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3年5月29日下午,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的“法律史大讲堂”举行第三次讲座。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王立民研究员以“中华法系的基本问题”为题主讲,重点讲述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中华法系的基本构成要素;中华法系历经的时期;中华法系的重要特征;对中华法系复兴的思考。
2023年5月29日下午,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的“法律史大讲堂”系列学术讲座第三讲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讲座由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王立民研究员主讲,演讲主题为“中华法系的基本问题”。讲座由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高汉成研究员主持。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王沛教授、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魏治勋教授作为与谈嘉宾发言。来自全国各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师生等百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反响热烈。
主讲嘉宾:王立民 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研究员
王立民教授在演讲中开篇指出,中华法系历经四千余年的发展,博大精深,其中蕴含了深厚的中华传统法律文化。正确认识中华法系研究中的基本问题,不仅有利于深入理解中华法系的面貌、历史、特征和走向,更可为中华法系的发展与改造提供可靠依据。由此出发,他从四个方面作出重点阐述:
其一,中华法系的基本构成要素包括中华法系的母国、成员国与联系中华法系母国与成员国之间的通道。中华法系以中国为发祥地与领导者,以东亚绝大多数国家为成员国,主要通过古丝绸之路完成了法律的输出与输入。这三大要素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中华法系的形成基础。
其二,中华法系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准备、形成、进一步发展、定型与解体五大时期,每个时期都有自己的突出之处。中华法系的准备时期是从中国的夏朝到隋朝,形成时期是唐朝,进一步发展时期是中国从五代十国到明朝,至清朝进入定型时期,最终在20世纪初的清末法制改革大潮中开始解体。
其三,中华法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其作为世界五大法系中唯一通过非强制性的和平方式形成的古代世俗法系,是基于中国古代法律的高水平与先进性而使得东亚各国进行的自愿输入,与其他法系通过战争或宗教途径的传播具有本质区别,集中体现了“天下大同”“和合与共”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其四,中华法系要得到复兴,必由之路在于全方位的创新性发展,力量积累在于加强学术研究与法学教育。实现对中华法系中优秀法治文明的逐步复兴,不仅有助于显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大成就,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更有利于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改变世界当代法系的格局。
王立民教授强调,复兴中华法系并非一夕之功,应努力做到与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相结合、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对中华法系基本问题的了解与理解,将有力地推动学界深化相关研究,进而开辟出研究与发展的新局面。
高汉成研究员在主持讲座时表示,王立民教授以开阔的视野与精到的论断,对中华法系的基本问题进行了颇具高度与深度的阐释。在复兴中华法系的具体途径中,王立民教授对培养法学人才、加强学科建设等的观点,颇具建设性意义,值得学界加以深刻认识。
华东政法大学王沛教授作为与谈嘉宾发言。他认为,王立民教授的演讲兼具宏观的视角与微观的分析,对如何复兴中华法系提出了具有启发性的见解。在当代法治的建设中,我们应汲取历史经验,传承、建设与发展出令人心悦诚服的文化软实力,将培育优秀法律文化作为实现中华法系复兴的重要举措。
上海政法学院魏治勋教授在与谈环节高度评价了王立民教授的演讲,并围绕中华法系的内涵和外延、其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关系等问题提出了三点认识。复兴中华法系任重道远,加强学术研究,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时代赋予法史法理领域学者的使命。
随后的互动环节,与会师友围绕讲座主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法律史大讲堂”第三讲历约两个小时,现场气氛热烈,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来源:中国法律史学会)
附:
王立民教授简介
王立民(1950.4—),华东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功勋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硕士、历史学博士。长期从事中国法律史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曾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上海市政治学会副会长和德国帕桑大学、日本青山学院大学的客座教授等职。现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政治学会顾问、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顾问、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研究员等职。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优秀教师。当代中国法学名家。上海市领军人才、首届上海高校教学名师。
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中国法制史”负责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国法制史”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租界法制文献整理与研究”首席专家。主持国家、省部级等科研项目20余项。
出版个人著作《中国法制史论要》《唐律新探》《中国租界法制初探》《法律史与法治建设》《中国法制与法学教育》《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古代东方法研究》《上海法制史》《上海租界法制史话》《法苑内外》等10种,19部;主编30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学术月刊》等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300余篇,其中3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红旗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转摘。获首届全国教材建设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论文一等奖等20余项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