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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学会“法律史大讲堂”第十讲:王志强:中国传统法的研究视角:从司法审判到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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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6日晚,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的“法律史大讲堂”系列学术讲座第十讲通过线上方式举行。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法学院王志强教授主讲,演讲主题为“中国传统法的研究视角:从司法审判到社会治理”。中山大学法学院徐忠明教授主持讲座。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邱澎生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赖骏楠副教授作为与谈嘉宾发言。来自全国各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师生等二百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反响热烈。

 

主讲嘉宾:王志强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讲座除概述法律史学科的发展状况和总结展望法律史学乃至中国法学可能作出的贡献之外,主体包括三部分:第一,分析司法实践视角下学界对中国传统法律的研究及存在的问题;第二,从法的形态和要素来探讨长期被学界作为主要参考系的西方法律传统的特色;第三,从社会治理的视角出发,为中国传统法的研究寻找更多的对话平台和共同话语基础。

王志强教授指出,法律史学目前面临的挑战,是世界各国所共有的。回答中国的法律史学研究应当何去何从这一问题,首先应对已有研究作出回顾。从近代学科体系创设中国法律史学后,第一个阶段是律令法典的研究。随着出土文献的不断面世,学界对律令法典的文本研究也不断深入。与此同时,在纸面上的法律外,实践中的法律也逐步得到学界的重视。中外学者们在该领域的研究都取得长足进展。根据寺田浩明非规则型法的理论,并以西方为参照系考察司法实践领域的中国传统法律,可以认为,在西方传统中,任何公平正义的实现都必须以法律规则为前提条件,并由职业司法官弥补规则的漏洞;而在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高明的执法者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与实现往往不拘泥于僵硬的法律规则。“有定者律令,无穷者情伪也”,公平正义的最终实现往往不仅有赖于“良法”。

西方规则型法的前提有二,一是存在着一套无所不包的规则体系,二是存在相对独立的司法职业群体。换言之,近代以来西方法治主义的核心前提在于既存且全覆盖的法律。同时,分权是西方政治架构中的核心理念,在分权制衡的传统之下,独立的司法职业阶层得以生成。这些前提在中国传统社会并不完全成立。以往学界往往围绕司法审判为中心展开研究,但倘若从上述视角出发,司法审判是否应继续作为研究中国传统法的核心内容,便成了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应当深入思考的是,与西方意义上的法在其最广义上发挥作用的空间相对应,中国的规范是采取何种形式而存在的。如何找到一个具有通约性的、能够更完整地理解中国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概念和体系,是研究中国传统法的重要任务。相较于司法审判,社会治理包括公共事务管理、维持治安、解决纠纷三大核心内容,分别指向国家行政建制、刑事法领域与民事法领域,能够为传统法的研究搭建公共的对话平台。传统中国是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在中央政权的领导下,地方治理过程具有多形态、差异化的呈现方式,形成了“一元多样”的治理结构。与西方独立自洽的法律规则体系相比,中国传统法跟其他的各种规范密切交融,弥散在整个社会治理的过程当中。

王志强教授在讲座结尾表示,从法学的发展来看,德国的历史法学派、法兰克福学派,美国的法律现实主义、法律经济分析等各种被认为具有很强借鉴价值的法学,其学术贡献都是立足于对本国当下现实问题的关怀。中国的法学研究应更好地回答中国问题、解释中国现象、提出中国方案,作出对世界法学的更多贡献。

 

主持人:徐忠明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徐忠明教授在主持讲座时指出,王志强教授长期以来致力于中国法律史、欧洲法律史和比较法等领域的研究与探索,深耕厚植、著述颇丰,在学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他的演讲从规则体系到多元构造再到社会实践,对传统中国法作出了恢宏的思考。从比较法的角度而言,我们的研究不一定要预设西方和中国的两元的二元构造,更重要的工作在于厘清二者在面对类似问题时的不同解决方式。

 

与谈嘉宾:邱澎生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特聘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邱澎生教授作为与谈嘉宾发言。他指出,学界通常习惯于预设西方与中国之间的差异,且这种差异是不可化约的,继而展开讨论差异的内容,如此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不免导致思维的局限。以经济史学家波兰尼为例,其在研究中便抛却资本主义与非资本主义的既有划分,创造性地回归财货流动这一人类经济行为的本质。由此类比,他提出思考,即在法学领域中是否也可以成立更具包容性的范式,打破预设区分的迷思,兼顾相似与差异,将研究视角向着更具有普世意义的理论方向发展。

 

与谈嘉宾:赖骏楠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复旦大学法学院赖骏楠副教授在与谈环节高度评价了王志强教授的演讲。他表示,王志强教授的讲座包纳了古今中西的诸多要素,并提出了研究视野和方法的创新,即对于中国古代法的研究,要尽可能摆脱原有的司法中心主义的思路,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去研究中国法律史。从司法研究向治理研究的转变,也要求法律史学者能够以开放的心态,加强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从多方面中汲取理论和视野的养分,共同参与到社会治理视野下的中国传统法研究中。

随后,诸位嘉宾就讲座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展开进一步的交流与探讨。

“法律史大讲堂”第十讲共历两个小时,现场气氛热烈,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来源:中国法律史学会)


附:

王志强教授简介


 

王志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欧洲法律史和比较法,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中外期刊发表论文多篇,曾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论文一等奖、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等奖励和荣誉称号。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 电话: 010-6402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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