡献在于天人合一论,而伏羲画卦是天人合一论的重要渊源。中华文化有着深厚的历史根基,它采用天人合一的思维方式。中华文化有时可能短暂陷入低潮,但依然能够再起,而且能够为解决人类社会面临的现实问题提供有益的方案。赵建文研究员对王贵国教授从中国文化最核心之处入手来讲和平与发展表示赞赏,并指出美国的“极端主义”实系霸权主义的膨胀,中华文化蕴含的中庸之道对回应其带来的挑战有着重要价值。赵建文研究员进一步提出,中国历史上很早就发展出关于反战与和平权的深邃思想,“忠恕之道”、乾坤二卦、“自强不息”、“协和万邦”等传统文化智慧对于和平权构建也有重要意义。
屈文生教授在与谈环节表示,“易”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源头,但很多学者对其相当陌生,王贵国教授则将《易经》作为研究对象,对“易自然”形成了成体系的研究成果,不但讲清了我国追求以基于《联合国宪章》的国际法为基石的国际秩序,也丰富了“人权”的内涵,也与中华文明和平性的突出特性相呼应。与西方中心主义的国际法相比,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真正起到了“和平使者”的作用。屈文生教授结合即将到来的万隆会议召开七十周年这一时间节点,建议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内核,构建更加平等公正的国际秩序,以更好地继承万隆精神。屈文生教授指出,开展国际法史研究对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意义重大,推动构建新的国际秩序是国际法学者和法律史学者共同的任务。
本场讲座持续达两个半小时,现场研讨气氛热烈。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供稿:孙烁)
附:王贵国教授简历
王贵国,浙江大学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院长、文科资深教授;“一带一路”国际研究院(香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委员;苏州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贵国曾在香港城市大学工作超过25年,历任法学院院长、中国法与比较法讲座教授、司法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等职至2015年离任。王贵国亦曾在美国杜兰大学法学院任Eason-Weinmann国际法与比较法终身讲座教授,2020年荣休。
王贵国教授还担任香港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中心主席、比较法国际(海牙)科学院名誉院士、比较法国际(海牙)科学院香港委员会主席、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务。王贵国教授有丰富的国际、国内仲裁经验,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韩国商事仲裁理事会等仲裁机构的仲裁员。
王贵国教授取得美国耶鲁大学法哲学博士学位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位取得耶鲁大学法哲学博士(1984)的中国大陆学者。同时,王教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位获得联合国培训与科研研究所奖学金的学者,并于1980年赴联合国国际法院、海牙国际法学院、联合国法律部和世界银行法律部等机构学习考察。2010年夏,作为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的特别讲师,王教授做了题为“世界贸易组织对各成员法律制度之影响”的系列讲座。
王教授曾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并出版40余部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