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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推出“网络与信息法研究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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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单位,中国社科院法学所高度重视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在国内率先专门设立了国家级实体性研究部门“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

“网络与信息法研究丛书”由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策划出版。丛书聚焦国内外互联网业界前沿问题与挑战,坚持专题研究,保持中立、多元与客观,以期引领、推动、服务中国网络信息法研究蓬勃发展。

 

 

 

序 言

 

 

周汉华

 

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网络与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快速改变了传统的生活方式与生产方式,数字化生存已然成为现实,带给人们各种巨大的便利。一方面,互联网公司推动科技创新的人与事,成为年轻人津津乐道的议题与热点,未来的脚步声已经依稀可辨;另一方面,随着网上网下深度融合,各种问题也逐步浮出水面,并引发越来越广泛的关注。网络游戏沉迷、大数据杀熟、搜索竞价排名、平台不正当竞争、个人信息泄露、网约车安全、网络攻击、算法歧视、假冒伪劣、网络名誉侵权与谣言传播等,无时不在撞击着人们的敏感神经,要求监管部门做出回应。

与高歌猛进的网络技术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相比,公共政策、法律规范、监管制度的变革明显要滞后很多。并且,由于本轮信息化浪潮前所未有,使得这种滞后的程度远远超出人类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短短二十多年间,网络产业已经从需要“避风港”庇护的新生儿迅速成为网上网下融合的“巨无霸”,推动重新定义财富分配、权力结构甚至社会秩序。网络产业的这种快速发展,归因于其快速演变与迭代的基本特性,从最初的简单“连接”平台迅速成为社会资源配置的基础设施。面对“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纷繁图景,一些人仍然习惯用“前互联网时代”的规则套用互联网产业,其结果必然是削足适履,既错失发展机遇,又不可能实现治理目标;一些人无视网络产业发展壮大以后承担的社会责任也需要加强的常识,正在快速从时代“弄潮儿”变成为既得利益者,最后难免会被时代抛弃。《电子商务法》制定过程中,社会各界对于第三十八条第2款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究竟是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还是“补充责任”或者是“相应责任”的激烈争论,就反映了对平台性质的不同代际认识。从每次发生的类似争论中可以看到,在适应网络社会发展的新规则出现之前,全社会似乎都在感受新生命诞生之前的阵痛与不安。

其实,在互联网产业相对不那么发达的欧盟国家,互联网公司一直面临很大的监管压力,不仅有个人数据保护要求和反垄断执法压力,也可能面临改变行业格局的平等税开征。非常有意思的是,在互联网行业最为领先的美国,这两年也出现了普遍的批判反思现象。不仅保守派的特朗普总统亲自上阵,左批亚马逊公司导致线上线下不公平竞争,导致线下实体店关闭,右批谷歌、脸书、推特等公司误导美国民众,有意屏蔽保守派信息;就是对硅谷一直支持的自由派人士也时有惊人言论,批评互联网公司不但滥用个人信息,还垄断人们的认知与思考,导致全社会快速滑向一个可怕的“没有思想的世界”(Franklin Foer语)。正是在互联网的发源地,加州在全美率先通过了非常严苛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律;联邦政府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前景也大大不同于二、三年前,学界、非政府组织与企业界正在快速形成立法共识。

显然,网络社会要进一步发展,已经到了一个值得也应该深刻反思的关键节点,要让快速飞奔的巨大躯体放慢一下脚步,稍微倾听一下内心的声音;互联网业界有义务推动研究适应时代要求的新规则体系,让全社会一起进步,共享发展红利。只有经历风雨,才能看见彩虹,我们相信,经过又一次洗礼的网络产业与网络社会,一定会迎来更为美好的发展前景。

作为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单位,中国社科院法学所高度重视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在国内率先专门新设了国家级实体性研究部门“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策划本套丛书,有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强调问题意识,不回避问题,聚焦问题,通过对网络与信息化发展中突出现实问题的会诊,剖析问题原因,寻找问题解决方案。也许我们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至少通过对问题的聚焦,可以引发大家的思考,以凝聚共识,为最终找到解决方案奠定基础。

二是体现专题研究特点,避免泛泛而论。丛书中每本书都会聚焦一个主题,从理论到实践,从国内到国外,从过去到未来,全景展示,尽量细化,尽量全面,引导研究逐步深入。因此,每本书都争取成为本领域的必选参考书,成为后续研究的助力点。

三是务求前沿,及时反映网络信息化领域最为前沿的法律问题与挑战。网络时代,唯快不变,唯变不变。面对大量的新问题、新挑战,丛书在选题上将突出创新意识,尽量向前沿问题倾斜,聚焦新问题。只有跟上时代快速发展节奏,针对前沿问题的研究,才能最大程度体现研究的价值。当然,聚焦前沿,也就意味着缺少参照与标准,意味着更大的研究难度和更少的社会共识。

四是保持中立、多元与客观,体现独立研究价值。只有客观,才有生命力。本套丛书只是起连接不同资源的平台作用,不预设立场,不统一结论,充分尊重每一位研究者的独立研究。每个问题,每个结论,都由不同的研究者独立做出,并不要求必须统一。真理越辩越明,没有人能够垄断真理。为保持客观性,我们争取让各种不同的声音都能在平台上得到表达,在多元对话中寻求共识。我们希望这个系列产品能够坚持下去,成为中国网络与信息法研究的精品工程,成为不同观点的表达平台,成为有效解决方案的孵化器。丛书将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选题、观点、作者等各个方面,都体现兼容并蓄精神,推动学术共同体成长。

万事开头难。尤其从事一项长期性研究工作,某种程度上可能是一件 “吃力不讨好”的事。为此,诚挚希望能够得到读者的宽容、理解与支持,更盼望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加入进来,共同推动中国网络信息法研究蓬勃发展。