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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学会“法律史大讲堂”第十四讲:汪世荣:中国案例法文化的传统资源及其创造性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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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3日下午,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的“法律史大讲堂”系列学术讲座第十四讲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504智慧教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邀请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汪世荣教授,以“中国案例法文化的传统资源及其创造性转化”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仁善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高汉成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院长陈煜副教授担任与谈人,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院长陈玺教授作总结发言。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师生10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讲座。

 

 

汪世荣教授阐发了法律案例及案例法文化的基本内涵,强调司法公正关乎每一个人,‍‍案例法文化关注的是个案‍‍,关注的是具体的人‍‍、具体的事、‍‍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案‍‍、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所以,法律社会史的研究,‍‍关注社会生活中的人和事‍‍,关注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关注‍‍个体‍‍和个案公正。汪世荣教授从“通过案例的方式确定最高权力的界限、运用个案的视角发现法律价值的冲突、坚持公平公正目标创新事实认定的方法”三个方面,阐述了如何用实证方式考察案例法文化的传统资源。汪世荣教授特别强调,虽然中国古代是法典化的传统,但也重视司法实践对制度发展、制度完善、制度效能的积极作用,法律案例‍‍是宝贵的资源和财富。中国案例法文化传统史料翔实、内容丰富,蕴含大量解决法律疑难问题的经验和智慧,‍‍值得充分挖掘与利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只有坚定不移推动中国传统优秀案例法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工作,才能更好推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的进步。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高汉成研究员对汪世荣教授的讲座内容予以了高度评价,认为案例法文化研究是近些年来中国法律史研究深化的表现,并对案例中体现的早期中国的法观念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高汉成研究员认为:早期的法观念有浓厚的法家色彩,并就“权与法”的关系做了仔细分析。他提出,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国情,对于案例法文化的借鉴要立足本国国情。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院长陈煜副教授归纳了汪世荣讲座的核心观点,认为法律案例承载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深厚内涵,要“认真对待,择善而从”。陈煜副教授认为,重视案例研究对深化法律史学研究十分必要,并指出清代律学对于案例汇编的重视程度,佐证了案例研究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的历史事实。

 

 

本场讲座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在讲座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提出自己对案例法文化的思考,汪世荣教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逐一作解。

 

 

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院长陈玺教授在总结发言中对汪世荣教授和各位专家学者的精彩分享以及老师同学的热情参与表示了由衷感谢。他指出,“法律史大讲堂”第十四讲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联合承办,这是中国法律史学会对西北政法大学的高度信任与大力支持。讲座最后,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执行院长王斌通副教授为各位专家颁发学术报告纪念证书,整场讲座在热烈掌声中结束。

(供稿:耿健翔;供图:李源)

 

附:汪世荣教授简介

 

 

汪世荣,男,甘肃陇西人,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八、第九届执行会长,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特聘教授。2017年5月至2019年5月,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出版《“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等学术著作,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法治文化的传统资源及其创造性转化研究”等科研项目。先后荣获教育部“全国优秀教师”、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专家”、陕西省“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入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等国家级人才项目。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 电话: 010-6402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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